📜 [原文1]
有限生成阿贝尔群的基本定理(定理11.12)为我们提供了所有有限阿贝尔群的完整信息。有限非阿贝尔群的研究要复杂得多。西洛定理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它们的一些重要信息。
这段话首先回顾了我们已经学过的一个强大工具:有限生成阿贝尔群的基本定理。这个定理就像是对所有有限的、元素之间可以交换运算顺序(阿贝尔群)的群进行了一次彻底的“人口普查”和“结构解剖”。它告诉我们,任何一个这样的群都可以被唯一地拆分成一些更简单的、像积木一样的循环群的直积。因此,对于有限阿贝尔群,我们几乎可以说了解了它们的全部秘密。
然后,话锋一转,指出了研究的下一个前沿——有限非阿贝尔群。这里的“非阿贝尔”指的是群内的乘法运算不满足交换律,即 $ab \neq ba$。这类群的世界远比阿贝尔群要复杂、混乱和神秘。想象一下,从一个秩序井然、人人遵守交通规则(交换律)的社会,进入一个充满了各种自定义规则、行为不可预测的社会。
最后,引出了本节的主角——西洛定理 (Sylow's Theorems)。它被定位为探索有限非阿贝尔群这个复杂世界的重要工具。虽然它不能像基本定理之于阿贝尔群那样,给出非阿贝尔群的全貌,但它能揭示这些群内部结构的一些深刻且确定的信息,像是在黑暗的森林中给了我们几盏明亮的探照灯。
本段是引子,通过对比我们对有限阿贝尔群的完全理解和对有限非阿贝尔群的认知不足,凸显了研究后者的复杂性,并引出了西洛定理作为研究有限非阿贝尔群结构的关键工具。
本段的目的是设置学习的背景和动机。它告诉读者,我们即将学习的西洛定理不是一个孤立的数学游戏,而是解决一个重要数学问题(理解有限非阿贝尔群的结构)的强大武器。它承上启下,连接了已学的阿贝尔群理论和将要展开的非阿贝尔群的进阶理论。
把群论研究想象成生物学。
想象你有一大袋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乐高积木(一个有限非阿贝尔群)。你不知道里面具体的组合方式。
📜 [原文2]
我们知道有限群$G$的子群的阶必须整除$|G|$。如果$G$是阿贝尔群,那么对于所有整除$|G|$的阶,都存在相应阶的子群。我们在例15.6中表明,$A_{4}$(阶为12)没有阶为6的子群。因此,一个非阿贝尔群$G$可能没有某个整除$|G|$的阶$d$的子群;“拉格朗日定理的逆命题”不成立。西洛定理给出了一个较弱的逆命题。也就是说,它们表明如果$d$是素数的幂且$d$整除$|G|$,那么$G$确实包含一个阶为$d$的子群。(注意,6不是素数的幂。)西洛定理还提供了关于此类子群的数量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一些信息。我们将看到这些定理在研究有限非阿贝尔群时非常有用。
本段精确地阐明了西洛定理在群论中的定位:它不是拉格朗日定理的完整逆命题,而是一个关键的、有条件的“弱逆命题”。它通过将存在性问题聚焦于“素数幂”这一特定类型的阶,为我们分析所有有限群的子群结构提供了一个坚实的起点,并预告了其在子群数量和关系上的更多揭示。
此段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深刻理解西洛定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什么。通过否定一个看似美好但错误的猜想(拉格朗日定理的逆命题),然后给出一个虽有局限但绝对正确的替代方案(西洛定理),使得定理的价值和应用范围变得异常清晰。这是一种通过“破”与“立”来构建知识的有效教学方法。
想象一个国家的法律(群的公理)。
想象你有一条长度为 $|G|$ 的绳子。
📜 [原文3]
西洛定理的证明为我们提供了第16节中描述的群在集合上的作用的另一个应用。这一次,集合本身是从群中形成的;在某些情况下,集合就是群本身,有时它是子群的陪集的集合,有时它是子群的集合。
这段话预告了证明西洛定理将要使用的核心技术:群作用 (Group Action)。
所以 $\mu_1$ 的轨道是 $\{\mu_1, \mu_2, \mu_3\}$。通过分析这些轨道的大小,我们可以了解群的中心等结构。
这种作用的分析将是证明中的关键一步。
本段是证明的“方法论预告”。它明确指出,我们将使用“群作用”这一高级工具来攻克西洛定理。它还具体揭示了证明策略的核心——巧妙地从群 $G$ 自身构造出被作用的集合 $X$(群自身、陪集集合、子群集合),从而将抽象的群论问题转化为可以计数的组合问题。
本段的目的是为即将到来的、可能较为抽象的证明过程铺平道路。它让读者提前有心理准备,知道证明的核心思想是群作用,并了解即将面对的是哪几种类型的群作用。这有助于读者在后续阅读证明时,能够抓住主线,而不是迷失在具体的计算细节中。
想象我们要研究一个复杂社会(群 $G$)的内部结构。
想象一个由不同颜色的球组成的集合 $X$,以及一组操作规则 $G$(比如“将所有红球变蓝,蓝球变红”)。
📜 [原文4]
第17节给出了伯恩赛德公式在计算有限$G$-集中轨道数量方面的应用。本节我们的大部分结果都源于计算有限$G$-集中的元素数量的方程。
设$X$是一个有限$G$-集。回想一下,对于$x \in X$,在$G$作用下$x$在$X$中的轨道是$G x=\{g x \mid g \in G\}$。假设在$G$作用下$X$中有$r$个轨道,并且设$\left\{x_{1}, x_{2}, \cdots, x_{r}\right\}$包含$X$中每个轨道的一个元素。现在$X$的每个元素都恰好在一个轨道中,所以
$X$中可能存在单元素轨道。设$X_{G}=\{x \in X \mid g x=x \text{ for all } g \in G\}$。因此$X_{G}$正是$X$中单元素轨道的并集。让我们假设有$s$个单元素轨道,其中$0 \leq s \leq r$。那么$\left|X_{G}\right|=s$,如果需要重新排列$x_{i}$,我们可以将方程(1)重写为
本段的核心是建立了全集分解方程 $|X|=|X_{G}|+\sum |G x_{i}|$。这个方程是群作用理论中用于计数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它将一个集合的总大小,分解为两部分:在作用下“完全不动”的元素个数,和那些“会动”的元素(它们被划分到大小不一的轨道中)的总个数。这个简单的分类思想是后续所有精妙证明的基石。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引入并证明后续定理(特别是定理36.1)所依赖的核心数学工具——类方程。通过回顾轨道的概念,并自然地将集合划分为不动点和非不动点轨道,它为利用整除性(特别是模 $p$ 的同余)来分析群结构做好了准备。它是连接“群作用”这个概念和“西洛定理”这个结论的桥梁。
想象你在一个舞会上(集合 $X$),有一群舞蹈教练(群 $G$)。每个教练都会喊出一种舞步(群元素 $g$),所有人都必须跟着跳。
想象你有一堆五颜六色的珠子(集合 $X$),还有一个万花筒(群 $G$)。你每次转动万花筒(应用群元素 $g$),珠子的图案就会变化。
📜 [原文5]
本节的大部分结果将源于方程(2)。我们将按照Hungerford [10]中的方式发展西洛理论,其中对R. J. Nunke的证明思路给予了肯定。定理36.3(柯西定理)的证明在那里归功于J. H. McKay。
下面的定理36.1不是一个完全的计数定理,但它确实有一个数值结论。它进行模$p$计数。这个定理似乎惊人地强大。在本章的其余部分,如果我们选择正确的集合,正确的群作用,并应用定理36.1,我们想要的结果似乎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与旧的证明相比,这些论证极其优美和典雅。
在本节中,$p$将始终是一个素数。
36.1 定理 设$G$是一个阶为$p^{n}$的群,且设$X$是一个有限$G$-集。那么$|X| \equiv\left|X_{G}\right|(\bmod p)$。
证明 根据方程(2)的符号,我们知道$\left|G x_{i}\right|$整除$|G|$,根据定理16.16。因此,$p$整除$\left|G x_{i}\right|$,对于$s+1 \leq i \leq r$。方程(2)然后表明$|X|-\left|X_{G}\right|$可以被$p$整除,所以$|X| \equiv\left|X_{G}\right|(\bmod p)$。
定理36.1是西洛理论的发动机。它揭示了一个深刻的数论联系:当一个p-群作用于一个有限集合时,集合的总元素个数与不动点的个数在模 $p$ 的意义下是“同步”的。其证明简洁地利用了轨道大小必须整除群阶这一基本事实,将几何的轨道分解问题转化为了代数的同余关系。
本定理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在p-群作用下进行模 $p$ 计数的通用工具。它的强大之处在于其普适性:只要你有一个 $p$-群和一个 $G$-集,这个同余关系就成立。后续的西洛定理证明,本质上就是巧妙地构造出不同的 $G$-集 $X$,然后利用这个定理来分析 $|X|$ 和 $|X_G|$,从而“榨取”出关于群结构的惊人结论。
想象一个由 $p^n$ 个舞者组成的舞蹈团(p-群 $G$),他们来到一个广场上(集合 $X$)。
想象你有一大堆豆子(集合 $X$),还有一个筛子,筛孔的大小是 $p$。
📜 [原文6]
36.2 定义 设$p$是一个素数。如果$G$中每个元素的阶都是素数$p$的幂,则群$G$是一个p-群。群$G$的子群如果是p-群,则称该子群为$G$的p-子群。
本节我们的目标是表明,有限群$G$对于所有整除$|G|$的素数幂阶都有一个子群。作为第一步,我们证明柯西定理,该定理指出如果$p$整除$|G|$,则$G$有一个阶为$p$的子群。
本段给出了p-群和p-子群这两个核心概念的定义,它们是西洛理论的“主角”。定义是基于群中元素的阶必须是素数 $p$ 的幂。然后,清晰地设定了本节的证明路线图:先用巧妙的群作用方法证明柯西定理(作为热身和基础),再在此之上去证明更普适的西洛第一定理。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引入后续讨论的基本对象(p-群)和目标(证明柯西定理和西洛第一定理)。没有明确的定义,后续的定理陈述和证明将无从谈起。通过设定清晰的短期目标(证明柯西定理),使得整个学习过程循序渐进,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 [原文7]
36.3 定理 (柯西定理) 设$p$是一个素数。设$G$是一个有限群,且设$p$整除$|G|$。那么$G$有一个阶为$p$的元素,因此有一个阶为$p$的子群。
证明 我们构造一个集合$X$,它包含$G$中所有满足坐标乘积为$e$的$p$元组 ( $g_{1}, g_{2}, \cdots, g_{p}$ )。也就是说,
我们声称$p$整除$|X|$。在构造$X$中的一个$p$元组时,我们可以让$g_{1}, g_{2}, \cdots, g_{p-1}$是$G$中的任意元素,然后$g_{p}$就唯一确定为$\left(g_{1} g_{2} \cdots g_{p-1}\right)^{-1}$。因此$|X|= |G|^{p-1}$,并且由于$p$整除$|G|$,我们看到$p$整除$|X|$。
设$\sigma$是$S_{p}$中的循环 $(1,2,3, \cdots, p)$。我们让$\sigma$作用于$X$如下:
注意$\left(g_{2}, g_{3}, \cdots, g_{p}, g_{1}\right) \in X$,因为$g_{1}\left(g_{2} g_{3} \cdots g_{p}\right)=e$意味着$g_{1}=\left(g_{2} g_{3} \cdots g_{p}\right)^{-1}$,所以$\left(g_{2} g_{3} \cdots g_{p}\right) g_{1}=e$也成立。因此$\sigma$作用于$X$,我们考虑$S_{p}$的子群$\langle\sigma\rangle$以自然的方式通过迭代作用于$X$。
现在$|\langle\sigma\rangle|=p$,所以我们可以应用定理36.1,并且我们知道$|X| \equiv\left|X_{\langle\sigma\rangle}\right| (\bmod p)$。由于$p$整除$|X|$,那么$p$也必须整除$\left|X_{\langle\sigma\rangle}\right|$。我们来检查$X_{\langle\sigma\rangle}$。当且仅当$g_{1}=g_{2}=\cdots= g_{p}$时,( $g_{1}, g_{2}, \cdots, g_{p}$ ) 被$\sigma$固定,因此也被$\langle\sigma\rangle$固定。我们知道$X_{\langle\sigma\rangle}$中至少有一个元素,即 ( $e, e, \cdots, e$ )。由于$p$整除$\left|X_{\langle\sigma\rangle}\right|$,所以$X_{\langle\sigma\rangle}$中必须至少有$p$个元素。因此,存在$G$中的某个元素$a \in G, a \neq e$,使得 $(a, a, \cdots, a) \in X_{\langle\sigma\rangle}$,从而$a^{p}=e$,所以$a$的阶为$p$。当然,$\langle a\rangle$是$G$中阶为$p$的子群。
这是一个极其巧妙的证明,完美地应用了群作用和定理36.1。
柯西定理的这个证明是群作用思想的典范应用。它通过将一个抽象的存在性问题(是否存在某阶元素)转化为一个精巧的组合计数问题,并利用模 $p$ 同余这一工具,最终以一种几乎是“强制”的方式得出了结论。其步骤环环相扣,从构造集合 $X$ 到定义群作用,再到应用定理36.1和分析不动点,每一步都充满了数学的巧思与美感。
本段的目的是证明群论中的一个基石性定理——柯西定理。这个定理本身非常有用,是后续西洛定理的基础。同时,这个证明过程本身也是一个绝佳的教学案例,它向我们展示了如何将抽象代数问题转化为组合问题,以及定理36.1这个工具的威力。通过这个证明,读者可以对“群作用”这一方法的强大之处有更深的体会。
想象一个法官(我们)要在一个有 $|G|$ 个公民($p$ 整除 $|G|$)的国家里,找到一个“周期”为 $p$ 的人。
📜 [原文8]
36.4 推论 设$G$是一个有限群。那么$G$是一个p-群当且仅当$|G|$是$p$的幂。
证明 我们将此推论的证明留给练习14。
这个推论给出了有限p-群的一个非常简洁和有用的等价描述。它把一个基于群内所有元素性质的定义(每个元素的阶都是p的幂),转化为了一个关于群整体数量的描述(群的阶是p的幂)。
这个证明包含两个方向:
方向一:如果 G 是一个 p-群,那么 |G| 是 p 的幂。
方向二:如果 |G| 是 p 的幂,那么 G 是一个 p-群。
总结:两个方向都得证,所以命题成立。
推论36.4为有限p-群提供了一个极其方便的判定准则。我们不再需要去检查群里的每一个元素的阶,只需要看一下群的总阶数,判断它是否是一个素数的幂。这个推论极大地简化了p-群的识别,并将p-群的研究与数论中的素数幂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本推论的目的是将一个内在的、基于元素性质的定义(p-群定义)与一个外在的、数字性的属性(群的阶)建立起等价关系。这种等价转换为后续定理的陈述和证明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例如,我们可以直接说“设 $H$ 是一个阶为 $p^i$ 的子群”,而无需繁琐地每次都说“设 $H$ 是一个p-子群,其阶为 $p^i$”。它是一个重要的“术语简化”和“概念等价”的桥梁。
想象一个“p-部落”(有限p-群)。
想象一堆积木块构成的建筑(有限群)。
📜 [原文9]
设$G$是一个群,设$\mathscr{S}$是$G$的所有子群的集合。我们通过让$G$通过共轭作用于$\mathscr{S}$,将$\mathscr{S}$变为一个$G$-集。也就是说,如果$H \in \mathscr{S}$(因此$H \leq G$)且$g \in G$,那么$g$作用于$H$会产生共轭子群$g H g^{-1}$。(为避免混淆,我们绝不会将此作用写成$g H$。)现在$G_{H}=\left\{g \in G \mid g H g^{-1}=H\right\}$很容易看出是$G$的一个子群(练习11),并且$H$是$G_{H}$的正规子群。由于$G_{H}$由所有在共轭下使$H$保持不变的$G$的元素组成,$G_{H}$是$G$中以$H$为正规子群的最大的子群。
36.5 定义 刚刚讨论的子群$G_{H}$是$H$在$G$中的正规化子,从现在起将表示为$N[H]$。
本段引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正规化子 $N[H]$。它是在特定的“共轭作用”下,一个子群 $H$ 的稳定子群。直观地讲,$N[H]$ 是 $G$ 中所有那些“承认” $H$ 的特殊地位、不会通过共轭把它变成另一个子群的元素的集合。$N[H]$ 是 $G$ 的一个子群,并且 $H$ 在其中是正规的。这个概念是连接不同p-子群、研究它们之间关系的核心工具。
引入正规化子是为了给后续的引理36.6和西洛定理的证明搭建舞台。西洛理论的核心之一是研究p-子群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共轭关系。正规化子正是度量一个子群“在多大范围内是正规的”以及研究其共轭性质的代数工具。后续的证明将严重依赖于对正规化子 $N[H]$ 及其相对于 $H$ 的大小(指数 $(N[H]:H)$)的分析。
把群 $G$ 想象成一个联合国,子群 $H$ 想象成一个国家,比如“法国”。
📜 [原文10]
在下面的引理的证明中,我们将使用这样一个事实:如果$H$是群$G$的一个有限子群,那么当且仅当对于所有$h \in H$,有$g h g^{-1} \in H$时,$g \in N[H]$。为了证明这一点,注意如果$g h_{1} g^{-1}=g h_{2} g^{-1}$,那么通过群$G$中的消去律,有$h_{1}=h_{2}$。因此共轭映射$i_{g}: H \rightarrow H$(由$i_{g}(h)=g h g^{-1}$给出)是单射。因为$|H|$是有限的,$i_{g}$必须将$H$映射到$H$上,所以$g H g^{-1}=H$且$g \in N[H]$。
36.6 引理 设$H$是有限群$G$的一个p-子群。那么
引理前置知识的证明:
引理 36.6 的证明:
引理36.6建立了一个p-子群 $H$ 的两个重要“环境”——其在全群 $G$ 中的“分布广度” $(G:H)$ 和其在“保护圈” $N[H]$ 中的“相对大小” $(N[H]:H)$——之间的数论联系。它表明这两个指数在模 $p$ 意义下是同余的。这个看似技术性的引理,实际上是打开西洛第一和第二定理大门的关键钥匙。
本引理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证明其紧随其后的推论36.7,并为第一西洛定理的归纳步骤提供动力。它通过分析陪集空间上的群作用,将正规化子的大小与全群的大小联系起来,使得我们能够通过分析 $(G:H)$ 是否被 $p$ 整除,来推断 $N[H]$ 是否比 $H$ 更大。
回到联合国 ($G$) 和国家法国 ($H$) 的比喻。$H$ 是一个“p-国”,人口是p的幂。
📜 [原文11]
36.7 推论 设$H$是有限群$G$的一个p-子群。如果$p$整除$(G: H)$,那么$N[H] \neq H$。
证明 根据引理36.6,$p$整除$(N[H]: H)$,这必定与1不同。因此$H \neq N[H]$。
推论36.7 是一个强大的“生长”定理。它说,只要一个p-子群 $H$ 还没有“长满”它在群 $G$ 中按 $p$ 的幂次所能占据的所有“空间”(即 $p$ 整除 $(G:H)$),那么它就一定能在一个更大的“温室” $N[H]$ 中作为正规子群存在。换句话说,一个“未饱和”的p-子群,其正规化子必然比自身要大。
这个推论是第一西洛定理证明中归纳步骤的核心驱动力。第一西洛定理需要从一个 $p^i$ 阶子群 $H$ 出发,构造出一个 $p^{i+1}$ 阶的子群。这个推论告诉我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找到一个比 $H$ 更大的群 $N[H]$,并且 $H$ 在其中是正规的。这就允许我们在商群 $N[H]/H$ 上做文章,利用柯西定理找到一个 $p$ 阶子群,然后把它“拉回”到 $N[H]$ 中,从而得到一个阶为 $p^{i+1}$ 的子群。
在联合国 ($G$) 里,一个“p-国”法国 ($H$) 的人口是 $p$ 的幂。
📜 [原文12]
36.8 定理 (第一西洛定理) 设$G$是一个有限群,且设$|G|=p^{n} m$,其中$n \geq 1$且$p$不整除$m$。那么
证明 1. 我们知道根据柯西定理(定理36.3),$G$包含一个阶为$p$的子群。我们使用归纳法证明,阶为$p^{i}$的子群的存在(对于$i<n$)意味着阶为$p^{i+1}$的子群的存在。设$H$是一个阶为$p^{i}$的子群。由于$i<n$,我们看到$p$整除$(G: H)$。根据引理36.6,我们然后知道$p$整除$(N[H]: H)$。由于$H$是$N[H]$的正规子群,我们可以形成商群$N[H] / H$,并且我们看到$p$整除$|N[H] / H|$。根据柯西定理,商群$N[H] / H$有一个阶为$p$的子群$K$。如果$\gamma: N[H] \rightarrow N[H] / H$是规范同态,那么$\gamma^{-1}[K]=\{x \in N[H] \mid \gamma(x) \in K\}$是$N[H]$的子群,因此也是$G$的子群。这个子群包含$H$并且阶为$p^{i+1}$。
这个定理是西洛理论的核心,它包含两个部分,证明过程非常精妙。
定理陈述的理解:
证明的详解 (数学归纳法):
Part 1: 存在性证明
Part 2: 正规性证明
第一西洛定理是关于有限群结构的基石性结论。它通过一个优雅的归纳论证,证明了拉格朗日定理的逆命题在素数幂阶的情况下完全成立。不仅如此,它还揭示了这些p-子群之间存在着一种“正规嵌套”的层次结构,像阶梯一样可以逐级攀升,直到达到p-子群的“顶峰”——西洛p-子群。
本定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群中p-子群的“丰富性”和“结构性”。它是后续两条西洛定理的基础。如果没有第一定理保证了最大p-子群(西洛p-子群)的存在,那么讨论它们的共轭关系(第二定理)和数量(第三定理)就无从谈起。这个定理是整个西洛理论的入口和基石。
把群 $G$ 想象成一家公司,其总人数是 $|G|=p^n m$。
📜 [原文13]
36.9 定义 群$G$的西洛p-子群$P$是$G$的一个极大p-子群,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不包含在更大的p-子群中的p-子群。
设$G$是一个有限群,其中$|G|=p^{n} m$,如定理36.8所示。该定理表明$G$的西洛p-子群恰好是那些阶为$p^{n}$的子群。如果$P$是西洛p-子群,则$P$的每个共轭$g P g^{-1}$也是西洛p-子群。第二西洛定理指出每个西洛p-子群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从$P$获得;也就是说,任意两个西洛p-子群都是共轭的。
本段为西洛理论的核心研究对象——西洛p-子群——给出了正式定义(极大p-子群),并立即将其与一个在有限群中等价的、更易于操作的数值判据(阶为 $p^n$)联系起来。这为我们识别和研究西洛p-子群提供了便利。最后,它通过阐述西洛p-子群在共轭作用下的不变性,自然地引出了即将到来的第二西洛定理,该定理将揭示所有西洛p-子群构成一个单一的共轭大家族。
本段的目的是明确定义西洛理论三大定理所共同指向的研究主体——西洛p-子群。通过将抽象定义与具体阶数等价起来,它使得第一西洛定理的结论“存在阶为 $p^n$ 的子群”直接等同于“西洛p-子群存在”。这为第二和第三西洛定理(它们都是关于西洛p-子群的性质)的讨论铺平了道路。
回到公司(群 $G$)的比喻,总人数 $|G|=p^n m$。
📜 [原文14]
36.10 定理 (第二西洛定理) 设$P_{1}$和$P_{2}$是有限群$G$的西洛p-子群。那么$P_{1}$和$P_{2}$是$G$的共轭子群。
证明 这里我们让其中一个子群作用于另一个的左陪集,并使用定理36.1。设$\mathscr{C}$是$P_{1}$的左陪集的集合,并设$P_{2}$通过$y\left(x P_{1}\right)=(y x) P_{1}$作用于$\mathscr{C}$,其中$y \in P_{2}$。那么$\mathscr{C}$是一个$P_{2}$-集。根据定理36.1,$\left|\mathscr{C}_{P_{2}}\right| \equiv|\mathscr{C}|(\bmod p)$,并且$|\mathscr{C}|=\left(G: P_{1}\right)$不能被$p$整除,所以$\left|\mathscr{C}_{P_{2}}\right| \neq 0$。设$x P_{1} \in \mathscr{C}_{P_{2}}$。那么对于所有$y \in P_{2}$,有$y x P_{1}=x P_{1}$,所以对于所有$y \in P_{2}$,有$x^{-1} y x P_{1}=P_{1}$。因此,对于所有$y \in P_{2}$,有$x^{-1} y x \in P_{1}$,所以$x^{-1} P_{2} x \leq P_{1}$。由于$\left|P_{1}\right|=\left|P_{2}\right|$,我们必须有$P_{1}=x^{-1} P_{2} x$,所以$P_{1}$和$P_{2}$确实是共轭子群。
定理陈述的理解:
证明的详解:
第二西洛定理是一个“统一性”定理。它宣告了群中所有的西洛p-子群在结构上是统一的,它们构成一个单一的共轭类。该证明再次展示了群作用方法的威力,通过让一个西洛p-子群作用于另一个的陪集空间,并利用定理36.1和一个关键的数论事实($(G:P)=m$ 不被 $p$ 整除),保证了“连接”两个子群的共轭元素的存在性。
本定理的目的是为了简化对西洛p-子群的研究。它告诉我们,尽管一个群中可能有很多个西洛p-子群,但它们“本质”上只有一个。这使得我们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在两个核心问题上:这个“本质”的西洛p-子群长什么样?以及,它到底有多少个“复制品”(共轭子群)?第一个问题引向p-群自身结构的研究,第二个问题则由第三西洛定理来回答。
在公司(群 $G$)里,所有人数为 $p^n$ 的“p-事业部”(西洛p-子群)都是亲戚。
📜 [原文15]
36.11 定理 (第三西洛定理) 如果$G$是一个有限群且$p$整除$|G|$,则西洛p-子群的数量与1模$p$同余且整除$|G|$。
证明 设$P$是$G$的一个西洛p-子群。设$\mathscr{S}$是所有西洛p-子群的集合,并设$P$通过共轭作用于$\mathscr{S}$,使得$x \in P$将$T \in \mathscr{S}$映射到$x T x^{-1}$。根据定理36.1,$|\mathscr{S}| \equiv\left|\mathscr{S}_{P}\right|(\bmod p)$。让我们找出$\mathscr{S}_{P}$。如果$T \in \mathscr{S}_{P}$,那么对于所有$x \in P$,有$x T x^{-1}=T$。因此$P \leq N[T]$。当然$T \leq N[T]$也成立。由于$P$和$T$都是$G$的西洛p-子群,它们也是$N[T]$的西洛p-子群。但根据定理36.10,它们在$N[T]$中是共轭的。由于$T$是$N[T]$的正规子群,它是$N[T]$中唯一的共轭子群。因此$T=P$。那么$\mathscr{S}_{P}=\{P\}$。由于$|\mathscr{S}| \equiv\left|\mathscr{S}_{P}\right|=1(\bmod p)$,我们看到西洛p-子群的数量与1模$p$同余。
现在让$G$通过共轭作用于$\mathscr{S}$。由于所有西洛p-子群都是共轭的,所以在$G$作用下$\mathscr{S}$中只有一个轨道。如果$P \in \mathscr{S}$,那么$|\mathscr{S}|=\mid$ $P$的轨道 $\mid=\left(G: G_{P}\right)$,根据定理16.16。($G_{P}$实际上是$P$的正规化子。)但$(G: G_{P})$是$|G|$的一个因子,所以西洛p-子群的数量整除$|G|$。
定理陈述的理解:
证明的详解: 这个证明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
Part 1: 证明 $n_p \equiv 1 \pmod p$
Part 2: 证明 $n_p$ 整除 $|G|$
第三西洛定理是关于西洛p-子群数量的强大预测工具。它通过两个看似不相关的群作用的巧妙设计,分别得出了两个对数量 $n_p$ 的严格约束:$n_p$ 必须是 $1+kp$ 的形式,同时还必须是群阶的约数。这两个条件的结合往往能极大地缩小 $n_p$ 的可能取值范围,有时甚至能唯一确定它,从而为我们判断群的结构(特别是正规子群的存在性)提供了决定性的信息。
本定理的目的是将西洛理论从“存在性”和“关系性”推向“数量性”。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计算和预测的量化指标。在实际应用中,第三西洛定理是使用最频繁的工具之一,尤其是在有限群分类和判断单群的问题上,它能迅速排除大量可能性,直指群结构的核心。
公司(群 $G$)里的p-事业部(西洛p-子群)的数量 $n_p$ 满足两条神秘规律:
📜 [原文16]
36.12 例子 $S_{3}$的西洛2-子群的阶为2。例8.7中$S_{3}$中阶为2的子群是
注意有三个子群,并且$3 \equiv 1(\bmod 2)$。此外,3整除6,即$S_{3}$的阶。我们可以很容易地验证
其中$i_{\rho_{j}}(x)=\rho_{j} x \rho_{j}^{-1}$,说明它们都是共轭的。
这个例子用我们最熟悉的非阿贝尔群 $S_3$ 来检验刚学到的西洛定理。
本例通过对 $S_3$ 的西洛2-子群的详尽分析,生动地展示了西洛三大定理是如何在实践中协同工作的。我们通过第三定理预测了子群数量的两种可能性,通过实际寻找确认了确切的数量,并通过具体的共轭运算验证了第二定理的正确性。这是一个将抽象理论与具体计算相结合的完美范例。
本例的目的是为了给读者一个具体、可触摸的例子,来感受和理解西洛三大定理的内涵。抽象的定理和证明之后,一个熟悉的例子可以极大地帮助巩固理解,并展示这些定理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可以用来分析具体群结构的实用工具。
把 $S_3$ 看作一个有6个员工的小公司。
📜 [原文17]
36.13 例子 让我们用西洛定理证明阶为15的群都不是单群。设$G$的阶为15。我们声称$G$有一个阶为5的正规子群。根据定理36.8,$G$至少有一个阶为5的子群,根据定理36.11,这种子群的数量与1模5同余并整除15。由于小于15且与1模5同余的正数只有1、6和11,并且其中只有1整除15,我们看到$G$恰好有一个阶为5的子群$P$。但是对于每个$g \in G$,以$i_{g}(x)=g x g^{-1}$定义的$G$的内自同构$i_{g}$将$P$映射到一个子群$g P g^{-1}$,其阶仍然是5。因此,对于所有$g \in G$,我们必须有$g P g^{-1}=P$,所以$P$是$G$的正规子群。因此,$G$不是单群。(例37.10将表明$G$实际上必须是阿贝尔群,因此必须是循环群。)
这个例子展示了西洛定理在判断群结构方面,特别是用于证明一个群“不是单群”时的威力。
本例是西洛定理的“杀手级应用”。它展示了如何仅仅通过对群的阶进行数论分析,就能得出关于群结构的深刻结论。通过结合第三西洛定理的同余和整除条件,我们能够精确地确定西洛p-子群的数量,并利用“唯一即正规”的原理,有效地证明某些阶的群必然含有正规子群,从而不可能是单群。
这个例子的目的是展示西洛定理的强大威力,并教会读者一个在抽象代数中被反复使用的重要证明技巧。它让读者看到,前面那些看似繁复的定理和证明,最终可以汇聚成一个如此简洁而有力的论证,这极大地激发了学习的兴趣和对理论价值的认同。
假设有一个15人的神秘组织 $G$。我们要判断它是否是“铁板一块”的(单群)。
1.
解释:有限G-集X的大小等于其所有不相交轨道的大小之和。
2.
解释:有限G-集X的大小等于不动点的数量加上所有大小大于1的轨道的大小之和,这是类方程的一种形式。
3.
解释:在柯西定理的证明中构造的集合X,其元素是所有分量乘积为单位元的p元组。
4.
解释:在柯西定理的证明中,循环置换σ作用于p元组的方式,即轮转一次。
5.
解释:引理36.6的结论,p-子群H在其正规化子中的指数与在全群中的指数模p同余。
6.
解释:列举了群S3中全部的三个西洛2-子群。
7.
解释:具体计算展示了S3中的西洛2-子群之间是如何通过共轭相互转化的。
📜 [原文18]
在练习1到4中,填写空白。
通过将群阶12分解为 $3^1 \cdot 4$,我们识别出能整除群阶的3的最高次幂是 $3^1$,因此西洛3-子群的阶就是3。
答案: 3
📜 [原文19]
通过将群阶54分解为 $3^3 \cdot 2$,我们识别出能整除群阶的3的最高次幂是 $3^3$,因此西洛3-子群的阶就是27。
答案: 27
📜 [原文20]
利用第三西洛定理的同余和整除两个条件,我们首先找出群阶24的所有约数,再从中筛选出模2同余于1的数(即奇数),得到可能的结果为1或3。
答案: 1, 3
📜 [原文21]
$\_\_\_\_$个西洛5-子群。(仅使用定理36.11中提供的信息。)
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分别对 $p=3$ 和 $p=5$ 应用第三西洛定理。
第一部分:西洛3-子群 ($n_3$)
第二部分:西洛5-子群 ($n_5$)
对于西洛3-子群,其数量 $n_3$ 必须是255的约数且模3余1,筛选后得到1或85。对于西洛5-子群,其数量 $n_5$ 必须是255的约数且模5余1,筛选后得到1或51。
答案:
📜 [原文22]
第一部分:找出所有西洛3-子群
第二部分:证明它们都是共轭的
$S_4$ 的西洛3-子群是所有由3-循环生成的4个3阶子群。根据第二西洛定理,它们必然是共轭的,这一点可以通过具体的共轭运算得到验证,例如置换 $(34)$ 将 $\langle(123)\rangle$ 共轭为 $\langle(124)\rangle$。
📜 [原文23]
第一部分:找出两个西洛2-子群
第二部分:证明它们是共轭的
$S_4$ 的西洛2-子群是阶为8的子群,它们同构于二面体群 $D_4$。通过考虑作用在不同顶点标签上的正方形对称群,我们可以找到两个这样的子群,例如 $P_1=\langle(1234), (13)\rangle$ 和 $P_2=\langle(1324), (12)\rangle$。利用置换 $g=(23)$ 进行共轭,可以将 $P_1$ 的生成元映射为 $P_2$ 的生成元,从而证明这两个西洛2-子群是共轭的,这也符合第二西洛定理的结论。
📜 [原文24]
在练习7到9中,如果不正确,请在不参考课本的情况下,修改斜体术语的定义,使其达到可发表的形式。
原定义过于狭窄,它所描述的群(每个非单位元元素的阶都是p)只是p-群的一个很特殊的子类。正确的定义应该包含所有元素阶为 $p^k$($k \ge 0$)的情况。
修改后的定义: 设$p$是一个素数。一个p-群是每个元素的阶都是素数 $p$ 的幂的群。
📜 [原文25]
原定义混淆了元素和由元素诱导的映射。$N[H]$ 是一个由群 $G$ 的元素构成的子群,而不是一个由映射构成的集合。
修改后的定义: 群$G$的子群$H$的正规化子 $N[H]$是 $G$ 中所有满足 $gHg^{-1}=H$ 的元素 $g$ 的集合。
📜 [原文26]
原定义中的“最大的”一词有歧义。西洛p-子群的本质是它在所有p-子群的偏序包含关系下的一个极大元,而不是说它的阶在所有子群中最大。
修改后的定义: 设$G$是一个群且$p$是一个素数。$G$的一个西洛p-子群是$G$的一个极大p-子群,即它是一个p-子群,且不被包含在任何比它更大的p-子群中。
📜 [原文27]
$\_\_\_\_$ a. 有限群的任意两个西洛p-子群都是共轭的。
$\_\_\_\_$ b. 定理36.11表明阶为15的群只有一个西洛5-子群。
$\_\_\_\_$ c. 有限群的每个西洛p-子群的阶都是$p$的幂。
$\_\_\_\_$ d. 每个有限群的每个p-子群都是西洛p-子群。
$\_\_\_\_$ e. 每个有限阿贝尔群对于每个整除$G$的阶的素数$p$恰好有一个西洛p-子群。
$\_\_\_\_$ f. 子群$H$在群$G$中的正规化子$N[H]$始终是$G$的正规子群。
$\_\_\_\_$ g. 如果$H$是$G$的子群,那么$H$始终是$N[H]$的正规子群。
$\_\_\_\_$ h. 有限群$G$的西洛p-子群在$G$中是正规的当且仅当它是$G$中唯一的西洛p-子群。
$\_\_\_\_$ i. 如果$G$是阿贝尔群且$H$是$G$的子群,那么$N[H]=H$。
$\_\_\_\_$ j. 阶为素数幂$p^{n}$的群没有西洛p-子群。
📜 [原文28]
这里 $G_H$ 就是正规化子 $N[H]$。我们要使用子群的判定准则来证明。
由于集合 $G_H$ 包含了单位元,对乘法封闭,且每个元素都有逆元在集合中,因此根据子群的定义,$G_H$ 是群 $G$ 的一个子群。
📜 [原文29]
题目给出的条件“$q$ 整除 $|G|$”排除了 $G$ 本身是p-群的可能性。因此,“唯一的真西洛p-子群”就意味着“唯一的西洛p-子群”。利用“唯一则正规”的重要推论,我们立刻得到这个西洛p-子群是正规的。因为它既非平凡也非全群,所以证明了 $G$ 不是单群。
📜 [原文30]
通过分析群阶45,我们关注其西洛3-子群(阶为9)。利用第三西洛定理的两个约束条件,我们唯一地确定了西洛3-子群的数量必须为1。由于该子群是唯一的,它必然是正规的。因此,任何45阶群都有一个阶为9的正规子群。
📜 [原文31]
推论36.4: 设$G$是一个有限群。那么$G$是一个p-群当且仅当$|G|$是$p$的幂。
这是一个双向的证明。
方向一 ($\implies$): 如果 G 是一个有限 p-群,那么 |G| 是 p 的幂。
方向二 ($\impliedby$): 如果 |G| 是 p 的幂,那么 G 是一个 p-群。
通过双向证明,我们确立了对于有限群,“p-群”(一个基于元素阶的微观性质)和“阶为p的幂的群”(一个基于群阶的宏观性质)这两个概念是完全等价的。证明的关键分别利用了柯西定理和拉格朗日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