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36节 西洛定理

📜 原文
📖 逐步解释
∑ 公式拆解
💡 数值示例
⚠️ 易错点
📝 总结
🎯 存在目的
🧠 直觉心智模型
💭 直观想象

11. 第36节 西洛定理

1.1. 引言

11.1. 西洛定理的背景与意义

📜 [原文1]

有限生成阿贝尔群的基本定理(定理11.12)为我们提供了所有有限阿贝尔群的完整信息。有限非阿贝尔群的研究要复杂得多。西洛定理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它们的一些重要信息。

📖 [逐步解释]

这段话首先回顾了我们已经学过的一个强大工具:有限生成阿贝尔群的基本定理。这个定理就像是对所有有限的、元素之间可以交换运算顺序(阿贝尔群)的群进行了一次彻底的“人口普查”和“结构解剖”。它告诉我们,任何一个这样的群都可以被唯一地拆分成一些更简单的、像积木一样的循环群的直积。因此,对于有限阿贝尔群,我们几乎可以说了解了它们的全部秘密。

然后,话锋一转,指出了研究的下一个前沿——有限非阿贝尔群。这里的“非阿贝尔”指的是群内的乘法运算不满足交换律,即 $ab \neq ba$。这类群的世界远比阿贝尔群要复杂、混乱和神秘。想象一下,从一个秩序井然、人人遵守交通规则(交换律)的社会,进入一个充满了各种自定义规则、行为不可预测的社会。

最后,引出了本节的主角——西洛定理 (Sylow's Theorems)。它被定位为探索有限非阿贝尔群这个复杂世界的重要工具。虽然它不能像基本定理之于阿贝尔群那样,给出非阿贝尔群的全貌,但它能揭示这些群内部结构的一些深刻且确定的信息,像是在黑暗的森林中给了我们几盏明亮的探照灯。

💡 [数值示例]
  • 阿贝尔群示例:考虑一个12阶的阿贝尔群 $G$。根据基本定理,它的结构必然是 $\mathbb{Z}_{12}$ 或者 $\mathbb{Z}_2 \times \mathbb{Z}_6$ (同构于 $\mathbb{Z}_2 \times \mathbb{Z}_2 \times \mathbb{Z}_3$) 之一。我们完全清楚它的结构,比如它一定有1阶、2阶、3阶、4阶、6阶、12阶的子群。
  • 非阿贝尔群示例:考虑一个12阶的非阿贝尔群,交错群 $A_4$(即4个元素的所有偶置换构成的群)。它的结构就复杂得多。我们知道它的阶是12,但它的子群情况如何?它有2阶、3阶、4阶的子群,但它竟然没有6阶的子群!这显示了非阿贝尔群的复杂性。西洛定理将帮助我们确定 $A_4$ 一定有阶为 $4=2^2$ 和 $3=3^1$ 的子群,并告诉我们这些子群的数量和关系。
⚠️ [易错点]
  1. 易错点:不要错误地认为西洛定理只适用于非阿贝尔群。它对所有有限群都成立,包括阿贝尔群。只是对于阿贝尔群,我们有更强的基本定理,所以西洛定理的威力显得不那么突出。但在证明和应用中,它是一个普遍的工具。
  2. 边界情况:对于无限群,西洛定理不适用。例如,无限循环群 $\mathbb{Z}$,它的阶是无限的,讨论素数幂整除其阶是没有意义的。
📝 [总结]

本段是引子,通过对比我们对有限阿贝尔群的完全理解和对有限非阿贝尔群的认知不足,凸显了研究后者的复杂性,并引出了西洛定理作为研究有限非阿贝尔群结构的关键工具。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设置学习的背景和动机。它告诉读者,我们即将学习的西洛定理不是一个孤立的数学游戏,而是解决一个重要数学问题(理解有限非阿贝尔群的结构)的强大武器。它承上启下,连接了已学的阿贝尔群理论和将要展开的非阿贝尔群的进阶理论。

🧠 [直觉心智模型]

把群论研究想象成生物学。

  1. 有限阿贝尔群:就像是结构非常清晰、分类明确的“结晶体”生物,它们的构造模式(分解为循环群)非常统一。
  2. 有限非阿贝尔群:就像是种类繁多、形态各异的“野生动物”,它们的内部“器官”(子群)如何组成,遵循着一些更隐蔽但同样根本的规律。
  3. 西洛定理:就是一套“基因测序”技术,它不能完全描绘出这只“动物”的全貌,但能准确地告诉我们它体内含有哪些特定类型的“基因片段”(特定阶的子群),以及这些“基因片段”有多少个、它们之间有什么亲缘关系。
💭 [直观想象]

想象你有一大袋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乐高积木(一个有限非阿贝尔群)。你不知道里面具体的组合方式。

  1. 拉格朗日定理告诉你,任何搭好的小组件(子群)的积木数量(阶)必然能整除总积木数量。
  2. 西洛定理则更进一步告诉你:如果总积木数量是 $p^n \cdot m$(其中 $p$ 是一个素数,$m$ 不含因子 $p$),那么袋子里一定能找到由 $p$ 块积木组成的小组件,也一定能找到由 $p^2$ 块积木组成的小组件,……,直到由 $p^n$ 块积木组成的小组件。它还告诉你这些特定数量的小组件有多少个,以及它们之间可以互相“变身”(共轭)。

11.2. 拉格朗日定理的逆命题与西洛定理的弱逆命题

📜 [原文2]

我们知道有限群$G$的子群必须整除$|G|$。如果$G$是阿贝尔群,那么对于所有整除$|G|$的阶,都存在相应阶的子群。我们在例15.6中表明,$A_{4}$(阶为12)没有阶为6的子群。因此,一个非阿贝尔群$G$可能没有某个整除$|G|$的阶$d$的子群;“拉格朗日定理的逆命题”不成立。西洛定理给出了一个较弱的逆命题。也就是说,它们表明如果$d$是素数且$d$整除$|G|$,那么$G$确实包含一个阶为$d$的子群。(注意,6不是素数的幂。)西洛定理还提供了关于此类子群的数量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一些信息。我们将看到这些定理在研究有限非阿贝尔群时非常有用。

📖 [逐步解释]
  1. 回顾拉格朗日定理:首先重申一个核心事实——拉格朗日定理。这个定理说,在一个有限群里,任何一个子群的大小(阶)都必须是整个群大小(阶)的一个约数。例如,一个12阶的群,它的子群的阶只可能是1, 2, 3, 4, 6, 12。
  2. 提出“拉格朗日定理的逆命题”:这个逆命题就是问:是不是只要一个数 $d$ 是群阶 $|G|$ 的约数,群 $G$ 就一定有一个阶为 $d$ 的子群?
  3. 对阿贝尔群的肯定回答:对于有限阿贝尔群,这个逆命题是成立的。一个12阶的阿贝尔群,比如 $\mathbb{Z}_{12}$,它一定有阶为1, 2, 3, 4, 6, 12的子群。
  4. 对非阿贝尔群的否定回答:通过一个著名的反例——12阶的交错群 $A_4$——来证明这个逆命题对于一般有限群是不成立的。数字6是12的约数,但 $A_4$ 并没有阶为6的子群。这说明非阿贝尔群的结构比我们想象的要“挑剔”。
  5. 引出西洛定理的“弱逆命题”:既然“完全逆命题”不成立,西洛定理提供了一个“部分成立”的版本,可以看作是一个“弱化的逆命题”。它做出了一个限制:那个约数 $d$ 必须是一个素数的幂,比如 $2, 3, 4=2^2, 5, 7, 8=2^3, 9=3^2, \dots$。
  6. 西洛定理的核心内容(一)西洛第一定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只要 $d = p^k$($p$ 是素数)是一个整除群阶 $|G|$ 的数,那么群 $G$ 就一定有一个阶为 $d$ 的子群。这就部分地回答了逆命题的问题。回到 $A_4$ 的例子,它的阶是 $12 = 2^2 \cdot 3$。12的约数中,素数幂有 $2, 4=2^2, 3$。根据西洛定理,$A_4$ 必须有阶为2, 4, 3的子群。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对于约数6,因为它不是一个素数的幂($6=2 \cdot 3$),所以西洛定理对它“保持沉默”,它不能保证有6阶子群。
  7. 西洛定理的核心内容(二三):除了保证存在性,西洛定理还告诉我们这些“素数幂子群”(称为p-子群)的数量特征(第三西洛定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第二西洛定理),即它们都是互相共轭的。
💡 [数值示例]
  • 群 G 的阶为 30:$|G| = 30 = 2 \cdot 3 \cdot 5$。
  • 拉格朗日定理的逆命题会问:$G$ 是否有阶为 2, 3, 5, 6, 10, 15 的子群?
  • 西洛定理能保证的:因为 2, 3, 5 都是素数(也是素数的1次幂),所以 $G$ 一定有阶为2, 3, 5的子群。
  • 西洛定理不能保证的:对于 6, 10, 15 这些合数(不是素数的幂),西洛定理不提供任何保证。$G$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这些阶的子群。
  • 群 G 的阶为 60:$|G| = 60 = 2^2 \cdot 3 \cdot 5$。
  • 拉格朗日定理的约数有很多:1, 2, 3, 4, 5, 6, 10, 12, 15, 20, 30, 60。
  • 西洛定理保证存在的子群阶:
  • $p=2$:素数幂有 $2^1=2, 2^2=4$。所以 $G$ 一定有阶为2和阶为4的子群。
  • $p=3$:素数幂有 $3^1=3$。所以 $G$ 一定有阶为3的子群。
  • $p=5$:素数幂有 $5^1=5$。所以 $G$ 一定有阶为5的子群。
  • 西洛定理不保证的:对于阶为 6, 10, 12, 15, 20, 30 的子群,存在性不被保证。例如,著名的单群 $A_5$ 阶为60,但它就没有阶为30的子群。
⚠️ [易错点]
  1. 易错点:最常见的错误就是混淆“拉格朗日定理”和它的“逆命题”。拉格朗日定理(子群阶整除群阶)永远是对的(对于有限群)。而它的逆命题(群阶的约数d对应阶为d的子群)不总是对的。
  2. 关键点:要牢记西洛定理只对素数幂阶的子群做出存在性承诺。对于 $6=2 \cdot 3$ 这样的合数阶,它无能为力。
📝 [总结]

本段精确地阐明了西洛定理在群论中的定位:它不是拉格朗日定理的完整逆命题,而是一个关键的、有条件的“弱逆命题”。它通过将存在性问题聚焦于“素数幂”这一特定类型的阶,为我们分析所有有限群的子群结构提供了一个坚实的起点,并预告了其在子群数量和关系上的更多揭示。

🎯 [存在目的]

此段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深刻理解西洛定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什么。通过否定一个看似美好但错误的猜想(拉格朗日定理的逆命题),然后给出一个虽有局限但绝对正确的替代方案(西洛定理),使得定理的价值和应用范围变得异常清晰。这是一种通过“破”与“立”来构建知识的有效教学方法。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国家的法律(群的公理)。

  1. 拉格朗日定理:任何一个省(子群)的人口(阶)必须能被全国总人口(群阶)整除。这是一个很强的限制。
  2. 拉格朗日逆命题的猜想:是不是任何一个能整除全国人口的数目 $d$,我们都能恰好划出一个省,使其人口为 $d$?
  3. 反例 $A_4$:我们发现一个有1200万人口的国家,法律上就是无法划出一个600万人口的省。这个猜想是错的。
  4. 西洛定理:一位智者出现,说:“虽然不能随意划分,但我向你保证:如果全国人口有 $p^n \cdot m$($p$是素数,m与p无关),那么你一定能划出一个人口为 $p$ 的村,一个人口为 $p^2$ 的镇,...,一个人口为 $p^n$ 的市。我还能告诉你这种市最少有几个,以及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这就是西洛定理提供的宝贵信息。
💭 [直观想象]

想象你有一条长度为 $|G|$ 的绳子。

  1. 拉格朗日定理:如果你用这条绳子围成了一个正多边形(子群),那么这个正多边形的边长(子群的阶)必须能整除绳子的总长度。
  2. 拉格朗日逆命题的猜想:是不是只要有一个长度 $d$ 能整除绳子总长,我就一定能用它围成一个边长为 $d$ 的正多边形?
  3. 反例 $A_4$:你有一条长度为12的绳子,但你发现无论如何也围不成一个边长为6的正六边形。
  4. 西洛定理:告诉你,虽然围不成六边形,但如果绳长是 $12 = 2^2 \cdot 3$,你一定能围出边长为2的“二边形”(线段),边长为4的正方形,和边长为3的正三角形。对于这些由“素数幂”决定的形状,存在性是有保证的。

11.3. 证明方法的引介

📜 [原文3]

西洛定理的证明为我们提供了第16节中描述的群在集合上的作用的另一个应用。这一次,集合本身是从群中形成的;在某些情况下,集合就是群本身,有时它是子群陪集的集合,有时它是子群的集合。

📖 [逐步解释]

这段话预告了证明西洛定理将要使用的核心技术:群作用 (Group Action)

  1. 回顾群作用:在第16节,我们学习了群作用的概念。一个群 $G$ 可以“作用”在一个集合 $X$ 上,意思是 $G$ 中的每个元素都可以看作是 $X$ 上的一个置换(一种重新排列元素的方式),并且这种作用与群的运算兼容。
  2. 群作用的应用:群作用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工具,它可以把抽象的群结构问题,转化为在具体集合上数数的问题(组合计数问题)。通过分析元素在作用下的轨迹(轨道)和保持不变的元素(不动点),我们可以得到关于群结构的深刻信息。
  3. 本次的新颖之处:这里强调,用于证明西洛定理的群作用,其巧妙之处在于被作用的集合 $X$ 的构造。这个集合 $X$ 不是凭空来的,而是从群 $G$ 自身内部“衍生”出来的。
  4. 三种被作用的集合:具体列举了即将使用的三类集合:
    • 群本身:$X = G$。群的元素作用于群自身。
    • 子群的陪集集合:$X = \{gH \mid g \in G\}$,即某个子群 $H$ 的所有左陪集的集合。
    • 子群的集合:$X = \{H \mid H \leq G\}$,即 $G$ 的所有子群构成的集合。
💡 [数值示例]
  • 让群作用于自身(共轭作用):设 $G = S_3 = \{\rho_0, \rho_1, \rho_2, \mu_1, \mu_2, \mu_3\}$。让 $G$ 通过共轭作用于自身 $X=G$。例如,我们看元素 $\mu_1$ 的轨道:
  • $\rho_0 \mu_1 \rho_0^{-1} = \mu_1$
  • $\rho_1 \mu_1 \rho_1^{-1} = \mu_3$
  • $\rho_2 \mu_1 \rho_2^{-1} = \mu_2$
  • $\mu_1 \mu_1 \mu_1^{-1} = \mu_1$
  • $\mu_2 \mu_1 \mu_2^{-1} = \mu_3$
  • $\mu_3 \mu_1 \mu_3^{-1} = \mu_2$

所以 $\mu_1$ 的轨道是 $\{\mu_1, \mu_2, \mu_3\}$。通过分析这些轨道的大小,我们可以了解群的中心等结构。

  • 让子群作用于陪集集合:设 $G = S_3$, $H = \{\rho_0, \mu_1\}$。$H$ 的左陪集集合是 $\mathscr{C} = \{H, \rho_1 H, \rho_2 H\} = \{\{\rho_0, \mu_1\}, \{\rho_1, \mu_2\}, \{\rho_2, \mu_3\}\}$。让子群 $K = \{\rho_0, \rho_1, \rho_2\}$ 作用于 $\mathscr{C}$。
  • $\rho_1$ 作用于 $\rho_1 H$:$\rho_1(\rho_1 H) = \rho_2 H$。
  • $\rho_1$ 作用于 $\rho_2 H$:$\rho_1(\rho_2 H) = \rho_0 H = H$。

这种作用的分析将是证明中的关键一步。

⚠️ [易错点]
  1. 易错点:初学者容易对“群作用”感到困惑,特别是作用的对象是陪集、子群这样抽象的集合时。关键是时刻记住:群的一个元素作用在一个集合的元素上,得到的是该集合中的另一个元素。要明确“谁作用于谁,结果是什么”。
  2. 边界情况:选择什么样的群 $G$ 或子群 $H$ 来作用,以及选择什么样的集合 $X$ 被作用,是整个证明的精髓所在。不同的选择会导致不同的证明路径和结论。
📝 [总结]

本段是证明的“方法论预告”。它明确指出,我们将使用“群作用”这一高级工具来攻克西洛定理。它还具体揭示了证明策略的核心——巧妙地从群 $G$ 自身构造出被作用的集合 $X$(群自身、陪集集合、子群集合),从而将抽象的群论问题转化为可以计数的组合问题。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即将到来的、可能较为抽象的证明过程铺平道路。它让读者提前有心理准备,知道证明的核心思想是群作用,并了解即将面对的是哪几种类型的群作用。这有助于读者在后续阅读证明时,能够抓住主线,而不是迷失在具体的计算细节中。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我们要研究一个复杂社会(群 $G$)的内部结构。

  1. 群作用:我们不直接研究,而是组织一场“社会实验”(群作用)。
  2. 被作用的集合:实验的对象(集合 $X$)是从这个社会里抽取的。
  3. $X=$ 全体市民(群本身):观察当权力结构(群元素)变化时,市民之间的关系如何改变。
  4. $X=$ 所有社区(陪集集合):观察一个帮派(子群)如何影响其他社区的划分。
  5. $X=$ 所有俱乐部(子群集合):观察当权力结构变化时,各个俱乐部是如何演变成其他俱乐部的。
  6. 通过分析实验中“保持不变的群体”(不动点)和“会互相转化的群体”(轨道),我们就能推断出这个社会深层次的组织原则(西洛定理)。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由不同颜色的球组成的集合 $X$,以及一组操作规则 $G$(比如“将所有红球变蓝,蓝球变红”)。

  1. 群作用就是应用这些规则。
  2. 证明西洛定理就像是:我们想知道关于规则 $G$ 的一些秘密。我们不直接分析规则,而是去构造一些特别的球的集合 $X$。
  3. 有时 $X$ 是由 $G$ 中所有规则本身构成的。
  4. 有时 $X$ 是将规则按某种方式分组后,这些“组”的集合。
  5. 有时 $X$ 是规则的某些子集构成的集合。
  6. 然后我们用 $G$ 中的规则去作用于 $X$,通过数一数有多少球的颜色没变,有多少球在不同颜色之间循环变化,我们就能反推出规则 $G$ 本身的性质。这是一种“旁敲侧击”的智慧。

1.2. $\boldsymbol{p}$-群

12.1. 轨道-稳定子定理的计数应用

📜 [原文4]

第17节给出了伯恩赛德公式在计算有限$G$-轨道数量方面的应用。本节我们的大部分结果都源于计算有限$G$-集中的元素数量的方程。

设$X$是一个有限$G$-。回想一下,对于$x \in X$,在$G$作用下$x$在$X$中的轨道是$G x=\{g x \mid g \in G\}$。假设在$G$作用下$X$中有$r$个轨道,并且设$\left\{x_{1}, x_{2}, \cdots, x_{r}\right\}$包含$X$中每个轨道的一个元素。现在$X$的每个元素都恰好在一个轨道中,所以

$$ \begin{equation*} |X|=\sum_{i=1}^{r}\left|G x_{i}\right| . \tag{1} \end{equation*} $$

$X$中可能存在单元素轨道。设$X_{G}=\{x \in X \mid g x=x \text{ for all } g \in G\}$。因此$X_{G}$正是$X$中单元素轨道的并集。让我们假设有$s$个单元素轨道,其中$0 \leq s \leq r$。那么$\left|X_{G}\right|=s$,如果需要重新排列$x_{i}$,我们可以将方程(1)重写为

$$ \begin{equation*} |X|=\left|X_{G}\right|+\sum_{i=s+1}^{r}\left|G x_{i}\right| . \tag{2} \end{equation*} $$

📖 [逐步解释]
  1. 基础:集合的划分:这段话的核心思想是“分类讨论”和“加法原理”。当一个群 $G$ 作用在一个集合 $X$ 上时,集合 $X$ 会被完美地分割成若干个互不相交的子集,这些子集就是轨道 (orbits)。想象一下,地球(集合X)在太阳(群G的作用)引力下,上面的所有物体分成了不同的轨道,比如月球轨道,人造卫星轨道等。任何一个物体都属于且仅属于一个轨道。
  2. 公式(1)的建立:既然集合 $X$ 被划分成了 $r$ 个轨道 $Gx_1, Gx_2, \dots, Gx_r$,那么 $X$ 的总元素个数 $|X|$ 就等于所有轨道的大小之和。这就是方程(1)的含义:$|X| = |Gx_1| + |Gx_2| + \dots + |Gx_r|$。
  3. 特殊轨道:不动点:在这些轨道中,有一类非常特殊,就是“单元素轨道”,即轨道里只有一个元素。如果一个元素 $x$ 自己的轨道就是 $\{x\}$,这意味着对于群 $G$ 里的任何一个元素 $g$,都有 $gx=x$。也就是说,这个 $x$ 在群 $G$ 的所有作用下都“不动”。我们把所有这些“不动点”收集起来,形成一个集合 $X_G$。
  4. 公式(2)的推导:公式(2)只是把公式(1)的求和项稍微整理了一下。它把所有的单元素轨道(不动点)和非单元素轨道分开了。
    • 假设有 $s$ 个不动点,它们的轨道大小都是1。这 $s$ 个不动点构成了集合 $X_G$,所以 $|X_G| = s$。把这 $s$ 个大小为1的轨道加起来,总和就是 $|X_G|$。
    • 剩下的 $r-s$ 个轨道都是“大”轨道,即轨道大小大于1。
    • 所以,总元素个数 $|X|$ 就等于“不动点的个数”加上“所有大轨道的大小之和”。这就是方程(2):$|X| = |X_G| + \sum_{i=s+1}^{r} |Gx_i|$。这个公式也被称为类方程 (Class Equation) 的一种形式。
∑ [公式拆解]
  • $|X|=\sum_{i=1}^{r}\left|G x_{i}\right|$ (方程1)
  • $|X|$: 有限集合 $X$ 的元素个数(基数)。
  • $G x_i$: 元素 $x_i$ 所在的轨道。它是一个集合,包含了 $x_i$ 在 $G$ 中所有元素作用下能够变成的所有形态。
  • $|G x_i|$: 轨道 $G x_i$ 的大小,即这个轨道里有多少个元素。
  • $\sum_{i=1}^{r}$: 求和符号,表示将所有 $r$ 个轨道的大小相加。$\{x_1, \dots, x_r\}$ 是从每个轨道中选出的一个代表元素。
  • 推导:这是一个基本的集合划分原理。因为 $X = Gx_1 \cup Gx_2 \cup \dots \cup Gx_r$,并且对于 $i \neq j$,有 $Gx_i \cap Gx_j = \emptyset$(轨道要么完全相同,要么完全不相交),所以根据集合的加法原理,总数等于各部分数量之和。
  • $|X|=\left|X_{G}\right|+\sum_{i=s+1}^{r}\left|G x_{i}\right|$ (方程2)
  • $X_G$: 集合 $X$ 中的不动点集合。$X_G = \{x \in X \mid gx=x \text{ for all } g \in G\}$。
  • $|X_G|$: 不动点的数量。
  • 推导:我们将 $r$ 个轨道分成两类:
  1. 大小为1的轨道:$|Gx_i|=1$。这样的轨道恰好对应一个不动点 $x_i \in X_G$。假设有 $s$ 个这样的轨道,那么它们的元素总数就是 $s \times 1 = s = |X_G|$。
  2. 大小大于1的轨道:$|Gx_j|>1$。假设这些是 $i=s+1, \dots, r$ 的轨道。
    • 将公式(1)的求和拆成两部分:
💡 [数值示例]
  • 示例1:设 $G = S_3$, $X=G$。$G$ 通过共轭作用于 $X$。$g$ 作用于 $x$ 的结果是 $gxg^{-1}$。
  • $|X| = |S_3| = 6$。
  • 轨道1:$\rho_0$ 的轨道。$g\rho_0g^{-1} = \rho_0$ 对所有 $g \in G$ 成立。所以轨道是 $\{\rho_0\}$。这是一个单元素轨道。
  • 轨道2:$\rho_1$ 的轨道。共轭后得到 $\{\rho_1, \rho_2\}$。轨道大小为2。
  • 轨道3:$\mu_1$ 的轨道。共轭后得到 $\{\mu_1, \mu_2, \mu_3\}$。轨道大小为3。
  • 公式(1)验证:$|X| = |G\rho_0| + |G\rho_1| + |G\mu_1| = 1 + 2 + 3 = 6$。正确。
  • 不动点:只有 $\rho_0$ 是不动点吗?不对。不动点的定义是 $gxg^{-1}=x$ 对所有 $g \in G$ 成立。这正是群的中心 $Z(G)$ 的定义。$S_3$ 的中心只有单位元 $Z(S_3) = \{\rho_0\}$。所以 $X_G = \{\rho_0\}$,$|X_G|=1$。
  • 公式(2)验证:$|X| = |X_G| + |G\rho_1| + |G\mu_1| = 1 + 2 + 3 = 6$。正确。
  • 示例2:设 $G = \mathbb{Z}_4 = \{0, 1, 2, 3\}$,它作用于集合 $X = \{a, b, c, d\}$。作用规则是:$k \in \mathbb{Z}_4$ 将元素移动 $k$ 个位置(循环)。$1(a)=b, 1(b)=c, 1(c)=d, 1(d)=a$。
  • $|X|=4$。
  • 轨道:从 $a$ 出发,$G(a) = \{0(a), 1(a), 2(a), 3(a)\} = \{a, b, c, d\}$。整个集合就是一个轨道。
  • 公式(1)验证:$|X|=|Ga|=4$。
  • 不动点:$X_G$ 是什么?一个元素 $x$ 是不动点,如果对所有 $k \in \mathbb{Z}_4$ 都有 $k(x)=x$。特别是 $1(x)=x$。但 $1(a)=b \neq a$, $1(b)=c \neq b$ ... 没有任何元素满足这个条件。所以 $X_G = \emptyset$,$|X_G|=0$。
  • 公式(2)验证:$|X| = |X_G| + |Ga| = 0 + 4 = 4$。正确。
⚠️ [易错点]
  1. 易错点1:混淆轨道大小 $|Gx|$ 和稳定子群大小 $|G_x|$。轨道-稳定子定理 (Theorem 16.16) 告诉我们 $|G| = |Gx| \cdot |G_x|$。因此轨道的大小 $|Gx|$ 必须整除群的阶 $|G|$。这是后面证明的关键。
  2. 易错点2:对不动点集合 $X_G$ 的理解。$x \in X_G$ 意味着它被群里每一个元素作用后都保持不变,而不仅仅是某一个元素。
  3. 边界情况
  4. 如果作用是平凡的(即 $gx=x$ 对所有 $g, x$ 成立),那么每个元素都是不动点,每个轨道都是单元素的,$X = X_G$。
  5. 如果作用是传递的(transitive),那么整个集合 $X$ 就是一个大轨道,$X_G$ 可能是空集(除非 $|X|=1$)。
📝 [总结]

本段的核心是建立了全集分解方程 $|X|=|X_{G}|+\sum |G x_{i}|$。这个方程是群作用理论中用于计数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它将一个集合的总大小,分解为两部分:在作用下“完全不动”的元素个数,和那些“会动”的元素(它们被划分到大小不一的轨道中)的总个数。这个简单的分类思想是后续所有精妙证明的基石。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引入并证明后续定理(特别是定理36.1)所依赖的核心数学工具——类方程。通过回顾轨道的概念,并自然地将集合划分为不动点和非不动点轨道,它为利用整除性(特别是模 $p$ 的同余)来分析群结构做好了准备。它是连接“群作用”这个概念和“西洛定理”这个结论的桥梁。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在一个舞会上(集合 $X$),有一群舞蹈教练(群 $G$)。每个教练都会喊出一种舞步(群元素 $g$),所有人都必须跟着跳。

  1. 轨道:有些人可能经过一系列舞步后,和你交换了位置。所有能通过不同舞步和你交换位置的人,加上你自己,就构成了你的“舞蹈圈子”(轨道)。整个舞会的人被分成了若干个互不相干的舞蹈圈子。
  2. 公式(1):舞会的总人数,等于每个舞蹈圈子的人数加起来。
  3. 不动点 $X_G$:舞会上总有那么几个人(比如坐在角落的长辈),无论教练喊什么舞步,他们都纹丝不动。这些人就是不动点。
  4. 公式(2):舞会的总人数,等于这些纹丝不动的长辈的人数,加上所有在跳舞的圈子里的人数总和。
💭 [直观想象]

想象你有一堆五颜六色的珠子(集合 $X$),还有一个万花筒(群 $G$)。你每次转动万花筒(应用群元素 $g$),珠子的图案就会变化。

  1. 轨道:一颗特定的珠子,在万花筒的所有转动下,它可能出现在几个不同的位置上,形成几种不同的影像。这些所有可能出现的影像位置,就是这颗珠子的轨道。
  2. 公式(1) :珠子的总数量,等于把每个轨道的影像位置数加起来(注意不要重复计算珠子)。
  3. 不动点 $X_G$:万花筒的中心可能有一个点,无论你怎么转,它永远在中心,不动。这就是不动点。
  4. 公式(2):珠子的总数量,等于中心不动点的数量,加上所有在变化中的那些珠子的影像位置的总数量。这个公式为我们从图案(集合)反推万花筒(群)的性质提供了线索。

12.2. 西洛理论的基石定理

📜 [原文5]

本节的大部分结果将源于方程(2)。我们将按照Hungerford [10]中的方式发展西洛理论,其中对R. J. Nunke的证明思路给予了肯定。定理36.3(柯西定理)的证明在那里归功于J. H. McKay。

下面的定理36.1不是一个完全的计数定理,但它确实有一个数值结论。它进行模$p$计数。这个定理似乎惊人地强大。在本章的其余部分,如果我们选择正确的集合,正确的群作用,并应用定理36.1,我们想要的结果似乎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与旧的证明相比,这些论证极其优美和典雅。

在本节中,$p$将始终是一个素数

36.1 定理 设$G$是一个阶为$p^{n}$的群,且设$X$是一个有限$G$-。那么$|X| \equiv\left|X_{G}\right|(\bmod p)$。

证明 根据方程(2)的符号,我们知道$\left|G x_{i}\right|$整除$|G|$,根据定理16.16。因此,$p$整除$\left|G x_{i}\right|$,对于$s+1 \leq i \leq r$。方程(2)然后表明$|X|-\left|X_{G}\right|$可以被$p$整除,所以$|X| \equiv\left|X_{G}\right|(\bmod p)$。

📖 [逐步解释]
  1. 引言部分
    • 首先说明了方程(2)是接下来所有推导的源头。
    • 提到了本章证明思路的来源(Hungerford的书,归功于Nunke和McKay),这体现了数学知识传承的严谨性。
    • 高度赞扬了即将到来的定理36.1。称它“惊人地强大”,证明“极其优美和典雅”。这旨在激发读者的兴趣和重视。
    • 强调了这个定理的核心是进行“模 $p$ 计数”,即关心一个数除以素数 $p$ 的余数。
    • 约定在本节中,符号 $p$ 永远代表一个素数
  2. 定理36.1的陈述
    • 前提条件1:有一个群 $G$,它的阶 $|G|$ 是素数 $p$ 的幂,即 $|G|=p^n$(这样的群被称为 p-群)。
    • 前提条件2:有一个有限集合 $X$,$G$ 在 $X$ 上作用($X$ 是一个 $G$-集)。
    • 结论:集合的总大小 $|X|$ 和不动点的数量 $|X_G|$ 在模 $p$ 的意义下是同余的。也就是说,它们除以 $p$ 的余数相同。$|X| \equiv |X_G| \pmod p$。
  3. 定理36.1的证明
    • 第一步:从方程(2)开始。我们有 $|X| = |X_G| + \sum_{i=s+1}^{r} |Gx_i|$。移项得到 $|X| - |X_G| = \sum_{i=s+1}^{r} |Gx_i|$。这个求和是针对所有大小大于1的轨道。
    • 第二步:使用轨道-稳定子定理 (定理16.16)。这个定理告诉我们,任何轨道的大小 $|Gx_i|$ 都必须整除群的阶 $|G|$。
    • 第三步:结合前提。我们已知群的阶是 $|G| = p^n$。所以,每个轨道的大小 $|Gx_i|$ 必须是 $p^n$ 的一个约数。因此,$|Gx_i|$ 的形式必然是 $p^k$,其中 $1 \le k \le n$。(注意,轨道大小不可能是 $p^0=1$,因为我们加和的是大小大于1的轨道)。
    • 第四步:得出关键结论。因为这些轨道的大小 $|Gx_i|$ 都是 $p$ 的正次幂,所以它们每一个都能被 $p$ 整除。
    • 第五步:完成证明。既然和式 $\sum |Gx_i|$ 中的每一项都能被 $p$ 整除,那么它们的总和也一定能被 $p$ 整除。也就是说,$p$ 整除 $(|X| - |X_G|)$。根据同余的定义,这就意味着 $|X| \equiv |X_G| \pmod p$。证明完毕。
∑ [公式拆解]
  • $|X| \equiv\left|X_{G}\right|(\bmod p)$
  • $|X|$: 有限 $G$-集 $X$ 的大小。
  • $|X_G|$: $X$ 中不动点的数量。
  • $\equiv (\bmod p)$: 同余符号。$a \equiv b \pmod p$ 意味着 $a$ 和 $b$ 除以 $p$ 的余数相同,等价于 $p$ 整除 $(a-b)$。
  • 推导逻辑链
  1. $|X| - |X_G| = \sum_{|Gx_i|>1} |Gx_i|$ (来自类方程)
  2. 对每个 $i$,$|Gx_i|$ 整除 $|G|$ (来自轨道-稳定子定理)
  3. $|G|=p^n$ (定理前提)
  4. 所以,$|Gx_i|$ 是 $p^n$ 的约数。
  5. 因为 $|Gx_i| > 1$,所以 $|Gx_i|$ 的形式是 $p^k$,$k \ge 1$。
  6. 因此,$p$ 整除 $|Gx_i|$ 对于求和中的每一项都成立。
  7. 所以,$p$ 整除 $\sum |Gx_i|$。
  8. 所以,$p$ 整除 $(|X| - |X_G|)$。
  9. 根据定义, $|X| \equiv |X_G| \pmod p$。
💡 [数值示例]
  • 示例1:设 $G$ 是一个8阶群(例如 $D_4$,正方形的对称群),所以 $|G|=8=2^3$。这里 $p=2, n=3$。让 $G$ 通过共轭作用于自身 $X=G$。所以 $|X|=8$。
  • $D_4 = \{e, r, r^2, r^3, s, sr, sr^2, sr^3\}$。
  • 不动点集合 $X_G$ 是 $G$ 的中心 $Z(G)$。$D_4$ 的中心是 $\{e, r^2\}$。所以 $|X_G| = |Z(D_4)| = 2$。
  • 定理36.1的结论应该是 $|X| \equiv |X_G| \pmod 2$。
  • 验证:$|X|=8, |X_G|=2$。$8 \equiv 0 \pmod 2$,$2 \equiv 0 \pmod 2$。两者同余,定理成立。
  • 示例2:设 $G = \mathbb{Z}_9$,所以 $|G|=9=3^2$。这里 $p=3, n=2$。让 $G$ 作用于集合 $X = \{1, 2, ..., 10\}$,共10个元素。作用方式是平凡作用,即 $g(x) = x$ 对于所有 $g \in G, x \in X$。
  • $|X| = 10$。
  • 不动点集合 $X_G$:由于是平凡作用,所有元素都是不动点。$X_G = X$,所以 $|X_G|=10$。
  • 定理36.1的结论应该是 $|X| \equiv |X_G| \pmod 3$。
  • 验证:$|X|=10, |X_G|=10$。$10 \equiv 1 \pmod 3$。两者同余,定理成立。
  • 示例3:设 $G = \mathbb{Z}_p$ (p是素数),作用于集合 $X$ 是其自身 $X=G$ (通过加法)。
  • $|X| = p$。
  • 不动点 $X_G$:元素 $x$ 是不动点,如果对所有 $g \in G$ 都有 $g+x = x$。这要求 $g=0$。但这必须对所有 $g$ 都成立,所以只有当 $G$ 是平凡群时才行。这里 $G$ 不是。等等,不动点的定义是 $g$作用于$x$等于$x$。这里是群作用于集合。如果作用是 $g(x) = g+x$,那么 $g(x)=x$ 意味着 $g+x=x \Rightarrow g=0_G$。一个元素 $x$ 是不动点,需要对所有 $g \in G$ 都有 $g(x)=x$。这显然不可能,除非 $G$ 是平凡群。所以 $X_G = \emptyset$, $|X_G|=0$。
  • 定理36.1的结论应该是 $|X| \equiv |X_G| \pmod p$。
  • 验证:$|X|=p, |X_G|=0$。$p \equiv 0 \pmod p$,$0 \equiv 0 \pmod p$。两者同余,定理成立。
⚠️ [易错点]
  1. 易错点:定理的核心前提是作用的群 $G$ 的阶必须是素数的幂 ($p^n$)。如果群的阶是 $p^n \cdot m$ (m>1, p不整除m),这个定理就不能直接应用。例如,一个6阶群作用于一个集合,就不能保证 $|X| \equiv |X_G| \pmod 2$ 或者 $\pmod 3$。
  2. 边界情况
  3. 如果 $n=0$,即 $|G|=p^0=1$,$G$ 是平凡群。那么任何作用都是平凡作用,$X=X_G$,所以 $|X|=|X_G|$。$|X| \equiv |X_G| \pmod p$ 自然成立。
  4. 如果 $|X_G|=0$,定理告诉我们 $|X|$ 必须是 $p$ 的倍数。
  5. 如果 $|X|$ 不是 $p$ 的倍数,定理告诉我们 $|X_G|$ 也不是 $p$ 的倍数,特别地,$|X_G|$ 不能为0,即必须存在不动点。这是这个定理一个极其重要的推论。
📝 [总结]

定理36.1是西洛理论的发动机。它揭示了一个深刻的数论联系:当一个p-群作用于一个有限集合时,集合的总元素个数与不动点的个数在模 $p$ 的意义下是“同步”的。其证明简洁地利用了轨道大小必须整除群阶这一基本事实,将几何的轨道分解问题转化为了代数的同余关系。

🎯 [存在目的]

本定理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在p-群作用下进行模 $p$ 计数的通用工具。它的强大之处在于其普适性:只要你有一个 $p$-群和一个 $G$-集,这个同余关系就成立。后续的西洛定理证明,本质上就是巧妙地构造出不同的 $G$-集 $X$,然后利用这个定理来分析 $|X|$ 和 $|X_G|$,从而“榨取”出关于群结构的惊人结论。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由 $p^n$ 个舞者组成的舞蹈团(p-群 $G$),他们来到一个广场上(集合 $X$)。

  1. 轨道:每个舞者都有一套动作,可以把广场上的某个人“带”到另一个位置。一个人能被带到的所有位置,就是他的轨道。
  2. 轨道-稳定子定理的推论:由于舞者团队人数是 $p^n$,任何一个圈子(轨道)的人数,都必须是 $p$ 的某个次幂($p^k$)。
  3. 定理36.1:这个定理说,广场总人数除以 $p$ 的余数,和那些从头到尾没人能带得动的“钉子户”(不动点)人数除以 $p$ 的余数,是一样的。为什么呢?因为那些“被带得动”的人,都是以 $p$ 的倍数组合在一起的(轨道大小都是 $p, p^2, \dots$),所以在计算模 $p$ 的余数时,这些“舞动的人”的总数可以被忽略不计,只剩下“钉子户”和总人数来比较余数。
💭 [直观想象]

想象你有一大堆豆子(集合 $X$),还有一个筛子,筛孔的大小是 $p$。

  1. 群 $G$(阶为 $p^n$)的作用,就像是把豆子分成了很多小堆(轨道)。
  2. 神奇的是,除了那些“单独一粒”的豆子(不动点),其他所有小堆的豆子数量都是 $p$ 的倍数。
  3. 定理36.1的直观理解:现在你想知道豆子总数模 $p$ 的余数。你把所有豆子倒在筛子上。那些数量是 $p$ 的倍数的小堆,会完全掉下去,不影响留在筛子上的豆子。最后留在筛子上的,只有那些“单独一粒”的豆子,以及总豆子中不足 $p$ 的那部分。所以,总豆子数模 $p$ 的余数,就等于“单独一粒”的豆子数模 $p$ 的余数。

12.3. p-群的定义

📜 [原文6]

36.2 定义 设$p$是一个素数。如果$G$中每个元素的都是素数$p$的,则群$G$是一个p-群。群$G$的子群如果是p-群,则称该子群为$G$的p-子群

本节我们的目标是表明,有限群$G$对于所有整除$|G|$的素数幂阶都有一个子群。作为第一步,我们证明柯西定理,该定理指出如果$p$整除$|G|$,则$G$有一个阶为$p$的子群

📖 [逐步解释]
  1. 定义 p-群 (p-group):
    • 这个定义是针对一个群 $G$ 的性质来的。
    • 条件:对于群 $G$ 中的任何一个元素 $g$,它的 (order),记作 $o(g)$,必须是一个素数 $p$ 的幂。也就是说,$o(g) = p^k$ 对于某个非负整数 $k$ 成立。
    • 注意:不同的元素可以有不同的 $k$。例如,在一个8阶的p-群(p=2)中,单位元的阶是 $2^0=1$,其他元素的阶可能是 $2^1=2$, $2^2=4$, $2^3=8$。但不允许出现阶为3或5的元素。
    • 这个定义适用于无限群。例如,所有元素阶都是2的幂的无限群也是一个2-群。
  2. 定义 p-子群 (p-subgroup):
    • 这个定义是相对于一个更大的群 $G$ 而言的。
    • 条件:首先,$H$ 必须是 $G$ 的一个子群 ($H \leq G$)。其次,$H$ 本身必须是一个 p-群
    • 也就是说,子群 $H$ 里的每一个元素的阶,都必须是 $p$ 的幂。
  3. 本节目标预告:
    • 明确了本节的核心任务:证明西洛第一定理。这个定理说,如果一个数 $d = p^k$ 是群阶 $|G|$ 的一个约数,那么 $G$ 一定有一个阶为 $d$ 的子群。
    • 这个目标被分解成一个更小的、作为第一步的目标:证明柯西定理
  4. 柯西定理预告:
    • 柯西定理 (Cauchy's Theorem) 是一个基础但极为重要的结论。
    • 内容:如果一个素数 $p$ 能够整除一个有限群 $G$ 的阶 $|G|$,那么 $G$ 里面就一定能找到一个阶为 $p$ 的元素。
    • 推论:找到了一个阶为 $p$ 的元素 $a$,那么由它生成的循环子群 $\langle a \rangle$ 的阶就是 $p$。因此,柯西定理等价于说:如果 $p$ 整除 $|G|$,那么 $G$ 必有一个阶为 $p$ 的子群。这是西洛第一定理在 $k=1$ 时的特殊情况。
💡 [数值示例]
  • p-群示例:
  • 克莱因四元群 $V_4 \cong \mathbb{Z}_2 \times \mathbb{Z}_2$。元素为 $\{(0,0), (1,0), (0,1), (1,1)\}$。单位元阶为1 ($2^0$),其他三个非单位元阶都为2 ($2^1$)。所有元素的阶都是2的幂,所以 $V_4$ 是一个 2-群
  • 循环群 $\mathbb{Z}_8$。元素阶分别为 1, 8, 4, 8, 2, 8, 4, 8。这些都是2的幂 ($2^0, 2^3, 2^2$)。所以 $\mathbb{Z}_8$ 是一个 2-群
  • 循环群 $\mathbb{Z}_6$。它的元素阶有 1, 6, 3, 2, 3, 6。其中出现了阶3和阶6。阶3不是2的幂,阶6也不是2或3的幂。所以 $\mathbb{Z}_6$ 不是 p-群(对于任何p)。
  • p-子群示例:
  • 设 $G = S_4$ (24阶的对称群)。$|G|=24=2^3 \cdot 3$。
  • $H_1 = \langle (1 2) \rangle = \{e, (1 2)\}$ 是一个子群。$H_1$ 中两个元素的阶分别是1和2,都是2的幂。所以 $H_1$ 是一个 2-子群
  • $H_2 = V_4 = \{e, (1 2)(3 4), (1 3)(2 4), (1 4)(2 3)\}$ 是 $S_4$ 的一个子群。$H_2$ 的元素阶为1, 2, 2, 2。都是2的幂。所以 $H_2$ 也是一个 2-子群
  • $H_3 = \langle (1 2 3) \rangle = \{e, (1 2 3), (1 3 2)\}$ 是一个子群。$H_3$ 中元素阶为1, 3, 3。都是3的幂。所以 $H_3$ 是一个 3-子群
  • $H_4 = S_3 = \langle (1 2), (1 2 3) \rangle$ 作为 $S_4$ 的子群。它的阶是6。$H_4$ 中有阶为2和3的元素,所以它本身不是p-群,因此它不是 $S_4$ 的p-子群。
⚠️ [易错点]
  1. 易错点p-群的定义是关于群中每个元素的阶,而后面将要证明的推论36.4说,对于有限群,这个定义等价于整个群的阶是 $p$ 的幂。这两个是等价的,但定义本身是前者。对于无限群,只有前者适用。
  2. 边界情况
  3. 平凡群 $\{e\}$ 是一个 p-群,对于任何素数 $p$ 都成立,因为其中唯一的元素 $e$ 的阶是 $1=p^0$。
  4. 一个群 $G$ 可能同时包含一个p-子群和一个q-子群($p \neq q$)。如 $S_4$ 同时有2-子群和3-子群。
📝 [总结]

本段给出了p-群p-子群这两个核心概念的定义,它们是西洛理论的“主角”。定义是基于群中元素的阶必须是素数 $p$ 的幂。然后,清晰地设定了本节的证明路线图:先用巧妙的群作用方法证明柯西定理(作为热身和基础),再在此之上去证明更普适的西洛第一定理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引入后续讨论的基本对象(p-群)和目标(证明柯西定理和西洛第一定理)。没有明确的定义,后续的定理陈述和证明将无从谈起。通过设定清晰的短期目标(证明柯西定理),使得整个学习过程循序渐进,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 [直觉心智模型]
  1. p-群:想象一个国家,其所有公民的“社会周期”(元素的阶)都严格遵循以素数 $p$ 为基准的“p进制”节奏。比如在一个“2-群”国家,公民的社会周期只可能是1天, 2天, 4天, 8天……,绝不会出现3天或5天这样的周期。这个国家的一切都与数字 $p$ 息息相关。
  2. p-子群:在一个多元化的大国(群 $G$)里,有一个社区(子群 $H$),这个社区里的居民都遵循着上述的“p进制”节奏。这个社区就是一个“p-子群”。大国里可能还有遵循“q进制”节奏的社区。
  3. 柯西定理:如果国家总人口能被素数 $p$ 整除,那么这个国家里至少能找到一个“生命周期”恰好为 $p$ 天的人。
💭 [直观想象]
  1. p-群:想象一盒只有一种颜色(比如蓝色)的乐高积木,但有不同的“p-系列”尺寸:$1 \times 1, p \times 1, p^2 \times 1, \dots$。由这些积木搭建起来的任何结构,都是一个“p-群”模型。它的“基本单位”都和 $p$ 有关。
  2. p-子群:在一个五彩斑斓的乐高大城堡(群 $G$)里,有一座完全由蓝色“p-系列”积木构成的小塔(子群 $H$)。这座小塔就是一个“p-子群”。
  3. 柯西定理:如果城堡的总积木数量能被素数 $p$ 整除,那么你一定能在城堡里找到一块长度为 $p$ 的积木条。

12.4. 柯西定理及其证明

📜 [原文7]

36.3 定理 (柯西定理) 设$p$是一个素数。设$G$是一个有限群,且设$p$整除$|G|$。那么$G$有一个阶为$p$的元素,因此有一个阶为$p$的子群

证明 我们构造一个集合$X$,它包含$G$中所有满足坐标乘积为$e$的$p$元组 ( $g_{1}, g_{2}, \cdots, g_{p}$ )。也就是说,

$$ X=\left\{\left(g_{1}, g_{2}, \cdots, g_{p}\right) \mid g_{i} \in G \text{ and } g_{1} g_{2} \cdots g_{p}=e\right\} $$

我们声称$p$整除$|X|$。在构造$X$中的一个$p$元组时,我们可以让$g_{1}, g_{2}, \cdots, g_{p-1}$是$G$中的任意元素,然后$g_{p}$就唯一确定为$\left(g_{1} g_{2} \cdots g_{p-1}\right)^{-1}$。因此$|X|= |G|^{p-1}$,并且由于$p$整除$|G|$,我们看到$p$整除$|X|$。

设$\sigma$是$S_{p}$中的循环 $(1,2,3, \cdots, p)$。我们让$\sigma$作用于$X$如下:

$$ \sigma\left(g_{1}, g_{2}, \cdots, g_{p}\right)=\left(g_{\sigma(1)}, g_{\sigma(2)}, \cdots, g_{\sigma(p)}\right)=\left(g_{2}, g_{3}, \cdots, g_{p}, g_{1}\right) . $$

注意$\left(g_{2}, g_{3}, \cdots, g_{p}, g_{1}\right) \in X$,因为$g_{1}\left(g_{2} g_{3} \cdots g_{p}\right)=e$意味着$g_{1}=\left(g_{2} g_{3} \cdots g_{p}\right)^{-1}$,所以$\left(g_{2} g_{3} \cdots g_{p}\right) g_{1}=e$也成立。因此$\sigma$作用于$X$,我们考虑$S_{p}$的子群$\langle\sigma\rangle$以自然的方式通过迭代作用于$X$。

现在$|\langle\sigma\rangle|=p$,所以我们可以应用定理36.1,并且我们知道$|X| \equiv\left|X_{\langle\sigma\rangle}\right| (\bmod p)$。由于$p$整除$|X|$,那么$p$也必须整除$\left|X_{\langle\sigma\rangle}\right|$。我们来检查$X_{\langle\sigma\rangle}$。当且仅当$g_{1}=g_{2}=\cdots= g_{p}$时,( $g_{1}, g_{2}, \cdots, g_{p}$ ) 被$\sigma$固定,因此也被$\langle\sigma\rangle$固定。我们知道$X_{\langle\sigma\rangle}$中至少有一个元素,即 ( $e, e, \cdots, e$ )。由于$p$整除$\left|X_{\langle\sigma\rangle}\right|$,所以$X_{\langle\sigma\rangle}$中必须至少有$p$个元素。因此,存在$G$中的某个元素$a \in G, a \neq e$,使得 $(a, a, \cdots, a) \in X_{\langle\sigma\rangle}$,从而$a^{p}=e$,所以$a$的为$p$。当然,$\langle a\rangle$是$G$中阶为$p$的子群

📖 [逐步解释]

这是一个极其巧妙的证明,完美地应用了群作用和定理36.1。

  1. 证明目标:给定一个有限群 $G$ 和一个素数 $p$,$p$ 整除 $|G|$,要证明 $G$ 中存在一个阶为 $p$ 的元素。
  2. 第一步:构造一个巧妙的集合 X
    • 这个集合 $X$ 的元素不是来自 $G$,而是由 $G$ 的元素构成的“长串”,即 $p$ 元组 $(g_1, g_2, \dots, g_p)$。
    • 不是所有 $p$ 元组都在 $X$ 里,必须满足一个特殊条件:所有分量从左到右依次相乘,结果必须是单位元 $e$。即 $g_1 g_2 \cdots g_p = e$。
  3. 第二步:计算集合 X 的大小,并证明 |X| 是 p 的倍数
    • 如何数出 $X$ 中有多少个元素?我们可以自由选择前 $p-1$ 个分量 $g_1, \dots, g_{p-1}$。每个分量都有 $|G|$ 种选择。
    • 一旦前 $p-1$ 个选定了,最后一个分量 $g_p$ 就没得选了,它被唯一确定了。因为 $g_1 \cdots g_{p-1} \cdot g_p = e$,所以 $g_p$ 必须等于 $(g_1 \cdots g_{p-1})^{-1}$。
    • 因此,总共有 $|G| \times |G| \times \dots \times |G|$(共 $p-1$ 次)种选择,即 $|X| = |G|^{p-1}$。
    • 根据定理的前提,$p$ 整除 $|G|$。所以 $p$ 也必然整除 $|G|^{p-1}$。即 $p$ 整除 $|X|$。
  4. 第三步:构造一个巧妙的群作用
    • 让一个群作用在 $X$ 上。选哪个群呢?选择最简单的 $p$ 阶群——循环群 $\mathbb{Z}_p$。这里用它的一个等价模型:由置换 $\sigma = (1, 2, \dots, p)$ 生成的循环群 $H = \langle \sigma \rangle$。$|H| = p$。
    • 作用方式是“轮转”:$\sigma$ 作用在元组 $(g_1, g_2, \dots, g_p)$ 上,把它变成 $(g_2, g_3, \dots, g_p, g_1)$。即将第一个元素移到最后。
    • 验证这是一个合法的群作用
    • 首先,作用的结果必须还在 $X$ 中。如果 $g_1 g_2 \cdots g_p = e$,那么 $g_1 = (g_2 \cdots g_p)^{-1}$。在群中,如果 $ab=e$,那么 $ba=e$。所以 $(g_2 \cdots g_p) g_1 = e$ 也成立。所以轮转后的元组确实还在 $X$ 中。
    • 其次,这个作用要满足群作用的公理。$H$ 中的元素是 $\sigma, \sigma^2, \dots, \sigma^p=e$。重复轮转,最终会回到原位,这与群的运算是一致的。
  5. 第四步:应用定理 36.1
    • 我们现在有了一个 $p$-群 ($H=\langle \sigma \rangle$,阶为 $p$) 作用在一个有限集 $X$ 上。
    • 根据定理36.1,我们有 $|X| \equiv |X_H| \pmod p$。(这里的 $X_H$ 就是原文的 $X_{\langle\sigma\rangle}$)
    • 在第二步我们已经证明了 $|X|$ 是 $p$ 的倍数,即 $|X| \equiv 0 \pmod p$。
    • 因此,我们必然得出 $|X_H| \equiv 0 \pmod p$。也就是说,不动点的数量也必须是 $p$ 的倍数
  6. 第五步:分析不动点,找到目标元素
    • 不动点是什么?一个元组 $(g_1, \dots, g_p)$ 是不动点,意味着它在 $\sigma$ 作用下不变。
    • $\sigma(g_1, \dots, g_p) = (g_2, \dots, g_p, g_1)$。要使它等于 $(g_1, \dots, g_p)$,就必须 $g_1=g_2, g_2=g_3, \dots, g_{p-1}=g_p$。所以,不动点必须是所有分量都相同的形式:$(a, a, \dots, a)$。
    • 同时,这个元组必须属于 $X$,所以它要满足乘积为 $e$ 的条件:$a \cdot a \cdots a = a^p = e$。
    • 所以,不动点集合 $X_H$ 就是所有形如 $(a, a, \dots, a)$ 且满足 $a^p=e$ 的元组的集合。
    • 我们知道至少有一个不动点:当 $a=e$ 时,元组是 $(e, e, \dots, e)$。$e^p=e$ 成立。所以 $X_H$ 不是空集。
    • 我们在第四步已经证明了 $|X_H|$ 是 $p$ 的倍数。由于 $p$ 是素数,所以 $|X_H|$ 的可能值是 $0, p, 2p, 3p, \dots$。
    • 因为 $X_H$ 至少有一个元素 $(e,e,\dots,e)$,所以 $|X_H| \neq 0$。因此 $|X_H|$ 至少是 $p$。
    • 既然不动点至少有 $p$ 个,而 $(e,e,\dots,e)$ 只是其中一个,那就必然存在至少一个由非单位元 $a \neq e$ 构成的的不动点 $(a,a,\dots,a)$。
    • 这个 $a$ 满足什么条件?$a \neq e$ 且 $a^p=e$。
    • 一个非单位元 $a$ 满足 $a^p=e$,意味着 $a$ 的阶必然整除 $p$。因为 $p$ 是素数,且 $a$ 不是单位元(阶不为1),所以 $a$ 的阶只能是 $p$
    • 我们就找到了一个阶为 $p$ 的元素!证明完成。
💡 [数值示例]
  • 设 $G=S_3$,其阶为 $|G|=6$。设 $p=3$。$p$ 整除 $|G|$。我们要证明 $S_3$ 中有阶为3的元素。
  • 构造 X: $X = \{(g_1, g_2, g_3) \mid g_i \in S_3, g_1g_2g_3 = e\}$。
  • 计算 |X|: $|X| = |S_3|^{3-1} = 6^2 = 36$。显然,3 整除 36。
  • 群作用: 让 $H = \langle (123) \rangle \cong \mathbb{Z}_3$ 作用于 $X$(通过轮转)。
  • 应用定理 36.1: 我们有 $|X| \equiv |X_H| \pmod 3$。因为 $36 \equiv 0 \pmod 3$,所以 $|X_H| \equiv 0 \pmod 3$。不动点数量是3的倍数。
  • 分析不动点: 不动点是形如 $(a,a,a)$ 且 $a^3=e$ 的元组。
  • $a=e=\rho_0$ 是一个解,对应不动点 $(\rho_0, \rho_0, \rho_0)$。
  • $S_3$ 中还有哪些元素的立方是单位元?我们知道旋转元素 $\rho_1=(123)$ 和 $\rho_2=(132)$ 的阶都是3。所以 $\rho_1^3=e, \rho_2^3=e$。
  • 因此,不动点集合是 $X_H = \{(\rho_0, \rho_0, \rho_0), (\rho_1, \rho_1, \rho_1), (\rho_2, \rho_2, \rho_2)\}$。
  • $|X_H| = 3$。
  • 验证: $|X_H|=3$ 是3的倍数,与我们的推论一致。
  • 结论: 因为不动点数量 $|X_H|=3 > 1$,所以除了 $a=\rho_0$ 之外,还必须有非单位元的解,即 $\rho_1$ 和 $\rho_2$。它们就是我们要找的阶为3的元素。
⚠️ [易错点]
  1. 易错点1:忘记验证轮转操作的合法性。即为何 $(g_2, \dots, g_p, g_1)$ 还在 $X$ 中。这是因为在群中 $ab=e \iff ba=e$。
  2. 易错点2:对不动点的分析。不动点 $(g_1, \dots, g_p)$ 必须是 $g_1=g_2=\dots=g_p$,这是因为作用群 $H = \langle \sigma \rangle$ 是一个循环群,只要它被生成元 $\sigma$ 固定,就会被所有元素固定。如果作用群不是循环群,分析会更复杂。
  3. 关键逻辑:整个证明的链条是:$p \mid |G| \implies p \mid |X| \implies p \mid |X_H| \implies |X_H| \ge p \implies$ 存在 $a \neq e$ 使得 $a^p=e$。
📝 [总结]

柯西定理的这个证明是群作用思想的典范应用。它通过将一个抽象的存在性问题(是否存在某阶元素)转化为一个精巧的组合计数问题,并利用模 $p$ 同余这一工具,最终以一种几乎是“强制”的方式得出了结论。其步骤环环相扣,从构造集合 $X$ 到定义群作用,再到应用定理36.1和分析不动点,每一步都充满了数学的巧思与美感。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证明群论中的一个基石性定理——柯西定理。这个定理本身非常有用,是后续西洛定理的基础。同时,这个证明过程本身也是一个绝佳的教学案例,它向我们展示了如何将抽象代数问题转化为组合问题,以及定理36.1这个工具的威力。通过这个证明,读者可以对“群作用”这一方法的强大之处有更深的体会。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法官(我们)要在一个有 $|G|$ 个公民($p$ 整除 $|G|$)的国家里,找到一个“周期”为 $p$ 的人。

  1. 构造证据库 X: 法官命令列出所有 $p$ 个人的名单 $(g_1, \dots, g_p)$,要求这 $p$ 个人有一种特殊的“平衡关系”($g_1 \cdots g_p = e$)。
  2. 清点证据: 法官发现这样的名单总数 $|X|=|G|^{p-1}$,是 $p$ 的倍数。
  3. 审查名单: 法官让助手(群 $\mathbb{Z}_p$)用一种“轮换审查”的方式检查名单。
  4. 同余法则: 根据一个基本法则(定理36.1),法官知道,在这种审查下“保持不变”的名单数量 $|X_H|$,也必须是 $p$ 的倍数。
  5. 锁定嫌疑人: 什么样的名单是“保持不变”的?只有那种名单上 $p$ 个人是同一个人的名单,比如 $(a,a,\dots,a)$,并且这个人满足 $a^p=e$。
  6. 破案: 法官知道,“(路人甲, 路人甲,...)”,即 $a=e$ 的情况,算一份不变的名单。但因为不变名单总数是 $p$ 的倍数($p, 2p, \dots$),至少有 $p$ 份,所以一定还有其他的、由“非路人甲” $a \neq e$ 构成的名单。这个 $a$ 就是我们要找的“周期”为 $p$ 的人!

12.5. p-群的等价刻画

📜 [原文8]

36.4 推论 设$G$是一个有限群。那么$G$是一个p-群当且仅当$|G|$是$p$的

证明 我们将此推论的证明留给练习14。

📖 [逐步解释]

这个推论给出了有限p-群的一个非常简洁和有用的等价描述。它把一个基于群内所有元素性质的定义(每个元素的阶都是p的幂),转化为了一个关于群整体数量的描述(群的阶是p的幂)。

这个证明包含两个方向:

方向一:如果 G 是一个 p-群,那么 |G| 是 p 的幂。

  1. 假设:$G$ 是一个有限 p-群。根据定义, $G$ 中每个元素的阶都是素数 $p$ 的幂。
  2. 目标:证明 $|G|$ 是 $p$ 的幂。
  3. 证明思路(反证法):假设 $|G|$ 不是 $p$ 的幂。那么 $|G|$ 一定可以被某个不等于 $p$ 的素数 $q$ 整除。
  4. 根据刚刚证明的柯西定理 (36.3),如果素数 $q$ 整除 $|G|$,那么群 $G$ 中必定存在一个阶为 $q$ 的元素。
  5. 这个阶为 $q$ 的元素,它的阶 $q$ 显然不是 $p$ 的幂(因为 $p,q$ 是不同的素数)。
  6. 这与我们最初的假设“$G$ 是一个 p-群(即所有元素的阶都是 $p$ 的幂)”相矛盾。
  7. 因此,最初的“假设 $|G|$ 不是 $p$ 的幂”是错误的。结论:$|G|$ 必须是 $p$ 的幂。

方向二:如果 |G| 是 p 的幂,那么 G 是一个 p-群。

  1. 假设:$G$ 是一个有限群,且其阶 $|G| = p^n$ ( $p$ 是素数, $n \ge 0$ )。
  2. 目标:证明 $G$ 是一个 p-群。也就是说,要证明 $G$ 中任意一个元素 $g$ 的阶 $o(g)$ 都是 $p$ 的幂。
  3. 证明思路(利用拉格朗日定理):取 $G$ 中任意一个元素 $g$。考虑由 $g$ 生成的循环子群 $\langle g \rangle$。
  4. 根据拉格朗日定理,子群的阶必须整除整个群的阶。所以 $|\langle g \rangle|$ 必须整除 $|G|$。
  5. 我们知道,元素的阶等于它生成的循环子群的阶,即 $o(g) = |\langle g \rangle|$。
  6. 所以,$o(g)$ 必须整除 $|G|=p^n$。
  7. 一个能整除 $p^n$ 的正整数,它本身必然是 $p$ 的某个幂次 $p^k$ (其中 $0 \le k \le n$)。
  8. 因此,任意元素 $g$ 的阶 $o(g)$ 都是 $p$ 的幂。
  9. 根据 p-群的定义, $G$ 是一个 p-群。

总结:两个方向都得证,所以命题成立。

💡 [数值示例]
  • 示例1 (p-群 $\implies$ 阶是p的幂): 考虑克莱因四元群 $V_4$。它的元素阶为1, 2, 2, 2。都是2的幂,所以它是一个2-群。它的阶是4,是 $2^2$。与推论一致。如果我们假设有一个阶为6的群,其中所有元素的阶都是2的幂,那么根据推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6不是2的幂。
  • 示例2 (阶是p的幂 $\implies$ p-群): 考虑一个8阶群 $G$ (例如 $D_4$ 或 $Q_8$)。它的阶是 $8=2^3$。根据推论,它必然是一个2-群。我们来验证 $D_4$:元素阶为1, 4, 2, 4, 2, 2, 2, 2。都是2的幂。我们来验证四元数群 $Q_8 = \{\pm 1, \pm i, \pm j, \pm k\}$:元素1的阶是1,-1的阶是2,其他6个元素的阶都是4。都是2的幂。与推论一致。
  • 反例: 考虑 $S_3$,阶为6。6不是任何素数的幂。根据推论,它不应该是p-群。事实上,它有阶为2和阶为3的元素,不满足所有元素阶都是p的幂的定义。
⚠️ [易错点]
  1. 易错点:这个等价性只对有限群成立。对于无限群,方向二(阶是p的幂 $\implies$ p-群)没有意义。方向一(p-群 $\implies$ 阶是p的幂)也不成立。例如,存在无限p-群,比如所有有理数分母是2的幂的数在模1加法下构成的群(Prüfer 2-group),它的每个元素的阶都是2的幂,但群的阶是无限的。
  2. 边界情况:平凡群 $\{e\}$ 的阶是 $1 = p^0$ (对任何素数p成立),它也是一个p-群。这符合推论。
📝 [总结]

推论36.4为有限p-群提供了一个极其方便的判定准则。我们不再需要去检查群里的每一个元素的阶,只需要看一下群的总阶数,判断它是否是一个素数的幂。这个推论极大地简化了p-群的识别,并将p-群的研究与数论中的素数幂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 [存在目的]

本推论的目的是将一个内在的、基于元素性质的定义(p-群定义)与一个外在的、数字性的属性(群的阶)建立起等价关系。这种等价转换为后续定理的陈述和证明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例如,我们可以直接说“设 $H$ 是一个阶为 $p^i$ 的子群”,而无需繁琐地每次都说“设 $H$ 是一个p-子群,其阶为 $p^i$”。它是一个重要的“术语简化”和“概念等价”的桥梁。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p-部落”(有限p-群)。

  1. 定义:这个部落的每个人,其“生命节律”(阶)都是以 $p$ 为周期的,比如 $p$ 天,$p^2$ 天等。
  2. 推论36.4:这个推论告诉你,一个部落是“p-部落”的充要条件是,这个部落的总人口数恰好是 $p$ 的某个次方。
  3. 这建立了一个深刻的联系:部落成员个体的内在属性(生命节律)和部落整体的外在属性(总人口)是完全同步的。知道了人口数,就知道了每个人的节律特征;反之亦然。这使得我们可以通过人口普查(看群的阶)来判断一个部落的性质。
💭 [直观想象]

想象一堆积木块构成的建筑(有限群)。

  1. p-群的定义:这堆建筑里,每一块积木(元素)的“特征长度”(阶)都是 $p$ 的幂。
  2. 推论36.4:这个推论说,满足上述条件的建筑,其总积木数量(阶)也必然是 $p$ 的幂。反之,如果总积木数是 $p$ 的幂,那么每一块积木的特征长度也必然是 $p$ 的幂。
  3. 这就好比,如果一个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是2的幂(1元, 2元, 4元, 8元...),那么钱包里总钱数不可能是6元。反过来,如果钱包里总共有8元钱,而且你知道里面的钱都是由几种固定面值的钱组成的(拉格朗日定理),而这些面值都是总钱数的约数(1,2,4,8),那么这些面值也恰好都是2的幂。

1.3. 西洛定理

13.1. 正规化子与共轭作用

📜 [原文9]

设$G$是一个群,设$\mathscr{S}$是$G$的所有子群的集合。我们通过让$G$通过共轭作用于$\mathscr{S}$,将$\mathscr{S}$变为一个$G$-。也就是说,如果$H \in \mathscr{S}$(因此$H \leq G$)且$g \in G$,那么$g$作用于$H$会产生共轭子群$g H g^{-1}$。(为避免混淆,我们绝不会将此作用写成$g H$。)现在$G_{H}=\left\{g \in G \mid g H g^{-1}=H\right\}$很容易看出是$G$的一个子群(练习11),并且$H$是$G_{H}$的正规子群。由于$G_{H}$由所有在共轭下使$H$保持不变的$G$的元素组成,$G_{H}$是$G$中以$H$为正规子群的最大的子群

36.5 定义 刚刚讨论的子群$G_{H}$是$H$在$G$中的正规化子,从现在起将表示为$N[H]$。

📖 [逐步解释]
  1. 构造一个新的群作用
    • 被作用的集合 $\mathscr{S}$:这次不再是群的元素或陪集,而是群 $G$ 的所有子群构成的集合。这是一个“集合的集合”。
    • 作用的群:群 $G$ 自身。
    • 作用规则共轭 (conjugation)。对于 $G$ 中的一个元素 $g$ 和一个子群 $H$, $g$ 作用于 $H$ 的结果是 $gHg^{-1}$。
    • 验证作用的合法性
    • $gHg^{-1}$ 仍然是 $G$ 的一个子群,并且与 $H$ 同构,所以结果仍在 $\mathscr{S}$ 中。
    • 单位元作用:$eHe^{-1}=H$。
    • 复合作用: $(g_1g_2)H(g_1g_2)^{-1} = g_1(g_2Hg_2^{-1})g_1^{-1}$,这符合群作用的公理。
    • 符号提醒:特意强调不要把 $g$ 作用于 $H$ 记作 $gH$,因为 $gH$ 通常表示左陪集,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2. 分析稳定子群 $G_H$
    • 在任何群作用中,我们都可以讨论一个元素的“稳定子群”,即那些作用于该元素后使其保持不变的群元素的集合。
    • 在这里,集合 $\mathscr{S}$ 的元素是子群。所以我们考虑子群 $H \in \mathscr{S}$ 的稳定子群。
    • 根据定义,$G_H = \{g \in G \mid g \text{ 作用于 } H \text{ 得到 } H\}$。
    • 把作用规则代入,就是 $G_H = \{g \in G \mid gHg^{-1} = H\}$。
  3. $G_H$ 的性质
    • 它是一个子群:这需要验证(练习11)。如果 $g_1, g_2 \in G_H$,那么 $g_1Hg_1^{-1}=H$ 且 $g_2Hg_2^{-1}=H$。我们需要证明 $g_1g_2$ 和 $g_1^{-1}$ 也在 $G_H$ 中。
    • $(g_1g_2)H(g_1g_2)^{-1} = g_1(g_2Hg_2^{-1})g_1^{-1} = g_1Hg_1^{-1} = H$。所以 $g_1g_2 \in G_H$。
    • 从 $g_1Hg_1^{-1}=H$ 两边左乘 $g_1^{-1}$ 右乘 $g_1$,得到 $H = g_1^{-1}Hg_1$。所以 $g_1^{-1} \in G_H$。
    • 因此 $G_H$ 是 $G$ 的一个子群。
    • $H$ 是 $G_H$ 的正规子群:根据正规子群的定义,一个子群 $H$ 是其母群 $K$ 的正规子群,如果对于所有 $k \in K$ 都有 $kHk^{-1}=H$。在这里,母群是 $G_H$。根据 $G_H$ 的定义,对于其中任何一个元素 $g$,都有 $gHg^{-1}=H$。所以 $H$ 天然地就是 $G_H$ 的正规子群。
    • $G_H$ 的“最大性”:如果存在任何一个子群 $K \le G$ 使得 $H$ 是 $K$ 的正规子群,那么根据定义,对于所有 $k \in K$ 都有 $kHk^{-1}=H$。这意味着 $K$ 中的所有元素都在 $G_H$ 里,即 $K \le G_H$。因此,$G_H$ 是包含 $H$ 作为正规子群的那个“最大”的子群。
  4. 定义正规化子 (Normalizer)
    • 这个重要的稳定子群 $G_H$ 被赋予了一个专门的名字:$H$ 在 $G$ 中的正规化子
    • 记号:$N[H]$ (或 $N_G(H)$)。
    • 定义:$N[H] = \{g \in G \mid gHg^{-1} = H\}$。
💡 [数值示例]
  • 示例1: 设 $G=S_3$,$H = \langle (12) \rangle = \{\rho_0, \mu_1\}$。我们来找 $N[H]$。
  • $\mathscr{S}$ 是 $S_3$ 的所有子群的集合。$H$ 是其中一个元素。
  • $G$ 通过共轭作用于 $H$。
  • 我们要找所有使 $gHg^{-1}=H$ 的 $g \in S_3$。
  • $g=\rho_0$: $\rho_0 H \rho_0^{-1} = H$。所以 $\rho_0 \in N[H]$。
  • $g=\mu_1=(12)$: $\mu_1 H \mu_1^{-1} = H$ (因为 $\mu_1 \in H$,任何群的元素共轭其自身群中的元素还是在群里)。所以 $\mu_1 \in N[H]$。
  • $g=\rho_1=(123)$: $\rho_1 H \rho_1^{-1} = \rho_1 \{\rho_0, \mu_1\} \rho_1^{-1} = \{\rho_0, \rho_1 \mu_1 \rho_2\} = \{\rho_0, \mu_3\} \neq H$。所以 $\rho_1 \notin N[H]$。
  • $g=\rho_2=(132)$: $\rho_2 H \rho_2^{-1} = \{\rho_0, \mu_2\} \neq H$。所以 $\rho_2 \notin N[H]$。
  • $g=\mu_2=(13)$: $\mu_2 H \mu_2^{-1} = \{\rho_0, \mu_3\} \neq H$。所以 $\mu_2 \notin N[H]$。
  • $g=\mu_3=(23)$: $\mu_3 H \mu_3^{-1} = \{\rho_0, \mu_2\} \neq H$。所以 $\mu_3 \notin N[H]$。
  • 综上,$N[H] = \{\rho_0, \mu_1\} = H$。
  • 在这个例子中,$H$ 是 $N[H]$ 的正规子群(任何子群都是其自身群的正规子群)。
  • 示例2: 设 $G=S_4$,$H=V_4=\{e, (12)(34), (13)(24), (14)(23)\}$。我们知道 $V_4$ 是 $S_4$ 的正规子群。
  • 根据正规子群定义,$gV_4g^{-1} = V_4$ 对于所有 $g \in S_4$ 成立。
  • 因此,$N[V_4]$ 包含了 $S_4$ 的所有元素。
  • 所以,$N[V_4] = S_4$。
  • 这也验证了 $N[H]$ 是包含 $H$ 作为正规子群的那个“最大”的子群。
⚠️ [易错点]
  1. 易错点:混淆 正规化子 $N[H]$中心化子 $C(H)$
  2. 正规化子 $N[H] = \{g \in G \mid gHg^{-1} = H\}$。它要求 $g$ 保持 $H$ 这个集合不变。$g$ 可以置换 $H$ 内部的元素。
  3. 中心化子 $C(H) = \{g \in G \mid ghg^{-1} = h, \text{ for all } h \in H\}$。它要求 $g$ 与 $H$ 中的每一个元素都交换。
  4. 显然 $C(H) \subseteq N[H]$。中心化子的条件更强。
  5. 边界情况
  6. $H$ 是 $G$ 的正规子群 $\iff N[H] = G$。
  7. 对于任何子群 $H$,总是有 $H \subseteq N[H]$。因为对于任何 $h \in H$, $hHh^{-1}=H$。
  8. 如果 $G$ 是阿贝尔群,那么 $gHg^{-1}=H$ 对所有 $g,H$ 成立,所以 $N[H]=G$。
📝 [总结]

本段引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正规化子 $N[H]$。它是在特定的“共轭作用”下,一个子群 $H$ 的稳定子群。直观地讲,$N[H]$ 是 $G$ 中所有那些“承认” $H$ 的特殊地位、不会通过共轭把它变成另一个子群的元素的集合。$N[H]$ 是 $G$ 的一个子群,并且 $H$ 在其中是正规的。这个概念是连接不同p-子群、研究它们之间关系的核心工具。

🎯 [存在目的]

引入正规化子是为了给后续的引理36.6和西洛定理的证明搭建舞台。西洛理论的核心之一是研究p-子群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共轭关系。正规化子正是度量一个子群“在多大范围内是正规的”以及研究其共轭性质的代数工具。后续的证明将严重依赖于对正规化子 $N[H]$ 及其相对于 $H$ 的大小(指数 $(N[H]:H)$)的分析。

🧠 [直觉心智模型]

把群 $G$ 想象成一个联合国,子群 $H$ 想象成一个国家,比如“法国”。

  1. 共轭作用: 联合国中的某个大国代表 $g$(比如美国)可以对法国施加影响,试图把它“改造”成另一个样子的国家 $gHg^{-1}$。
  2. 正规化子 $N[H]$: 联合国里总有一些国家(元素 $g$),它们承认并维护法国的现有国际地位和形态。无论它们怎么动作,法国还是法国 ($gHg^{-1}=H$)。这些国家的集合,就是法国的“朋友圈”或者说“承认其地位的国家集团”,这就是 $N[H]$。
  3. $N[H]$ 的性质:
  4. 这个“朋友圈”本身也构成一个合法的国际组织(子群)。
  5. 在这个“朋友圈”内部,法国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H$ 是 $N[H]$ 的正规子群)。
  6. 这个“朋友圈”是所有包含法国并承认其地位的组织中,最大的一个。
  7. 如果法国是“五常”之一(正规子群),那么联合国所有成员都承认其地位,它的“朋友圈”就是整个联合国 ($N[H]=G$)。

13.2. 有限p-子群的正规化子引理

📜 [原文10]

在下面的引理的证明中,我们将使用这样一个事实:如果$H$是群$G$的一个有限子群,那么当且仅当对于所有$h \in H$,有$g h g^{-1} \in H$时,$g \in N[H]$。为了证明这一点,注意如果$g h_{1} g^{-1}=g h_{2} g^{-1}$,那么通过群$G$中的消去律,有$h_{1}=h_{2}$。因此共轭映射$i_{g}: H \rightarrow H$(由$i_{g}(h)=g h g^{-1}$给出)是单射。因为$|H|$是有限的,$i_{g}$必须将$H$映射到$H$上,所以$g H g^{-1}=H$且$g \in N[H]$。

36.6 引理 设$H$是有限群$G$的一个p-子群。那么

$$ (N[H]: H) \equiv(G: H)(\bmod p) . $$

📖 [逐步解释]

引理前置知识的证明:

  1. 目标: 证明对于有限子群 $H$,条件 “$gHg^{-1} \subseteq H$” 等价于 “$gHg^{-1} = H$”。
  2. 方向一 ($ \Rightarrow $):
    • 假设: $gHg^{-1} \subseteq H$。这意味着 $g$ 与 $H$ 共轭后的结果是 $H$ 的一个子集。
    • 构造映射: 定义一个映射 $i_g: H \to H$,规则是 $i_g(h) = ghg^{-1}$。
    • 证明单射: 假设 $i_g(h_1) = i_g(h_2)$,即 $gh_1g^{-1} = gh_2g^{-1}$。根据群的消去律,左边消去 $g$,右边消去 $g^{-1}$,得到 $h_1=h_2$。所以映射 $i_g$ 是单射(一一对应)。
    • 利用有限性: $H$ 是一个有限集合。一个从有限集合到其自身的单射映射,必然也是一个满射。这个原理有时被称为“鸽巢原理”的应用:如果你有n个鸽巢和n只鸽子,并且每个鸽巢最多只能进一只鸽子(单射),那么必然每个鸽巢都恰好进了一只鸽子(满射)。
    • 得出结论: 因为 $i_g$ 是满射,所以对于 $H$ 中的任何元素 $h'$, 都存在一个 $h \in H$ 使得 $i_g(h) = h'$。这意味着 $i_g$ 的像集就是整个 $H$,即 $gHg^{-1}=H$。
    • 根据定义,这就意味着 $g \in N[H]$。
  3. 方向二 ($ \Leftarrow $): 如果 $gHg^{-1}=H$,那么 $gHg^{-1} \subseteq H$ 是显然成立的。
  4. 这个事实的重要性: 它简化了判断一个元素是否在正规化子中的过程。对于有限子群,我们不再需要严格证明集合相等,只需要证明一个方向的包含关系即可。

引理 36.6 的证明:

  1. 引理陈述:
    • 前提: $H$ 是一个有限群 $G$ 的 p-子群。这意味着 $|H|=p^k$ 对于某个 $k \ge 1$。
    • 结论: 两个指数 $(N[H]:H)$ 和 $(G:H)$ 在模 $p$ 意义下同余。
    • 指数定义: $(A:B) = |A|/|B|$。所以结论是 $|N[H]|/|H| \equiv |G|/|H| \pmod p$。
  2. 证明策略: 再次使用群作用和定理36.1。关键是构造正确的群和集合。
    • 被作用的集合 $\mathscr{C}$: 这次选择 $H$ 在 $G$ 中的所有左陪集的集合。$\mathscr{C} = \{xH \mid x \in G\}$。
    • 集合大小: $\mathscr{C}$ 的大小就是 $H$ 在 $G$ 中的指数,即 $|\mathscr{C}| = (G:H)$。
    • 作用的群: 让子群 $H$ 自身来作用于 $\mathscr{C}$。
    • 作用规则: 左平移。对于 $h \in H$ 和一个陪集 $xH \in \mathscr{C}$,作用结果是 $h(xH) = (hx)H$。这是一个标准的、合法的群作用。
  3. 应用定理 36.1:
    • 作用的群是 $H$,它是一个 p-群 (阶为 $p^k$)。
    • 被作用的集合是 $\mathscr{C}$,一个有限 $H$-集。
    • 根据定理36.1,我们有 $|\mathscr{C}| \equiv |\mathscr{C}_H| \pmod p$。
    • 代入 $|\mathscr{C}|=(G:H)$,我们得到 $(G:H) \equiv |\mathscr{C}_H| \pmod p$。
    • 现在的任务就是计算不动点的数量 $|\mathscr{C}_H|$。
  4. 分析不动点集合 $\mathscr{C}_H$:
    • 一个陪集 $xH$ 是不动点,意味着对于所有 $h \in H$,都有 $h(xH) = xH$。
    • $h(xH) = (hx)H$。所以条件是 $(hx)H = xH$。
    • 根据陪集的性质,$aH=bH \iff b^{-1}a \in H$。所以 $(hx)H = xH \iff x^{-1}(hx) \in H$。
    • $x^{-1}(hx) = (x^{-1}h x)$。所以条件是 $x^{-1}hx \in H$ 对于所有 $h \in H$ 都成立。
    • $x^{-1}Hx = \{x^{-1}hx \mid h \in H\}$。所以条件是 $x^{-1}Hx \subseteq H$。
    • 因为 $H$ 是有限的,根据我们刚证明的前置知识,这等价于 $x^{-1}Hx = H$。
    • 根据定义,$x^{-1}Hx=H$ 意味着 $x^{-1} \in N[H]$。
    • 一个元素在子群里当且仅当其逆元在子群里,所以 $x^{-1} \in N[H] \iff x \in N[H]$。
    • 结论: 陪集 $xH$ 是不动点,当且仅当 $x \in N[H]$。
    • 所以,不动点集合 $\mathscr{C}_H$ 就是所有由 $N[H]$ 中的元素构成的陪集,即 $\mathscr{C}_H = \{xH \mid x \in N[H]\}$。
  5. 计算不动点数量 $|\mathscr{C}_H|$:
    • $\mathscr{C}_H$ 是 $H$ 在 $N[H]$ 中的左陪集的集合。
    • 根据定义,这种陪集的数量就是指数 $(N[H]:H)$。
    • 所以 $|\mathscr{C}_H| = (N[H]:H)$。
  6. 完成证明:
    • 把 $|\mathscr{C}_H| = (N[H]:H)$ 代入第三步的同余式 $(G:H) \equiv |\mathscr{C}_H| \pmod p$。
    • 我们得到 $(G:H) \equiv (N[H]:H) \pmod p$。引理证毕。
∑ [公式拆解]
  • $(N[H]: H) \equiv(G: H)(\bmod p)$
  • $(N[H]:H)$: 子群 $H$ 在其正规化子 $N[H]$ 中的指数,等于 $|N[H]|/|H|$。
  • $(G:H)$: 子群 $H$ 在整个群 $G$ 中的指数,等于 $|G|/|H|$。
  • 推导逻辑链:
  1. 构造 $H$-集 $\mathscr{C}=\{xH | x \in G\}$。$|\mathscr{C}|=(G:H)$。
  2. $H$ 是 p-群,应用定理 36.1: $|\mathscr{C}| \equiv |\mathscr{C}_H| \pmod p$。
  3. 即 $(G:H) \equiv |\mathscr{C}_H| \pmod p$。
  4. 分析不动点 $xH \in \mathscr{C}_H \iff h(xH)=xH, \forall h \in H$。
  5. $\iff x^{-1}hx \in H, \forall h \in H \iff x^{-1}H x \subseteq H$。
  6. $\iff x^{-1}H x = H$ (因 $H$ 有限) $\iff x^{-1} \in N[H] \iff x \in N[H]$。
  7. 所以 $\mathscr{C}_H = \{xH \mid x \in N[H]\}$。
  8. $|\mathscr{C}_H|$ 是 $H$ 在 $N[H]$ 中的陪集数量,即 $(N[H]:H)$。
  9. 代入第3步,得 $(G:H) \equiv (N[H]:H) \pmod p$。
💡 [数值示例]
  • 设 $G=S_4$, $|G|=24$。设 $p=2$。
  • 取一个2-子群 $H=\langle (1234) \rangle$。这是一个4阶子群。$|H|=4=2^2$。
  • $(G:H) = |G|/|H| = 24/4 = 6$。
  • 引理的结论是 $(N[H]:H) \equiv 6 \pmod 2$,即 $(N[H]:H) \equiv 0 \pmod 2$。
  • 这意味着 $|N[H]|/|H|$ 是一个偶数。
  • 我们来计算 $N[H]$。$H=\{e, (1234), (13)(24), (1432)\}$。可以验证 $N[H]=\langle (1234), (13) \rangle \cong D_4$,阶为8。
  • 所以 $(N[H]:H) = |N[H]|/|H| = 8/4 = 2$。
  • 验证:$2 \equiv 0 \pmod 2$, $6 \equiv 0 \pmod 2$。所以 $2 \equiv 6 \pmod 2$ 成立。
⚠️ [易错点]
  1. 易错点: 这个引理的前提是 $H$ 是一个 p-子群,这是为了能应用定理36.1。如果 $H$ 不是p-子群,结论不一定成立。
  2. 关键步骤: 整个证明最关键的一步是正确识别出不动点集合 $\mathscr{C}_H$ 恰好是 $H$ 在 $N[H]$ 中的陪集所构成的集合,从而将 $|\mathscr{C}_H|$ 与指数 $(N[H]:H)$ 联系起来。
📝 [总结]

引理36.6建立了一个p-子群 $H$ 的两个重要“环境”——其在全群 $G$ 中的“分布广度” $(G:H)$ 和其在“保护圈” $N[H]$ 中的“相对大小” $(N[H]:H)$——之间的数论联系。它表明这两个指数在模 $p$ 意义下是同余的。这个看似技术性的引理,实际上是打开西洛第一和第二定理大门的关键钥匙。

🎯 [存在目的]

本引理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证明其紧随其后的推论36.7,并为第一西洛定理的归纳步骤提供动力。它通过分析陪集空间上的群作用,将正规化子的大小与全群的大小联系起来,使得我们能够通过分析 $(G:H)$ 是否被 $p$ 整除,来推断 $N[H]$ 是否比 $H$ 更大。

🧠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联合国 ($G$) 和国家法国 ($H$) 的比喻。$H$ 是一个“p-国”,人口是p的幂。

  1. $(G:H)$:可以看作是在联合国里,能把法国“变”成多少个不同国家(包括它自己)的“变身能力指数”。
  2. $N[H]$:是法国的“朋友圈”。
  3. $(N[H]:H)$:是这个“朋友圈”相对于法国自身的大小的倍数,可以看作朋友圈的“实力指数”。
  4. 引理36.6:这个引理说,法国的“变身能力指数”和其“朋友圈实力指数”,除以 $p$ 的余数是相同的。这个深刻的联系使得我们可以通过观察法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表现,来推断其内部朋友圈的实力。

13.3. 正规化子引理的推论

📜 [原文11]

36.7 推论 设$H$是有限群$G$的一个p-子群。如果$p$整除$(G: H)$,那么$N[H] \neq H$。

证明 根据引理36.6,$p$整除$(N[H]: H)$,这必定与1不同。因此$H \neq N[H]$。

📖 [逐步解释]
  1. 推论的陈述:
    • 前提1: $H$ 是一个 p-子群。
    • 前提2: 素数 $p$ 整除指数 $(G:H)$。指数 $(G:H)=|G|/|H|$。
    • 结论: $H$ 的正规化子 $N[H]$ 严格地大于 $H$ 本身。
  2. 证明过程:
    • 第一步:应用引理36.6。我们有 $(G:H) \equiv (N[H]:H) \pmod p$。
    • 第二步:利用前提2。$p$ 整除 $(G:H)$,这意味着 $(G:H)$ 除以 $p$ 的余数是 0。即 $(G:H) \equiv 0 \pmod p$。
    • 第三步:结合一二步。由传递性,我们得到 $(N[H]:H) \equiv 0 \pmod p$。
    • 第四步:解释同余式的含义。$(N[H]:H) \equiv 0 \pmod p$ 意味着指数 $(N[H]:H)$ 是 $p$ 的倍数。
    • 第五步:得出结论。因为 $p$ 是素数($p \ge 2$),所以 $p$ 的倍数不可能是1。因此 $(N[H]:H) \neq 1$。
    • 指数 $(N[H]:H)$ 就是 $|N[H]|/|H|$。如果这个比值不等于1,那么分子 $|N[H]|$ 必然不等于分母 $|H|$。
    • 又因为 $H$ 总是 $N[H]$ 的子群($H \subseteq N[H]$),所以 $|H| \le |N[H]|$。结合 $|N[H]| \neq |H|$,我们必然得到 $|N[H]| > |H|$,这意味着 $N[H]$ 是一个比 $H$ 更大的群,即 $N[H] \neq H$。证明完毕。
💡 [数值示例]
  • 示例1: 设 $G=S_4$, $|G|=24$, $p=2$。
  • 取一个2-子群 $H = \langle (12) \rangle$。$|H|=2$。
  • $(G:H) = 24/2 = 12$。
  • 前提2满足:$p=2$ 整除 $(G:H)=12$。
  • 推论的结论: $N[H] \neq H$。
  • 验证: 我们需要计算 $N[H]$。$N[\langle (12) \rangle] = \{g \in S_4 \mid g(12)g^{-1} \in \langle(12)\rangle\}$。
  • $g(12)g^{-1}$ 必须是 $e$ 或 $(12)$。但共轭保持阶,所以 $g(12)g^{-1}$ 必须是阶为2的元素,即一个对换。
  • $g(12)g^{-1} = (g(1) g(2))$。要使其等于 $(12)$, $g$ 必须是保持集合 $\{1,2\}$ 不变的置换。这样的置换有 $e, (12), (34), (12)(34)$。
  • 所以 $N[H] = \{e, (12), (34), (12)(34)\} \cong V_4$。
  • 我们看到 $N[H]$ 是一个4阶群,而 $H$ 是一个2阶群。确实 $N[H] \neq H$。
  • 示例2: 设 $G=S_4$, $|G|=24$, $p=3$。
  • 取一个3-子群 $H=\langle (123) \rangle$。$|H|=3$。
  • $(G:H) = 24/3 = 8$。
  • 前提2不满足:$p=3$ 不整除 $(G:H)=8$。
  • 推论不适用。它不告诉我们 $N[H]$ 是否等于 $H$。
  • 实际情况: $N[\langle(123)\rangle] = \{g \in S_4 \mid g(123)g^{-1} \in \langle(123)\rangle\}$。$g(123)g^{-1}$ 必须是 $(123)$ 或 $(132)$。可以验证 $g$ 只能是 $\langle (123) \rangle$ 中的元素。所以 $N[H] = H$。这说明了推论的前提是必要的。
⚠️ [易错点]
  1. 易错点: 如果 $p$ 不整除 $(G:H)$,推论完全不提供任何信息。这时 $N[H]$ 可能等于 $H$,也可能不等于 $H$。不要错误地反向推断“若 $p$ 不整除 $(G:H)$,则 $N[H]=H$”,这是不成立的。
  2. 边界情况: 如果 $H$ 已经是 $G$ 的一个西洛p-子群,那么 $|G|=p^n m$, $|H|=p^n$。此时 $(G:H)=m$,$p$ 不整除 $m$。这种情况下,推论的前提就不满足。
📝 [总结]

推论36.7 是一个强大的“生长”定理。它说,只要一个p-子群 $H$ 还没有“长满”它在群 $G$ 中按 $p$ 的幂次所能占据的所有“空间”(即 $p$ 整除 $(G:H)$),那么它就一定能在一个更大的“温室” $N[H]$ 中作为正规子群存在。换句话说,一个“未饱和”的p-子群,其正规化子必然比自身要大。

🎯 [存在目的]

这个推论是第一西洛定理证明中归纳步骤的核心驱动力。第一西洛定理需要从一个 $p^i$ 阶子群 $H$ 出发,构造出一个 $p^{i+1}$ 阶的子群。这个推论告诉我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找到一个比 $H$ 更大的群 $N[H]$,并且 $H$ 在其中是正规的。这就允许我们在商群 $N[H]/H$ 上做文章,利用柯西定理找到一个 $p$ 阶子群,然后把它“拉回”到 $N[H]$ 中,从而得到一个阶为 $p^{i+1}$ 的子群。

🧠 [直觉心智模型]

在联合国 ($G$) 里,一个“p-国”法国 ($H$) 的人口是 $p$ 的幂。

  1. 前提: 法国的“国际影响力” $(G:H)$ 是 $p$ 的倍数。这可以理解为法国在国际舞台上还有很大的“扩张潜力”。
  2. 结论: 在这种情况下,法国的“朋友圈” $N[H]$ 一定比法国自己要大。
  3. 直观解释: 如果一个国家在国际上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潜力是p的倍数),那么它必然不会是孤立的,一定会有一些别的国家愿意和它结盟、承认并维护它的地位,使得它的直接国际环境(朋友圈)比它自身要广阔。它不是一个“自闭”的国家。

13.4. 第一西洛定理

📜 [原文12]

36.8 定理 (第一西洛定理) 设$G$是一个有限群,且设$|G|=p^{n} m$,其中$n \geq 1$且$p$不整除$m$。那么

  1. 对于每个$1 \leq i \leq n$,G包含一个阶为$p^{i}$的子群
  2. $G$中每个阶为$p^{i}$的子群$H$是阶为$p^{i+1}$的子群正规子群,对于$1 \leq i<n$。

证明 1. 我们知道根据柯西定理(定理36.3),$G$包含一个阶为$p$的子群。我们使用归纳法证明,阶为$p^{i}$的子群的存在(对于$i<n$)意味着阶为$p^{i+1}$的子群的存在。设$H$是一个阶为$p^{i}$的子群。由于$i<n$,我们看到$p$整除$(G: H)$。根据引理36.6,我们然后知道$p$整除$(N[H]: H)$。由于$H$是$N[H]$的正规子群,我们可以形成商群$N[H] / H$,并且我们看到$p$整除$|N[H] / H|$。根据柯西定理商群$N[H] / H$有一个阶为$p$的子群$K$。如果$\gamma: N[H] \rightarrow N[H] / H$是规范同态,那么$\gamma^{-1}[K]=\{x \in N[H] \mid \gamma(x) \in K\}$是$N[H]$的子群,因此也是$G$的子群。这个子群包含$H$并且阶为$p^{i+1}$。

  1. 我们重复第一部分中的构造,并注意到$H<\gamma^{-1}[K] \leq N[H]$,其中$\left|\gamma^{-1}[K]\right|=p^{i+1}$。由于$H$在$N[H]$中是正规的,它在可能更小的群$\gamma^{-1}[K]$中当然也是正规的
📖 [逐步解释]

这个定理是西洛理论的核心,它包含两个部分,证明过程非常精妙。

定理陈述的理解:

  • 背景: 群 $G$ 的阶被唯一地分解为 $p$ 的幂次部分和与 $p$ 无关的部分,即 $|G| = p^n m$。这里 $p^n$ 是能整除 $|G|$ 的 $p$ 的最高次幂。
  • 第一部分 (存在性): 这是一个强大的存在性声明。它说,对于 $p$ 的任何次幂,从 $p^1$ 到最高的 $p^n$,群 $G$ 都保证有相应阶的子群。这是拉格朗日逆命题在素数幂情况下的完美成立。
  • 第二部分 (嵌套性/生长性): 这部分更强。它不仅说这些子群存在,还描述了它们之间的关系。任何一个 $p^i$ 阶的子群,都不是孤立的,它必然可以被“装”在一个更大的 $p^{i+1}$ 阶子群里,并且在那个更大的子群里还是正规的。这描绘了一幅p-子群可以“逐级向上生长”的画面,形成一个“正规子群链”。

证明的详解 (数学归纳法):

Part 1: 存在性证明

  1. 归纳基础 (i=1):
    • 我们要证明存在一个阶为 $p^1=p$ 的子群。
    • 定理前提是 $n \ge 1$,所以 $p$ 整除 $|G|$。
    • 根据我们已经证明的柯西定理 (36.3),如果 $p$ 整除 $|G|$,则 $G$ 必有一个阶为 $p$ 的子群。
    • 归纳基础成立。
  2. 归纳假设:
    • 假设对于某个 $i$ ($1 \le i < n$),我们已经证明了 $G$ 存在一个阶为 $p^i$ 的子群。我们把这个子群命名为 $H$。$|H|=p^i$。
  3. 归纳步骤 (从 i 到 i+1):
    • 目标: 利用 $H$ 的存在,证明存在一个阶为 $p^{i+1}$ 的子群。
    • 应用推论36.7的前置条件: 计算指数 $(G:H) = |G|/|H| = (p^n m) / p^i = p^{n-i} m$。
    • 因为我们假设了 $i < n$,所以 $n-i \ge 1$。这意味着 $p$ 整除 $p^{n-i}m$。即 $p$ 整除 $(G:H)$。
    • $H$ 是一个阶为 $p^i$ 的群,根据推论36.4,它是一个p-群。
    • 应用推论36.7: $H$ 是p-子群,且 $p$ 整除 $(G:H)$,所以 $N[H] \neq H$。
    • 应用引理36.6: 我们知道 $(N[H]:H) \equiv (G:H) \pmod p$。因为 $(G:H) \equiv 0 \pmod p$,所以 $(N[H]:H) \equiv 0 \pmod p$。
    • 这意味着 $|N[H]/H| = (N[H]:H)$ 是 $p$ 的倍数。
    • 转向商群: 我们现在有了一个商群 $N[H]/H$,它的阶是 $p$ 的倍数。
    • 再次应用柯西定理: 对于群 $N[H]/H$,由于素数 $p$ 整除它的阶,它必然存在一个阶为 $p$ 的子群。我们称这个子群为 $K$。所以 $K \le N[H]/H$ 且 $|K|=p$。
    • 拉回子群 (Correspondence Theorem): 考虑从 $N[H]$ 到 $N[H]/H$ 的自然映射 $\gamma(x) = xH$。$K$ 是商群中的一个子群,那么它在原群 $N[H]$ 中的“原像” $\gamma^{-1}[K]$ 也是 $N[H]$ 的一个子群。
    • 这个子群 $\gamma^{-1}[K]$ 是什么?它就是所有被映射到 $K$ 中的 $N[H]$ 元素的集合。它包含了 $H$ (因为 $H$ 是商群的单位元,而任何子群都包含单位元)。
    • 根据拉格朗日定理和同态基本定理的一个推论,我们有 $|K| = |\gamma^{-1}[K]/H| = |\gamma^{-1}[K]|/|H|$。
    • 代入已知值:$p = |\gamma^{-1}[K]| / p^i$。
    • 解得 $|\gamma^{-1}[K]| = p \cdot p^i = p^{i+1}$。
    • 我们找到了!$\gamma^{-1}[K]$ 就是 $G$ 的一个子群(因为它是 $N[H]$ 的子群,而 $N[H]$ 是 $G$ 的子群),并且它的阶恰好是 $p^{i+1}$。
    • 归纳步骤完成。

Part 2: 正规性证明

  1. 在第一部分的归纳步骤中,我们构造了那个阶为 $p^{i+1}$ 的子群,它就是 $\gamma^{-1}[K]$。
  2. 我们审视一下它的构造过程:
    • 我们从 $H$ 开始,找到了它的正规化子 $N[H]$。根据定义,$H$ 是 $N[H]$ 的正规子群。
    • 我们构造的子群 $\gamma^{-1}[K]$ 是 $N[H]$ 的一个子群。
    • $H$ 也在 $\gamma^{-1}[K]$ 中,即 $H \le \gamma^{-1}[K]$。
    • 一个子群 $H$ 在一个大群 $N[H]$ 中是正规的,那么它在任何一个包含它并被 $N[H]$ 包含的中间群 $\gamma^{-1}[K]$ 中,也必然是正规的。
  3. 所以,$H$ 是 $\gamma^{-1}[K]$ 的正规子群,而 $|\gamma^{-1}[K]|=p^{i+1}$。
  4. 这就证明了第二部分:任何一个 $p^i$ 阶子群 $H$ (只要 $i<n$),都是某个 $p^{i+1}$ 阶子群的正规子群。
💡 [数值示例]
  • 设 $G=S_4$, $|G|=24=2^3 \cdot 3$。这里 $p=2, n=3, m=3$。
  • 定理预言: $S_4$ 必须有阶为 $2^1=2$, $2^2=4$, $2^3=8$ 的子群。
  • i=1: 柯西定理保证有阶为2的子群。例如 $H_1 = \langle (12) \rangle$。
  • 从 i=1 到 i=2:
  • $H_1$ 是2-子群,$|H_1|=2$。$(G:H_1)=12$,$p=2$ 整除12。
  • $N[H_1] = \{e, (12), (34), (12)(34)\} \cong V_4$。$|N[H_1]|=4$。
  • 商群 $N[H_1]/H_1$ 的阶是 $4/2=2$。它本身就是一个2阶循环群,我们叫它 $K$。
  • $K$ 在 $N[H_1]$ 中的原像就是 $N[H_1]$ 自身。
  • 我们找到了一个阶为 $4=2^2$ 的子群 $H_2 = N[H_1] \cong V_4$。
  • 并且,$H_1$ 在 $H_2$ 中是正规的(2阶子群在4阶阿贝尔群中必然正规)。
  • 从 i=2 到 i=3:
  • 从 $H_2 = \{e, (12), (34), (12)(34)\}$ 开始。$|H_2|=4$。$(G:H_2)=6$,$p=2$ 整除6。
  • $N[H_2]$ 是什么?$H_2$ 中包含了两个不相交对换的乘积,共轭后还是同类结构。可以验证 $N[H_2] = \{ g \in S_4 \mid g \text{ 保持了对换对的结构} \}$。这个群是 $D_4$ 的一个拷贝,例如 $D_4 = \langle (1234), (13) \rangle$,阶为8。
  • 商群 $N[H_2]/H_2$ 的阶是 $8/4=2$。它是一个2阶循环群 $K$。
  • $K$ 在 $N[H_2]$ 中的原像就是 $N[H_2]$ 自身。
  • 我们找到了一个阶为 $8=2^3$ 的子群 $H_3 = N[H_2] \cong D_4$。
  • 并且,$H_2$ 在 $H_3$ 中是正规的(4阶子群在8阶二面体群中是正规的)。
  • 结论: 我们构造出了一条子群链 $H_1 \vartriangleleft H_2 \vartriangleleft H_3$,它们的阶分别是 2, 4, 8。这完美印证了西洛第一定理。
⚠️ [易错点]
  1. 易错点: 第二部分的结论是“每个 $p^i$ 阶子群 $H$ 是某个 $p^{i+1}$ 阶子群的正规子群”,而不是“所有 $p^{i+1}$ 阶子群”。
  2. 边界情况: 这个“生长”过程在 $i=n-1$ 时停止。一个 $p^n$ 阶子群(即西洛p-子群)不能保证是 $p^{n+1}$ 阶子群的正规子群,因为 $G$ 中根本不存在 $p^{n+1}$ 阶子群。
📝 [总结]

第一西洛定理是关于有限群结构的基石性结论。它通过一个优雅的归纳论证,证明了拉格朗日定理的逆命题在素数幂阶的情况下完全成立。不仅如此,它还揭示了这些p-子群之间存在着一种“正规嵌套”的层次结构,像阶梯一样可以逐级攀升,直到达到p-子群的“顶峰”——西洛p-子群。

🎯 [存在目的]

本定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群中p-子群的“丰富性”和“结构性”。它是后续两条西洛定理的基础。如果没有第一定理保证了最大p-子群(西洛p-子群)的存在,那么讨论它们的共轭关系(第二定理)和数量(第三定理)就无从谈起。这个定理是整个西洛理论的入口和基石。

🧠 [直觉心智模型]

把群 $G$ 想象成一家公司,其总人数是 $|G|=p^n m$。

  1. 定理1 (存在性): 只要 $1 \le i \le n$,公司里一定能找到一个恰好有 $p^i$ 人的“项目组”(子群)。你可以找到 $p$ 人的小组, $p^2$ 人的部门,...,直到 $p^n$ 人的事业部。
  2. 定理2 (嵌套性): 更神奇的是,任何一个 $p^i$ 人的“项目组” $H$,都不是一个独立的草台班子。公司里必然存在一个 $p^{i+1}$ 人的大项目组 $K$,并且 $H$ 是 $K$ 的一个“核心部门”(正规子群)。这意味着 $H$ 的成员在 $K$ 的管理下享有特殊地位,不会被轻易“重组”掉。
  3. 这描绘了一幅公司内部围绕素数 $p$ 形成的一种清晰的、逐级汇报的组织架构图。

13.5. 西洛p-子群的定义

📜 [原文13]

36.9 定义 群$G$的西洛p-子群$P$是$G$的一个极大p-子群,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不包含在更大的p-子群中的p-子群

设$G$是一个有限群,其中$|G|=p^{n} m$,如定理36.8所示。该定理表明$G$的西洛p-子群恰好是那些阶为$p^{n}$的子群。如果$P$是西洛p-子群,则$P$的每个共轭$g P g^{-1}$也是西洛p-子群第二西洛定理指出每个西洛p-子群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从$P$获得;也就是说,任意两个西洛p-子群都是共轭的

📖 [逐步解释]
  1. 定义西洛p-子群 (Sylow p-subgroup):
    • 核心词: 极大 (maximal)。这个词在数学中意味着“不能再大了”。
    • 完整定义: 首先,$P$ 必须是一个 p-子群。其次,在 $G$ 中不存在任何其他的 p-子群 $K$ 能够严格包含 $P$(即 $P < K$)。$P$ 在所有 p-子群中,是“顶天立地”的,没有比它“更p”的子群了。
    • 这是一个“相对”定义: 极大的意思是在“p-子群”这个范畴内极大。可能存在一个比 $P$ 更大的子群 $L$ ($P < L$),但 $L$ 本身不再是一个 p-子群(比如 $L$ 的阶不是 $p$ 的幂,或者含有阶不是 $p$ 的幂的元素)。
  2. 西洛p-子群与第一西洛定理的联系:
    • 背景: 设 $|G|=p^n m$,$p$ 不整除 $m$。
    • 第一西洛定理告诉我们,$G$ 存在阶为 $p^n$ 的子群。设这样一个子群为 $P_{max}$。
    • $P_{max}$ 是一个p-子群吗?是的,因为它的阶是 $p^n$,根据推论36.4,它是一个p-群。
    • $P_{max}$ 是极大的p-子群吗?是的。假设存在一个更大的p-子群 $K$ 使得 $P_{max} < K$。那么 $K$ 也是p-子群,所以它的阶 $|K|$ 必须是 $p$ 的某个幂 $p^k$。根据拉格朗日定理,$|P_{max}|$ 必须整除 $|K|$,即 $p^n$ 整除 $p^k$,所以 $k \ge n$。又因为 $K$ 是 $G$ 的子群,所以 $|K|$ 必须整除 $|G|$,即 $p^k$ 整除 $p^n m$。因为 $p$ 不整除 $m$,这要求 $k \le n$。结合 $k \ge n$ 和 $k \le n$,我们得出 $k=n$。所以 $|K|=|P_{max}|$。因为 $P_{max} \subseteq K$ 且阶相同,所以 $K=P_{max}$。这与 $P_{max} < K$ 的假设矛盾。因此,不存在比 $P_{max}$ 更大的p-子群。
    • 结论: 对于有限群,西洛p-子群的抽象定义(极大p-子群)和一个具体的数值描述(阶为 $p^n$ 的子群)是等价的。这极大地简化了识别西洛p-子群的任务。
  3. 西洛p-子群的共轭性质:
    • 如果 $P$ 是一个西洛p-子群,它的阶是 $p^n$。
    • 取任意 $g \in G$,考虑它的共轭子群 $gPg^{-1}$。
    • 共轭映射是一个同构,所以 $|gPg^{-1}| = |P| = p^n$。
    • 因此,$gPg^{-1}$ 也是一个阶为 $p^n$ 的子群,根据上面的结论,它也是一个西洛p-子群。
    • 这说明,一个西洛p-子群的所有共轭子群,也都是西洛p-子群。
  4. 第二西洛定理的预告:
    • 引出了一个更深的问题:是不是所有的西洛p-子群都是通过这种共轭关系联系在一起的?
    • 第二西洛定理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是的。$G$ 中的任意两个西洛p-子群,必然是相互共轭的。这意味着所有的西洛p-子群构成一个单一的“共轭类”。
💡 [数值示例]
  • 示例: 设 $G=S_4$, $|G|=24=2^3 \cdot 3$。
  • 西洛2-子群: 这里 $p=2, n=3$。西洛2-子群是 $S_4$ 中所有阶为 $2^3=8$ 的子群。它们是极大的2-子群。例如,正方形的对称群 $D_4$ 的三个拷贝就是 $S_4$ 的所有西洛2-子群。
  • $P_1 = \langle (1234), (13) \rangle$ (作用于顶点1,2,3,4)
  • $P_2 = \langle (1324), (12) \rangle$ (作用于顶点1,3,2,4)
  • $P_3 = \langle (1243), (14) \rangle$ (作用于顶点1,2,4,3)
  • 极大性: $P_1$ 是一个2-群。$S_4$ 中有没有比它大的2-子群?没有,因为 $S_4$ 中下一个能整除24的阶是12或24,它们都不是2的幂。
  • 共轭: 第二西洛定理预言 $P_1, P_2, P_3$ 互相共轭。例如,可以找到 $g \in S_4$ 使得 $gP_1g^{-1}=P_2$。
  • 西洛3-子群: 这里 $p=3, n=1$。西洛3-子群是 $S_4$ 中所有阶为 $3^1=3$ 的子群。它们是极大3-子群。
  • $H_1 = \langle (123) \rangle$
  • $H_2 = \langle (124) \rangle$
  • $H_3 = \langle (134) \rangle$
  • $H_4 = \langle (234) \rangle$
  • 这四个子群就是 $S_4$ 所有的西洛3-子群。
  • 极大性: 比如 $H_1$,它是3-子群。$S_4$ 中有没有包含 $H_1$ 的更大的3-子群?没有,因为阶为9的子群不存在。所以 $H_1$ 是极大3-子群。
  • 共轭: 第二西洛定理预言这4个子群互相共轭。例如 $(24)H_1(24)^{-1} = \langle (143) \rangle = H_3$ (有误,应为 $(24)(123)(24)^{-1} = (143)$)。应该是 $(134) \langle (123) \rangle (134)^{-1} = \langle(234)\rangle$。
⚠️ [易错点]
  1. 易错点: “极大p-子群”不等于“极大子群”。一个西洛p-子群P可能是G的一个很小的子群,P上面可能有很多更大的子群,只是那些更大的子群不再是p-子群了。例如在 $S_4$ 中,西洛3-子群的阶只有3,它被包含在阶为6的 $S_3$ 子群和阶为12的 $A_4$ 子群中。
  2. 等价性的前提: “极大p-子群”和“阶为 $p^n$ 的子群”的等价性,仅在有限群中成立。在无限群中,只能使用“极大p-子群”这个定义。
📝 [总结]

本段为西洛理论的核心研究对象——西洛p-子群——给出了正式定义(极大p-子群),并立即将其与一个在有限群中等价的、更易于操作的数值判据(阶为 $p^n$)联系起来。这为我们识别和研究西洛p-子群提供了便利。最后,它通过阐述西洛p-子群在共轭作用下的不变性,自然地引出了即将到来的第二西洛定理,该定理将揭示所有西洛p-子群构成一个单一的共轭大家族。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明确定义西洛理论三大定理所共同指向的研究主体——西洛p-子群。通过将抽象定义与具体阶数等价起来,它使得第一西洛定理的结论“存在阶为 $p^n$ 的子群”直接等同于“西洛p-子群存在”。这为第二和第三西洛定理(它们都是关于西洛p-子群的性质)的讨论铺平了道路。

🧠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公司(群 $G$)的比喻,总人数 $|G|=p^n m$。

  1. 西洛p-子群: 就是公司里人数为 $p^n$ 的“p-事业部”。
  2. 极大性: 这个事业部是“p-属性”的顶峰。公司里可能还有更大的部门(比如一个 $2p^n$ 人的部门),但那个大部门因为混入了其他类型的人,已经不“纯p”了。在所有纯粹由“p-血统”员工构成的部门里,这个 $p^n$ 人的事业部是最大的。
  3. 共轭: 如果CEO(元素g)对这个p-事业部 $P$ 进行一次组织架构调整(共轭),把它变成了 $gPg^{-1}$,那么新的部门仍然是 $p^n$ 人,仍然是一个西洛p-事业部。
  4. 第二西洛定理预告: 公司里可能不止一个这样的p-事业部,但它们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通过CEO的不同“组织架构调整方案”从同一个原型演变而来的。

13.6. 第二西洛定理

📜 [原文14]

36.10 定理 (第二西洛定理) 设$P_{1}$和$P_{2}$是有限群$G$的西洛p-子群。那么$P_{1}$和$P_{2}$是$G$的共轭子群

证明 这里我们让其中一个子群作用于另一个的左陪集,并使用定理36.1。设$\mathscr{C}$是$P_{1}$的左陪集的集合,并设$P_{2}$通过$y\left(x P_{1}\right)=(y x) P_{1}$作用于$\mathscr{C}$,其中$y \in P_{2}$。那么$\mathscr{C}$是一个$P_{2}$-。根据定理36.1,$\left|\mathscr{C}_{P_{2}}\right| \equiv|\mathscr{C}|(\bmod p)$,并且$|\mathscr{C}|=\left(G: P_{1}\right)$不能被$p$整除,所以$\left|\mathscr{C}_{P_{2}}\right| \neq 0$。设$x P_{1} \in \mathscr{C}_{P_{2}}$。那么对于所有$y \in P_{2}$,有$y x P_{1}=x P_{1}$,所以对于所有$y \in P_{2}$,有$x^{-1} y x P_{1}=P_{1}$。因此,对于所有$y \in P_{2}$,有$x^{-1} y x \in P_{1}$,所以$x^{-1} P_{2} x \leq P_{1}$。由于$\left|P_{1}\right|=\left|P_{2}\right|$,我们必须有$P_{1}=x^{-1} P_{2} x$,所以$P_{1}$和$P_{2}$确实是共轭子群

📖 [逐步解释]

定理陈述的理解:

  • 这个定理揭示了所有西洛p-子群的“亲缘关系”。它说,在一个群里,所有的西洛p-子群看起来都一样,它们都是“同构”的(因为共轭是同构),并且可以通过群内元素的共轭作用互相转化。它们形成了一个单一的轨道。

证明的详解:

  1. 目标: 证明任意两个西洛p-子群 $P_1$ 和 $P_2$ 是共轭的,即存在一个元素 $x \in G$ 使得 $P_1 = xP_2x^{-1}$ (或者 $P_2 = xP_1x^{-1}$,是等价的)。
  2. 证明策略: 再次使用群作用和定理36.1。这次作用的群和被作用的集合的选择更加巧妙。
    • 作用的群: 其中一个西洛p-子群,比如 $P_2$。因为 $P_2$ 是西洛p-子群,它的阶是 $p^n$,所以它是一个 p-群。这是应用定理36.1的前提。
    • 被作用的集合 $\mathscr{C}$: 另一个西洛p-子群 $P_1$ 的所有左陪集的集合。$\mathscr{C} = \{gP_1 \mid g \in G\}$。
    • 作用规则: 左平移。$y \in P_2$ 作用于陪集 $gP_1$ 的结果是 $(yg)P_1$。
  3. 应用定理 36.1:
    • 我们有 p-群 $P_2$ 作用于有限集 $\mathscr{C}$。
    • 根据定理36.1,我们有 $|\mathscr{C}| \equiv |\mathscr{C}_{P_2}| \pmod p$。
  4. 分析 $|\mathscr{C}|$:
    • $|\mathscr{C}|$ 是 $P_1$ 的陪集数量,即指数 $(G:P_1)$。
    • 设 $|G|=p^n m$ 且 $p \nmid m$。因为 $P_1$ 是西洛p-子群,所以 $|P_1|=p^n$。
    • $|\mathscr{C}| = (G:P_1) = |G|/|P_1| = (p^n m) / p^n = m$。
    • 根据前提,$p$ 不整除 $m$。所以 $|\mathscr{C}|$ 不能被 $p$ 整除。
    • 这意味着 $|\mathscr{C}| \not\equiv 0 \pmod p$。
  5. 分析不动点数量 $|\mathscr{C}_{P_2}|$:
    • 因为 $|\mathscr{C}| \equiv |\mathscr{C}_{P_2}| \pmod p$,且 $|\mathscr{C}| \not\equiv 0 \pmod p$,所以 $|\mathscr{C}_{P_2}|$ 也必然不能是0。
    • $|\mathscr{C}_{P_2}| \neq 0$。这意味着不动点是存在的!
  6. 分析不动点,找到关键的元素 x:
    • 至少存在一个陪集,我们称之为 $xP_1$,它是一个不动点。
    • 根据不动点的定义,对于所有 $y \in P_2$,都有 $y(xP_1) = xP_1$。
    • $(yx)P_1 = xP_1$。根据陪集的性质,这等价于 $x^{-1}(yx) \in P_1$。
    • $(x^{-1}yx) \in P_1$ 对所有 $y \in P_2$ 都成立。
    • 这恰好是说,子群 $P_2$ 在经过 $x^{-1}$ 共轭之后,被完全包含在了 $P_1$ 中。即 $x^{-1}P_2x \subseteq P_1$。
  7. 完成证明:
    • 我们得到了 $x^{-1}P_2x \subseteq P_1$。
    • $x^{-1}P_2x$ 是 $P_2$ 的一个共轭子群,所以它们的阶是相同的。$|x^{-1}P_2x| = |P_2|$。
    • $P_1$ 和 $P_2$ 都是西洛p-子群,所以它们的阶也相同,都是 $p^n$。
    • 因此,$|x^{-1}P_2x| = |P_1| = p^n$。
    • 一个有限集合的子集,如果和母集有相同的元素个数,那么它们必然是同一个集合。
    • 所以,从 $x^{-1}P_2x \subseteq P_1$ 和 $|x^{-1}P_2x| = |P_1|$,我们必然得出 $x^{-1}P_2x = P_1$。
    • 这就证明了 $P_1$ 和 $P_2$ 是共轭的。证明完毕。
💡 [数值示例]
  • 设 $G=S_3$, $|G|=6=2 \cdot 3$。$p=2$。
  • $S_3$ 的西洛2-子群是所有2阶子群。
  • $P_1 = \{\rho_0, \mu_1\}$, $P_2 = \{\rho_0, \mu_2\}$。它们都是西洛2-子群。
  • 证明它们共轭:
  • 作用群: $P_2 = \{\rho_0, \mu_2\}$ (这是一个2-群)。
  • 被作用集合: $P_1$ 的左陪集 $\mathscr{C} = \{\rho_0 P_1, \rho_1 P_1, \rho_2 P_1\} = \{\{\rho_0,\mu_1\}, \{\rho_1,\mu_3\}, \{\rho_2,\mu_2\}\}$。
  • $|\mathscr{C}| = (G:P_1) = 6/2 = 3$。
  • 应用定理36.1: $|\mathscr{C}| \equiv |\mathscr{C}_{P_2}| \pmod 2$。
  • $3 \equiv |\mathscr{C}_{P_2}| \pmod 2 \implies 1 \equiv |\mathscr{C}_{P_2}| \pmod 2$。
  • 所以不动点数量不为0。至少有一个不动点。
  • 我们来找这个不动点。让 $P_2$ 的非单位元 $\mu_2$ 作用在 $\mathscr{C}$ 上。
  • $\mu_2(\rho_0 P_1) = \mu_2 P_1 = \{\mu_2, \mu_2\mu_1\} = \{\mu_2, \rho_2\} = \rho_2 P_1$。不是不动点。
  • $\mu_2(\rho_1 P_1) = \mu_2\rho_1 P_1 = \{\mu_2\rho_1, \mu_2\mu_3\} = \{\mu_3, \rho_1\} = \rho_1 P_1$。 这是一个不动点! $xP_1 = \rho_1 P_1$。
  • $\mu_2(\rho_2 P_1) = \mu_2\rho_2 P_1 = \{\mu_2\rho_2, \mu_2\mu_2\} = \{\mu_1, \rho_0\} = \rho_0 P_1$。不是不动点。
  • 我们找到了不动点 $xP_1 = \rho_1 P_1$,所以 $x=\rho_1$ (或者 $x=\rho_1\mu_1 = \mu_2$) 是我们要找的元素。
  • 根据证明,应该有 $x^{-1}P_2x \subseteq P_1$。我们用 $x=\rho_1$ 验证。
  • $x^{-1} = \rho_1^{-1} = \rho_2$。
  • $\rho_2 P_2 \rho_2^{-1} = \rho_2 \{\rho_0, \mu_2\} \rho_1 = \{\rho_0, \rho_2\mu_2\rho_1\} = \{\rho_0, \mu_1\} = P_1$。
  • 我们验证了 $\rho_2 P_2 \rho_1 = P_1$ (符号有误,应为 $\rho_2 P_2 \rho_2^{-1}$)。
  • $\rho_2\mu_2\rho_2^{-1} = (132)(13)(123) = (12) = \mu_1$。
  • 所以 $\rho_2 P_2 \rho_2^{-1} = \{\rho_0, \mu_1\} = P_1$。
  • $P_1$ 和 $P_2$ 确实是共轭的。
⚠️ [易错点]
  1. 关键点: 证明中最精妙的一步是意识到 $|\mathscr{C}| = m$ 并且 $p$ 不整除 $m$。这个数论条件保证了不动点一定存在,从而启动了整个论证。
  2. 群作用的选择: 为什么不让 $P_1$ 作用于 $P_2$ 的陪集?也可以,结果完全一样,因为 $P_1$ 和 $P_2$ 的地位是平等的。
  3. 这个定理意味着,要研究一个群的所有西洛p-子群,我们只需要彻底研究其中一个,然后通过共轭就可以了解其余所有。
📝 [总结]

第二西洛定理是一个“统一性”定理。它宣告了群中所有的西洛p-子群在结构上是统一的,它们构成一个单一的共轭类。该证明再次展示了群作用方法的威力,通过让一个西洛p-子群作用于另一个的陪集空间,并利用定理36.1和一个关键的数论事实($(G:P)=m$ 不被 $p$ 整除),保证了“连接”两个子群的共轭元素的存在性。

🎯 [存在目的]

本定理的目的是为了简化对西洛p-子群的研究。它告诉我们,尽管一个群中可能有很多个西洛p-子群,但它们“本质”上只有一个。这使得我们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在两个核心问题上:这个“本质”的西洛p-子群长什么样?以及,它到底有多少个“复制品”(共轭子群)?第一个问题引向p-群自身结构的研究,第二个问题则由第三西洛定理来回答。

🧠 [直觉心智模型]

在公司(群 $G$)里,所有人数为 $p^n$ 的“p-事业部”(西洛p-子群)都是亲戚。

  1. 定理: 公司里的任何两个p-事业部 $P_1$ 和 $P_2$。
  2. 结论: CEO 一定能找到一种“组织架构调整方案”(一个高管 $x$),通过他对 $P_2$ 进行调整($xP_2x^{-1}$),就能把 $P_2$ 变得和 $P_1$ 一模一样。
  3. 这意味着,所有p-事业部都是从一个原型通过不同的调整方案演变来的。它们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研究p-事业部时,我们只需要拿一个出来做样本分析就行了。

13.7. 第三西洛定理

📜 [原文15]

36.11 定理 (第三西洛定理) 如果$G$是一个有限群且$p$整除$|G|$,则西洛p-子群的数量与1模$p$同余且整除$|G|$。

证明 设$P$是$G$的一个西洛p-子群。设$\mathscr{S}$是所有西洛p-子群的集合,并设$P$通过共轭作用于$\mathscr{S}$,使得$x \in P$将$T \in \mathscr{S}$映射到$x T x^{-1}$。根据定理36.1,$|\mathscr{S}| \equiv\left|\mathscr{S}_{P}\right|(\bmod p)$。让我们找出$\mathscr{S}_{P}$。如果$T \in \mathscr{S}_{P}$,那么对于所有$x \in P$,有$x T x^{-1}=T$。因此$P \leq N[T]$。当然$T \leq N[T]$也成立。由于$P$和$T$都是$G$的西洛p-子群,它们也是$N[T]$的西洛p-子群。但根据定理36.10,它们在$N[T]$中是共轭的。由于$T$是$N[T]$的正规子群,它是$N[T]$中唯一的共轭子群。因此$T=P$。那么$\mathscr{S}_{P}=\{P\}$。由于$|\mathscr{S}| \equiv\left|\mathscr{S}_{P}\right|=1(\bmod p)$,我们看到西洛p-子群的数量与1模$p$同余。

现在让$G$通过共轭作用于$\mathscr{S}$。由于所有西洛p-子群都是共轭的,所以在$G$作用下$\mathscr{S}$中只有一个轨道。如果$P \in \mathscr{S}$,那么$|\mathscr{S}|=\mid$ $P$的轨道 $\mid=\left(G: G_{P}\right)$,根据定理16.16。($G_{P}$实际上是$P$的正规化子。)但$(G: G_{P})$是$|G|$的一个因子,所以西洛p-子群的数量整除$|G|$。

📖 [逐步解释]

定理陈述的理解:

  • 这个定理是关于西洛p-子群的数量的。设西洛p-子群的数量是 $n_p$。
  • 它给出了两个强有力的限制条件:
  1. 同余条件: $n_p \equiv 1 \pmod p$。这意味着 $n_p$ 的可能值是 $1, 1+p, 1+2p, \dots$。
  2. 整除条件: $n_p$ 必须整除群的阶 $|G|$。

证明的详解: 这个证明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

Part 1: 证明 $n_p \equiv 1 \pmod p$

  1. 证明策略: 群作用。
    • 被作用的集合 $\mathscr{S}$: 所有西洛p-子群的集合。$|\mathscr{S}| = n_p$。
    • 作用的群: 任意选择一个西洛p-子群,称之为 $P$。$P$ 是一个 p-群。
    • 作用规则: 共轭。$x \in P$ 作用于 $T \in \mathscr{S}$ 的结果是 $xTx^{-1}$。
  2. 应用定理 36.1:
    • 我们有 p-群 $P$ 作用于有限集 $\mathscr{S}$。
    • 根据定理36.1, $|\mathscr{S}| \equiv |\mathscr{S}_P| \pmod p$。
    • 代入 $|\mathscr{S}| = n_p$,我们有 $n_p \equiv |\mathscr{S}_P| \pmod p$。
    • 任务是计算不动点的数量 $|\mathscr{S}_P|$。
  3. 分析不动点集合 $\mathscr{S}_P$:
    • 一个西洛p-子群 $T$ 是不动点,意味着对于所有 $x \in P$,都有 $xTx^{-1}=T$。
    • 这个条件 $xTx^{-1}=T, \forall x \in P$ 正是 $P \subseteq N[T]$ 的定义。
    • 我们现在有两个p-子群 $P$ 和 $T$,它们都是 $N[T]$ 的子群。
    • 因为 $P$ 和 $T$ 是 $G$ 的西洛p-子群(阶为 $p^n$),那么它们在子群 $N[T]$ 中也必然是西洛p-子群。(因为 $N[T]$ 的阶不可能被比 $p^n$ 更高的 $p$ 的幂整除)。
    • 应用第二西洛定理 (在子群 N[T] 中): 在群 $N[T]$ 中,所有西洛p-子群都是共轭的。所以 $P$ 和 $T$ 在 $N[T]$ 中是共轭的。即存在 $y \in N[T]$ 使得 $P = yTy^{-1}$。
    • 利用正规子群的性质: 但是,根据 $N[T]$ 的定义,$T$ 就是 $N[T]$ 的正规子群。一个正规子群的共轭子群只有它自己。
    • 所以,在 $N[T]$ 中与 $T$ 共轭的子群只有一个,就是 $T$ 本身。
    • 结合上面两点,我们必然得出 $P=T$。
    • 结论: 唯一能成为不动点的西洛p-子群,只有作用的群 $P$ 自己。
    • 所以不动点集合是 $\mathscr{S}_P = \{P\}$。
  4. 完成第一部分证明:
    • $|\mathscr{S}_P|=1$。
    • 代入第二步的同余式 $n_p \equiv |\mathscr{S}_P| \pmod p$。
    • 我们得到 $n_p \equiv 1 \pmod p$。

Part 2: 证明 $n_p$ 整除 $|G|$

  1. 证明策略: 换一个群作用。
    • 被作用的集合 $\mathscr{S}$: 仍然是所有西洛p-子群的集合。$|\mathscr{S}| = n_p$。
    • 作用的群: 整个群 $G$。
    • 作用规则: 共轭。$g \in G$ 作用于 $T \in \mathscr{S}$ 的结果是 $gTg^{-1}$。
  2. 分析轨道:
    • 应用第二西洛定理 (在全群 G 中): 任意两个西洛p-子群都是共轭的。
    • 这意味着,从任何一个西洛p-子群 $P$ 出发,通过 $G$ 的共轭作用,可以得到所有其他的西洛p-子群。
    • 换句话说,在 $G$ 的作用下,整个集合 $\mathscr{S}$ 只形成一个轨道
  3. 应用轨道-稳定子定理:
    • 我们知道,轨道的大小等于群的阶除以稳定子群的阶。
    • $|\text{轨道}| = (G : G_P)$。
    • 在这里,轨道就是整个集合 $\mathscr{S}$,所以 $|\text{轨道}|=|\mathscr{S}|=n_p$。
    • 稳定子群 $G_P = \{g \in G \mid gPg^{-1}=P\}$,这正是 $P$ 的正规化子 $N[P]$。
    • 所以, $n_p = (G:N[P])$。
    • 指数 $(G:N[P]) = |G|/|N[P]|$,根据定义,它必然是 $|G|$ 的一个约数。
    • 因此,$n_p$ 整除 $|G|$。
💡 [数值示例]
  • 示例1: 设 $G=S_3$, $|G|=6=2 \cdot 3$。
  • p=2: 西洛2-子群的数量 $n_2$。
  • $n_2 \equiv 1 \pmod 2$ (即 $n_2$ 是奇数)。
  • $n_2$ 整除 6。
  • 可能的 $n_2$ 值: 1, 3。
  • 我们之前数过,有3个西洛2-子群。$n_2=3$。$3 \equiv 1 \pmod 2$ 且 3 整除 6。符合。
  • p=3: 西洛3-子群的数量 $n_3$。
  • $n_3 \equiv 1 \pmod 3$。
  • $n_3$ 整除 6。
  • 整除6的数有 1, 2, 3, 6。其中满足模3余1的只有 1。
  • 所以定理预测 $n_3$ 必须是 1。
  • 事实上,$S_3$ 只有一个3阶子群 $\langle (123) \rangle$。它是一个正规子群 $A_3$。符合。
  • 示例2: 设 $G$ 是一个阶为15的群。$|G|=15=3 \cdot 5$。
  • p=5: 西洛5-子群的数量 $n_5$。
  • $n_5 \equiv 1 \pmod 5$。
  • $n_5$ 整除 15。
  • 整除15的数有 1, 3, 5, 15。其中满足模5余1的只有 1。
  • 结论: $n_5$ 必须为 1。
  • p=3: 西洛3-子群的数量 $n_3$。
  • $n_3 \equiv 1 \pmod 3$。
  • $n_3$ 整除 15。
  • 整除15的数有 1, 3, 5, 15。其中满足模3余1的只有 1。
  • 结论: $n_3$ 必须为 1。
⚠️ [易错点]
  1. 易错点: 这两个条件要同时使用才能发挥最大威力。只用一个条件可能会留下很多可能性。
  2. 一个重要的推论: 如果一个西洛p-子群 $P$是唯一的 ($n_p=1$),那么它必然是正规子群。因为它的所有共轭 $gPg^{-1}$ 都必须是它自己 ($gPg^{-1}=P$)。这是判断一个群是否为单群的极其有用的工具。在上面的15阶群例子中,由于 $n_3=1$ 且 $n_5=1$,所以它既有唯一的(因此正规的)5阶子群,也有唯一的(因此正规的)3阶子群。所以15阶群绝不是单群。
📝 [总结]

第三西洛定理是关于西洛p-子群数量的强大预测工具。它通过两个看似不相关的群作用的巧妙设计,分别得出了两个对数量 $n_p$ 的严格约束:$n_p$ 必须是 $1+kp$ 的形式,同时还必须是群阶的约数。这两个条件的结合往往能极大地缩小 $n_p$ 的可能取值范围,有时甚至能唯一确定它,从而为我们判断群的结构(特别是正规子群的存在性)提供了决定性的信息。

🎯 [存在目的]

本定理的目的是将西洛理论从“存在性”和“关系性”推向“数量性”。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计算和预测的量化指标。在实际应用中,第三西洛定理是使用最频繁的工具之一,尤其是在有限群分类和判断单群的问题上,它能迅速排除大量可能性,直指群结构的核心。

🧠 [直觉心智模型]

公司(群 $G$)里的p-事业部(西洛p-子群)的数量 $n_p$ 满足两条神秘规律:

  1. “p+1”规律 ($n_p \equiv 1 \pmod p$): 如果你把所有p-事业部拿出来,让其中一个事业部 $P$ 去“同化”其他的,最后会发现,除了 $P$ 自己,其他所有事业部都能被 $P$ 分成若干个大小为 $p$ 的倍数的“联盟”。所以总数 $n_p$ 除以 $p$ 总是余1。
  2. “公司组织法”规律 ($n_p$ 整除 $|G|$): CEO在进行组织架构调整时,所有p-事业部的总数,必须能整除公司的总人数。这是由公司最基本的“轨道-稳定子”组织法决定的。
    • 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规律,共同决定了p-事业部的数量只能是那几个既满足p+1又满足整除性的神奇数字。

22. 示例

2.1. S3的西洛子群分析

📜 [原文16]

36.12 例子 $S_{3}$的西洛2-子群为2。例8.7中$S_{3}$中阶为2的子群

$$ \left\{\rho_{0}, \mu_{1}\right\}, \quad\left\{\rho_{0}, \mu_{2}\right\}, \quad\left\{\rho_{0}, \mu_{3}\right\} . $$

注意有三个子群,并且$3 \equiv 1(\bmod 2)$。此外,3整除6,即$S_{3}$的。我们可以很容易地验证

$$ i_{\rho_{2}}\left[\left\{\rho_{0}, \mu_{1}\right\}\right]=\left\{\rho_{0}, \mu_{3}\right\} \quad \text{和} \quad i_{\rho_{1}}\left[\left\{\rho_{0}, \mu_{1}\right\}\right]=\left\{\rho_{0}, \mu_{2}\right\} $$

其中$i_{\rho_{j}}(x)=\rho_{j} x \rho_{j}^{-1}$,说明它们都是共轭的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用我们最熟悉的非阿贝尔群 $S_3$ 来检验刚学到的西洛定理。

  1. 分析群和参数:
    • 群: $G=S_3$ (3个元素的置换群,即正三角形的对称群)。
    • 群阶: $|G|=3! = 6$。
    • 分解群阶: $6 = 2^1 \cdot 3^1$。
    • 我们来分析 p=2 的情况。所以 $p=2, n=1, m=3$。
  2. 根据西洛定理进行预测:
    • 第一定理: $S_3$ 必须有阶为 $2^1=2$ 的子群。这些就是西洛2-子群。
    • 第三定理: 西洛2-子群的数量 $n_2$ 必须满足:
    • $n_2 \equiv 1 \pmod 2$ (数量是奇数)。
    • $n_2$ 整除 $|S_3|=6$。
    • 整除6的奇数有 1 和 3。所以 $n_2$ 可能是1或3。
    • 第二定理: 如果 $n_2>1$,那么所有这些西洛2-子群都必须是相互共轭的。
  3. 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
    • 找出子群: 我们从 $S_3$ 的知识中知道,它的2阶子群是由所有2阶元素(对换)生成的。$S_3=\{\rho_0, \rho_1, \rho_2, \mu_1, \mu_2, \mu_3\}$,其中 $\mu_1=(12), \mu_2=(13), \mu_3=(23)$ 是三个对换。它们生成的子群是:
    • $H_1 = \langle \mu_1 \rangle = \{\rho_0, \mu_1\}$
    • $H_2 = \langle \mu_2 \rangle = \{\rho_0, \mu_2\}$
    • $H_3 = \langle \mu_3 \rangle = \{\rho_0, \mu_3\}$
    • 核对数量: 确实有3个西洛2-子群。$n_2=3$。这与我们的预测(1或3)相符。
    • 核对第三定理: $n_2=3$。$3 \equiv 1 \pmod 2$ 成立。$3$ 整除 $6$ 成立。完美符合。
  4. 验证第二定理 (共轭性):
    • 定理预言 $H_1, H_2, H_3$ 都在同一个共轭类中。
    • 例子中给出了具体的共轭计算:
    • 用 $\rho_1=(123)$ 来共轭 $H_1$ 中的非单位元 $\mu_1=(12)$:
    • 用 $\rho_2=(132)$ 来共轭 $H_1$ 中的非单位元 $\mu_1=(12)$:
    • 由于共轭是传递关系,$H_1, H_2, H_3$ 三者互相共轭。第二定理得到验证。
∑ [公式拆解]
  • $\left\{\rho_{0}, \mu_{1}\right\}, \quad\left\{\rho_{0}, \mu_{2}\right\}, \quad\left\{\rho_{0}, \mu_{3}\right\}$:
  • 这明确列出了 $S_3$ 的三个西洛2-子群。每个都是由单位元 $\rho_0$ 和一个对换 $\mu_i$ 组成的2阶循环群。
  • $i_{\rho_{2}}\left[\left\{\rho_{0}, \mu_{1}\right\}\right]=\left\{\rho_{0}, \mu_{3}\right\}$:
  • $i_g(H)$ 表示用元素 $g$ 来对子群 $H$ 进行共轭操作,即 $gHg^{-1}$。
  • $i_{\rho_2}[H_1]$ 意味着计算 $\rho_2 H_1 \rho_2^{-1}$。
  • $\rho_2 \rho_0 \rho_2^{-1} = \rho_0$。单位元在任何共轭下都不变。
  • $\rho_2 \mu_1 \rho_2^{-1} = (132)(12)(123) = (23) = \mu_3$。
  • 所以,共轭的结果是集合 $\{\rho_0, \mu_3\}$,这正是子群 $H_3$。
⚠️ [易错点]
  1. 易错点: 进行共轭计算时,置换的乘法顺序要搞清楚(通常是从右到左)。例如 $\rho_2 \mu_1 \rho_2^{-1}$ 的计算,是先让 $\rho_2^{-1}$ 作用,再让 $\mu_1$ 作用,最后让 $\rho_2$ 作用。
  2. 这个例子也反向说明了,如果一个群的西洛p-子群数量大于1,那么这个群一定不是阿贝尔群。因为如果群是阿贝尔的,$gPg^{-1}=P$ 对所有 $g$ 成立,即西洛p-子群是正规的,因此是唯一的。
📝 [总结]

本例通过对 $S_3$ 的西洛2-子群的详尽分析,生动地展示了西洛三大定理是如何在实践中协同工作的。我们通过第三定理预测了子群数量的两种可能性,通过实际寻找确认了确切的数量,并通过具体的共轭运算验证了第二定理的正确性。这是一个将抽象理论与具体计算相结合的完美范例。

🎯 [存在目的]

本例的目的是为了给读者一个具体、可触摸的例子,来感受和理解西洛三大定理的内涵。抽象的定理和证明之后,一个熟悉的例子可以极大地帮助巩固理解,并展示这些定理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可以用来分析具体群结构的实用工具。

🧠 [直觉心智模型]

把 $S_3$ 看作一个有6个员工的小公司。

  1. 西洛定理预测: 关于公司里的“2人项目组”(西洛2-子群),定理说,要么只有1个,要么有3个。并且如果是3个,这3个组本质上是一样的,可以通过高层调整(共轭)互相转换。
  2. 实际情况: 我们发现公司里确实有3个这样的2人小组:(老板, 张三),(老板, 李四),(老板, 王五)。
  3. 验证: 我们发现,总经理($\rho_1$)对(老板, 张三)小组进行一次调整,这个小组就变成了(老板, 李四)小组。另一个副总($\rho_2$)对(老板, 张三)小组调整一下,就变成了(老板, 王五)小组。这说明这三个小组确实是“亲兄弟”,印证了定理的正确性。

2.2. 判断单群的应用

📜 [原文17]

36.13 例子 让我们用西洛定理证明阶为15的群都不是单群。设$G$的为15。我们声称$G$有一个阶为5的正规子群。根据定理36.8,$G$至少有一个阶为5的子群,根据定理36.11,这种子群的数量与1模5同余并整除15。由于小于15且与1模5同余的正数只有1、6和11,并且其中只有1整除15,我们看到$G$恰好有一个阶为5的子群$P$。但是对于每个$g \in G$,以$i_{g}(x)=g x g^{-1}$定义的$G$的内自同构$i_{g}$将$P$映射到一个子群$g P g^{-1}$,其仍然是5。因此,对于所有$g \in G$,我们必须有$g P g^{-1}=P$,所以$P$是$G$的正规子群。因此,$G$不是单群。(例37.10将表明$G$实际上必须是阿贝尔群,因此必须是循环群。)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展示了西洛定理在判断群结构方面,特别是用于证明一个群“不是单群”时的威力。

  1. 目标: 证明任何一个阶为15的群 $G$ 都不是单群 (simple group)
    • 单群定义: 一个群是单群,如果它没有非平凡的正规子群(即除了它自身和 $\{e\}$ 之外,没有其他正规子群)。单群是群论中的“原子”,无法被分解。
    • 要证明 $G$ 不是单群,我们只需要找到一个非平凡的正规子群。
  2. 分析群和参数:
    • 群阶: $|G|=15$。
    • 分解群阶: $15 = 3 \cdot 5$。
    • 我们可以分析 $p=3$ 或 $p=5$ 的西洛子群。这里选择 $p=5$。
    • 参数: $p=5, n=1, m=3$。
  3. 应用西洛定理:
    • 第一定理 (定理36.8): $G$ 至少有一个阶为 $5^1=5$ 的子群。这个子群就是西洛5-子群。
    • 第三定理 (定理36.11): 设西洛5-子群的数量为 $n_5$。它必须满足:
  4. $n_5 \equiv 1 \pmod 5$。
  5. $n_5$ 整除 $|G|=15$。
    • 筛选可能性:
    • 满足条件1的数有:$1, 6, 11, 16, \dots$
    • 满足条件2的数有:$1, 3, 5, 15$。
    •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只有数字 1。
    • 结论: $n_5$ 必须等于 1。
  6. 从“唯一”到“正规”:
    • 我们证明了 $G$ 中有且仅有一个西洛5-子群。我们称之为 $P$。
    • 现在要证明 $P$ 是正规子群。根据正规子群的定义,我们要证明对于所有 $g \in G$,都有 $gPg^{-1}=P$。
    • 考虑任意一个 $g \in G$。共轭操作 $i_g$ 会将子群 $P$ 映射到另一个子群 $gPg^{-1}$。
    • 共轭是同构,所以 $|gPg^{-1}| = |P| = 5$。
    • 这意味着 $gPg^{-1}$ 也是一个5阶子群,因此它也是一个西洛5-子群。
    • 但是,我们已经证明了西洛5-子群是唯一的。
    • 所以,这个新的西洛5-子群 $gPg^{-1}$ 必须和旧的那个 $P$ 是同一个。即 $gPg^{-1} = P$。
    • 这个等式对所有 $g \in G$ 都成立。这正是 $P$ 是 $G$ 的正规子群的定义。
  7. 最终结论:
    • 我们找到了一个阶为5的子群 $P$。它不是整个群 $G$(阶为15),也不是平凡子群 $\{e\}$(阶为1)。所以它是一个非平凡子群
    • 我们证明了 $P$ 是正规子群
    • 因此,$G$ 有一个非平凡的正规子群,根据定义,$G$ 不是单群
    • 补充说明: 同样的方法可以用于 $p=3$。$n_3 \equiv 1 \pmod 3$ 且 $n_3 | 15$。满足条件的也只有 $n_3=1$。所以15阶群也有一个唯一的、正规的3阶子群。
💡 [数值示例]
  • 唯一的15阶群(在同构意义下)是循环群 $\mathbb{Z}_{15}$。
  • $\mathbb{Z}_{15}$ 是阿贝尔群,它的所有子群都是正规的。
  • 它的子群有哪些?阶是15的约数:1, 3, 5, 15。
  • 阶为3的子群是 $\langle 5 \rangle = \{0, 5, 10\}$。它是唯一的3阶子群,所以 $n_3=1$。
  • 阶为5的子群是 $\langle 3 \rangle = \{0, 3, 6, 9, 12\}$。它是唯一的5阶子群,所以 $n_5=1$。
  • 这个具体的例子完美地印证了我们用西洛定理得出的抽象结论。
⚠️ [易错点]
  1. 关键逻辑: 这个证明方法的核心是 唯一性 $\implies$ 正规性。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推论。如果一个子群 $H$ 是其所有共轭子群中唯一具有某种性质(例如,是唯一一个特定阶数的子群)的,那么它必然是正规的。
  2. 适用范围: 这种方法非常普适。对于很多群阶 $N$,只要我们能通过第三西洛定理的两个条件锁定某个 $n_p=1$,就能立刻断定该群不是单群。例如,阶为 $pq$ ($p<q$ 是素数) 的群,如果 $p$ 不整除 $q-1$,那么群就不是单群(实际上是循环群)。15阶群就是 $p=3, q=5$, 3不整除4的例子。
📝 [总结]

本例是西洛定理的“杀手级应用”。它展示了如何仅仅通过对群的阶进行数论分析,就能得出关于群结构的深刻结论。通过结合第三西洛定理的同余和整除条件,我们能够精确地确定西洛p-子群的数量,并利用“唯一即正规”的原理,有效地证明某些阶的群必然含有正规子群,从而不可能是单群。

🎯 [存在目的]

这个例子的目的是展示西洛定理的强大威力,并教会读者一个在抽象代数中被反复使用的重要证明技巧。它让读者看到,前面那些看似繁复的定理和证明,最终可以汇聚成一个如此简洁而有力的论证,这极大地激发了学习的兴趣和对理论价值的认同。

🧠 [直觉心智模型]

假设有一个15人的神秘组织 $G$。我们要判断它是否是“铁板一块”的(单群)。

  1. 调查5人小组: 我们想知道组织里有多少个“5人核心小组”(西洛5-子群)。
  2. 西洛情报员的报告:
    • 报告1:这种小组的数量,除以5肯定余1。
    • 报告2:这种小组的数量,必须能整除组织总人数15。
  3. 分析情报: 能整除15的数是1, 3, 5, 15。其中除以5余1的,只有1。
  4. 得出结论: 这个组织里有且仅有一个“5人核心小组”!
  5. 推断: 既然是唯一的,那这个小组的地位一定非常特殊。任何组织内部的权力变动(共轭),都无法改变这个小组的成员,它还是它自己。这意味着它是一个“受保护”的部门(正规子群)。
  6. 最终裁决: 既然组织里有一个受保护的、非全体、非个人的核心小组,那它就不是“铁板一块”的。它不是单群。

3行间公式索引

1.

$$ |X|=\sum_{i=1}^{r}\left|G x_{i}\right| . \tag{1} $$

解释:有限G-集X的大小等于其所有不相交轨道的大小之和。

2.

$$ |X|=\left|X_{G}\right|+\sum_{i=s+1}^{r}\left|G x_{i}\right| . \tag{2} $$

解释:有限G-集X的大小等于不动点的数量加上所有大小大于1的轨道的大小之和,这是类方程的一种形式。

3.

$$ X=\left\{\left(g_{1}, g_{2}, \cdots, g_{p}\right) \mid g_{i} \in G \text{ and } g_{1} g_{2} \cdots g_{p}=e\right\} $$

解释:在柯西定理的证明中构造的集合X,其元素是所有分量乘积为单位元的p元组。

4.

$$ \sigma\left(g_{1}, g_{2}, \cdots, g_{p}\right)=\left(g_{\sigma(1)}, g_{\sigma(2)}, \cdots, g_{\sigma(p)}\right)=\left(g_{2}, g_{3}, \cdots, g_{p}, g_{1}\right) . $$

解释:在柯西定理的证明中,循环置换σ作用于p元组的方式,即轮转一次。

5.

$$ (N[H]: H) \equiv(G: H)(\bmod p) . $$

解释:引理36.6的结论,p-子群H在其正规化子中的指数与在全群中的指数模p同余。

6.

$$ \left\{\rho_{0}, \mu_{1}\right\}, \quad\left\{\rho_{0}, \mu_{2}\right\}, \quad\left\{\rho_{0}, \mu_{3}\right\} . $$

解释:列举了群S3中全部的三个西洛2-子群。

7.

$$ i_{\rho_{2}}\left[\left\{\rho_{0}, \mu_{1}\right\}\right]=\left\{\rho_{0}, \mu_{3}\right\} \quad \text{和} \quad i_{\rho_{1}}\left[\left\{\rho_{0}, \mu_{1}\right\}\right]=\left\{\rho_{0}, \mu_{2}\right\} $$

解释:具体计算展示了S3中的西洛2-子群之间是如何通过共轭相互转化的。

43. 练习 36

3.1. 计算

31.1. 练习1

📜 [原文18]

在练习1到4中,填写空白。

  1. 阶为12的群的西洛3-子群是$\_\_\_\_$。
📖 [逐步解释]
  1. 目标:确定一个12阶群的西洛3-子群的阶。
  2. 核心概念:根据西洛p-子群的定义(等价于定义36.9之后的解释),如果一个有限群 $G$ 的阶可以写作 $|G| = p^n m$,其中 $p$ 是素数且 $p$ 不整除 $m$,那么 $G$ 的西洛p-子群的阶就是 $p^n$。
  3. 分析群阶:
    • 给定的群阶是 $|G|=12$。
    • 我们关心的是西洛3-子群,所以素数 $p=3$。
    • 我们需要将12分解成 $3^n m$ 的形式,其中3不整除 $m$。
    • $12 = 3 \times 4$。
    • 在这个分解中,$p=3, n=1, m=4$。
    • 检查条件:$p=3$ 是素数, $n=1 \ge 1$。$m=4$,3不整除4。条件满足。
  4. 确定阶数:
    • 西洛3-子群的阶是 $p^n = 3^1 = 3$。
💡 [数值示例]
  • 示例群: $S_3 \times \mathbb{Z}_2$ 是一个12阶的群。它的西洛3-子群是由 $S_3$ 中的3阶子群 $\langle (123) \rangle$ 和 $\mathbb{Z}_2$ 中的单位元构成的,即 $\langle (123) \rangle \times \{0\}$,其阶为3。
  • 示例群: 交错群 $A_4$ 的阶是12。它的西洛3-子群是由3-循环生成的,例如 $\langle (123) \rangle = \{e, (123), (132)\}$,其阶为3。
📝 [总结]

通过将群阶12分解为 $3^1 \cdot 4$,我们识别出能整除群阶的3的最高次幂是 $3^1$,因此西洛3-子群的阶就是3。

答案: 3

31.2. 练习2

📜 [原文19]

  1. 阶为54的群的西洛3-子群是$\_\_\_\_$。
📖 [逐步解释]
  1. 目标:确定一个54阶群的西洛3-子群的阶。
  2. 核心概念:同练习1,西洛p-子群的阶是能整除群阶的素数 $p$ 的最高次幂 $p^n$。
  3. 分析群阶:
    • 给定的群阶是 $|G|=54$。
    • 我们关心的是西洛3-子群,所以素数 $p=3$。
    • 我们需要将54分解成 $3^n m$ 的形式,其中3不整除 $m$。
    • $54 = 2 \times 27 = 2 \times 3^3$。
    • 在这个分解中,$p=3, n=3, m=2$。
    • 检查条件:$p=3$ 是素数, $n=3 \ge 1$。$m=2$,3不整除2。条件满足。
  4. 确定阶数:
    • 西洛3-子群的阶是 $p^n = 3^3 = 27$。
💡 [数值示例]
  • 示例群: 考虑群 $S_3 \times \mathbb{Z}_9$。其阶为 $6 \times 9 = 54$。它的一个西洛3-子群是 $\langle (123) \rangle \times \mathbb{Z}_9$ (阶为 $3 \times 9 = 27$)。
  • 示例群: 考虑群 $\mathbb{Z}_{54}$。它是一个循环群(阿贝尔群),因此它有唯一的西洛3-子群。其阶为27。
📝 [总结]

通过将群阶54分解为 $3^3 \cdot 2$,我们识别出能整除群阶的3的最高次幂是 $3^3$,因此西洛3-子群的阶就是27。

答案: 27

31.3. 练习3

📜 [原文20]

  1. 阶为24的群必须有$\_\_\_\_$或$\_\_\_\_$个西洛2-子群。(仅使用定理36.11中提供的信息。)
📖 [逐步解释]
  1. 目标:确定一个24阶群可能有多少个西洛2-子群。
  2. 核心概念:第三西洛定理 (36.11)。它对西洛p-子群的数量 $n_p$ 提供了两个约束:
    • (a) $n_p \equiv 1 \pmod p$
    • (b) $n_p$ 整除 $|G|$
  3. 分析群和参数:
    • 群阶 $|G|=24$。
    • 我们关心的是西洛2-子群,所以素数 $p=2$。
    • 首先确定西洛2-子群的阶:$24 = 8 \times 3 = 2^3 \times 3$。所以西洛2-子群的阶是 $2^3=8$。
  4. 应用第三西洛定理:
    • 设西洛2-子群的数量为 $n_2$。
    • 根据条件 (a):$n_2 \equiv 1 \pmod 2$。这意味着 $n_2$ 必须是一个奇数。
    • 根据条件 (b):$n_2$ 必须整除 $|G|=24$。
  5. 筛选可能性:
    • 首先列出24的所有约数:1, 2, 3, 4, 6, 8, 12, 24。
    • 在这些约数中,找出所有的奇数:1, 3。
    • 因此,根据第三西洛定理,一个24阶群的西洛2-子群数量只可能是1或3。
💡 [数值示例]
  • $n_2=1$ 的例子: 群 $\mathbb{Z}_8 \times \mathbb{Z}_3 \cong \mathbb{Z}_{24}$ 是一个24阶的阿贝尔群。阿贝尔群的西洛p-子群都是唯一的,所以 $n_2=1$。
  • $n_2=3$ 的例子: 对称群 $S_4$ 的阶是24。它的西洛2-子群是3个同构于 $D_4$ 的8阶子群。所以对于 $S_4$,$n_2=3$。
📝 [总结]

利用第三西洛定理的同余和整除两个条件,我们首先找出群阶24的所有约数,再从中筛选出模2同余于1的数(即奇数),得到可能的结果为1或3。

答案: 1, 3

31.4. 练习4

📜 [原文21]

  1. 阶为$255=(3)(5)(17)$的群必须有$\_\_\_\_$或$\_\_\_\_$个西洛3-子群,以及$\_\_\_\_$或

$\_\_\_\_$个西洛5-子群。(仅使用定理36.11中提供的信息。)

📖 [逐步解释]

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分别对 $p=3$ 和 $p=5$ 应用第三西洛定理。

第一部分:西洛3-子群 ($n_3$)

  1. 分析群和参数:
    • 群阶 $|G|=255$。
    • 素数 $p=3$。
  2. 应用第三西洛定理:
    • (a) $n_3 \equiv 1 \pmod 3$。
    • (b) $n_3$ 整除 $|G|=255$。
  3. 筛选可能性:
    • 首先列出255的约数:$255 = 3 \times 5 \times 17$。约数有 1, 3, 5, 15, 17, 51, 85, 255。
    • 在这些约数中,找出满足模3同余于1的数:
    • $1 \equiv 1 \pmod 3$ (是)
    • $3 \equiv 0 \pmod 3$ (否)
    • $5 \equiv 2 \pmod 3$ (否)
    • $15 \equiv 0 \pmod 3$ (否)
    • $17 = 3 \times 5 + 2 \equiv 2 \pmod 3$ (否)
    • $51 = 3 \times 17 \equiv 0 \pmod 3$ (否)
    • $85 = 3 \times 28 + 1 \equiv 1 \pmod 3$ (是)
    • $255 = 3 \times 85 \equiv 0 \pmod 3$ (否)
    • 因此,$n_3$ 的可能性是 1 或 85。

第二部分:西洛5-子群 ($n_5$)

  1. 分析群和参数:
    • 群阶 $|G|=255$。
    • 素数 $p=5$。
  2. 应用第三西洛定理:
    • (a) $n_5 \equiv 1 \pmod 5$。
    • (b) $n_5$ 整除 $|G|=255$。
  3. 筛选可能性:
    • 255的约数:1, 3, 5, 15, 17, 51, 85, 255。
    • 在这些约数中,找出满足模5同余于1的数:
    • $1 \equiv 1 \pmod 5$ (是)
    • $3 \equiv 3 \pmod 5$ (否)
    • $5 \equiv 0 \pmod 5$ (否)
    • $15 \equiv 0 \pmod 5$ (否)
    • $17 \equiv 2 \pmod 5$ (否)
    • $51 = 5 \times 10 + 1 \equiv 1 \pmod 5$ (是)
    • $85 \equiv 0 \pmod 5$ (否)
    • $255 \equiv 0 \pmod 5$ (否)
    • 因此,$n_5$ 的可能性是 1 或 51。
📝 [总结]

对于西洛3-子群,其数量 $n_3$ 必须是255的约数且模3余1,筛选后得到1或85。对于西洛5-子群,其数量 $n_5$ 必须是255的约数且模5余1,筛选后得到1或51。

答案:

  1. 西洛3-子群: 1, 85
  2. 西洛5-子群: 1, 51

31.5. 练习5

📜 [原文22]

  1. 找出$S_{4}$的所有西洛3-子群,并证明它们都是共轭的
📖 [逐步解释]

第一部分:找出所有西洛3-子群

  1. 分析群和参数:
    • 群 $G=S_4$。
    • 群阶 $|G|=4! = 24$。
    • 素数 $p=3$。
    • 分解群阶: $24 = 3^1 \cdot 8$。所以西洛3-子群的阶是 $3^1=3$。
  2. 寻找3阶子群:
    • 3阶子群必然是循环群,由一个3阶元素生成。
    • $S_4$ 中的3阶元素是所有的3-循环。
    • 一个3-循环的形式是 $(a b c)$。从4个元素 {1, 2, 3, 4} 中选3个出来进行循环排列。选3个元素有 $\binom{4}{3}=4$ 种方式。对于每3个元素,比如 {1, 2, 3},可以构成两个循环:(123) 和 (132)。
    • 所以总共有 $4 \times 2 = 8$ 个3-循环元素。它们是:
  3. 构造子群:
    • 每个3阶子群包含一个单位元和两个互为逆元的3-循环。
    • 例如,$\langle (123) \rangle = \{e, (123), (132)\}$。
    • 由于8个3-循环两两配对(一个元素和它的逆),所以总共可以构成 $8/2 = 4$ 个不同的3阶子群。
    • 这4个子群就是 $S_4$ 的所有西洛3-子群。它们是:
    • $P_1 = \langle (123) \rangle = \{e, (123), (132)\}$
    • $P_2 = \langle (124) \rangle = \{e, (124), (142)\}$
    • $P_3 = \langle (134) \rangle = \{e, (134), (143)\}$
    • $P_4 = \langle (234) \rangle = \{e, (234), (243)\}$
    • 这也验证了第三西洛定理的预测:$n_3 \equiv 1 \pmod 3$ 且 $n_3 | 24$。24的约数中,满足模3余1的有1, 4。我们找到了4个,所以 $n_3=4$。

第二部分:证明它们都是共轭的

  1. 理论证明: 第二西洛定理 (36.10) 直接断言,一个群的所有西洛p-子群都是相互共轭的。因为我们已经确认了这4个子群是 $S_4$ 的全部西洛3-子群,所以理论上它们必然相互共轭。
  2. 实践证明 (举例): 我们通过具体的共轭运算来验证这一点。共轭一个循环置换的法则是:$g(a_1 a_2 \dots a_k)g^{-1} = (g(a_1) g(a_2) \dots g(a_k))$。
    • 证明 $P_1$ 和 $P_2$ 共轭: 我们需要找到一个 $g \in S_4$ 使得 $gP_1g^{-1} = P_2$。这等价于 $g\langle (123) \rangle g^{-1} = \langle (124) \rangle$。
    • 我们希望 $g(123)g^{-1}$ 等于 $(124)$ 或 $(142)$。
    • 设 $g(123)g^{-1} = (124)$。这意味着 $(g(1) g(2) g(3)) = (124)$。
    • 一个可能的映射是 $g(1)=1, g(2)=2, g(3)=4$。这个 $g$ 还需要定义 $g(4)$。为了让 $g$ 是一个置换,必须有 $g(4)=3$。所以 $g=(34)$。
    • 让我们用 $g=(34)$ 来验证:$(34) \langle (123) \rangle (34)^{-1} = \langle (34)(123)(34) \rangle = \langle (124) \rangle = P_2$。
    • 所以 $P_1$ 和 $P_2$ 共轭。
    • 证明 $P_1$ 和 $P_3$ 共轭: 我们希望 $(g(1) g(2) g(3)) = (134)$。
    • 一个可能的映射是 $g(1)=1, g(2)=3, g(3)=4$。这要求 $g(4)=2$。所以 $g=(234)$。
    • 让我们用 $g=(234)$ 来验证:$(234) \langle (123) \rangle (234)^{-1} = \langle (234)(123)(243) \rangle = \langle (134) \rangle = P_3$。
    • 所以 $P_1$ 和 $P_3$ 共轭。
    • 证明 $P_1$ 和 $P_4$ 共轭: 我们希望 $(g(1) g(2) g(3)) = (234)$。
    • 一个可能的映射是 $g(1)=2, g(2)=3, g(3)=4$。这要求 $g(4)=1$。所以 $g=(1234)$。
    • 让我们用 $g=(1234)$ 来验证:$(1234) \langle (123) \rangle (1234)^{-1} = \langle (1234)(123)(1432) \rangle = \langle (234) \rangle = P_4$。
    • 所以 $P_1$ 和 $P_4$ 共轭。
📝 [总结]

$S_4$ 的西洛3-子群是所有由3-循环生成的4个3阶子群。根据第二西洛定理,它们必然是共轭的,这一点可以通过具体的共轭运算得到验证,例如置换 $(34)$ 将 $\langle(123)\rangle$ 共轭为 $\langle(124)\rangle$。

31.6. 练习6

📜 [原文23]

  1. 找出$S_{4}$的两个西洛2-子群,并证明它们是共轭的
📖 [逐步解释]

第一部分:找出两个西洛2-子群

  1. 分析群和参数:
    • 群 $G=S_4$。
    • 群阶 $|G|=24 = 2^3 \cdot 3$。
    • 素数 $p=2$。西洛2-子群的阶是 $2^3=8$。
    • 我们知道8阶的二面体群 $D_4$ (或 $D_8$) 是 $S_4$ 的子群。它的阶是8,所以它一定是 $S_4$ 的一个西洛2-子群。
  2. 构造第一个子群 $P_1$:
    • 考虑一个标记为1, 2, 3, 4的正方形。它的所有对称操作构成的群同构于 $D_4$。
    • 这些对称操作可以看作是作用在顶点上的置换,因此是 $S_4$ 的一个子群。
    • 旋转操作:$e, (1234), (13)(24), (1432)$。
    • 翻转操作:水平/垂直翻转 $(12)(34), (14)(23)$,对角线翻转 $(13), (24)$。
    • 所以,$P_1 = \{e, (1234), (1432), (13)(24), (12)(34), (14)(23), (13), (24)\}$。
    • 这个群可以由一个4-循环和一个不属于该循环群的对换生成,例如 $P_1 = \langle (1234), (13) \rangle$。
  3. 构造第二个子群 $P_2$:
    • 我们可以通过“重新标记”正方形的顶点来获得另一个西洛2-子群。
    • 想象一个正方形,顶点标记为 1, 3, 2, 4。
    • 它的对称群将是 $S_4$ 的另一个8阶子群。
    • 这个群由旋转 $(1324)$ 和翻转(例如沿对角线1-2的翻转,即对换 $(34)$)生成。
    • $P_2 = \langle (1324), (34) \rangle$。
    • 我们可以列出它的元素,但只要确定它是 $S_4$ 中另一个8阶子群就足够了。

第二部分:证明它们是共轭的

  1. 理论证明: 第二西洛定理保证,作为同一个群的两个西洛2-子群,$P_1$ 和 $P_2$ 必然是共轭的。
  2. 实践证明: 我们需要找到一个 $g \in S_4$ 使得 $gP_1g^{-1} = P_2$。一个有效的方法是让共轭操作 $g$ 将 $P_1$ 的生成元映射到 $P_2$ 的生成元。
    • $P_1 = \langle (1234), (13) \rangle$
    • $P_2 = \langle (1324), (34) \rangle$
    • 我们希望找到一个 $g$ 同时满足:
    • (a) $g(1234)g^{-1} = (1324)$ (或者 $P_2$ 的其他4-循环)
    • (b) $g(13)g^{-1} = (34)$ (或者 $P_2$ 的其他合适的翻转)
    • 从条件 (a) 开始:$g(1234)g^{-1} = (g(1) g(2) g(3) g(4)) = (1324)$。
    • 一个可能的映射是 $g(1)=1, g(2)=3, g(3)=2, g(4)=4$。这对应的置换是 $g=(23)$。
    • 现在我们用这个 $g=(23)$ 来检验条件 (b):
    • $g(13)g^{-1} = (23)(13)(23)^{-1} = (23)(13)(23) = (12)$。
    • 这个结果 $(12)$ 是 $P_2$ 中的一个元素吗?我们需要检查。$P_2 = \langle (1324), (34) \rangle$。
    • 它的元素包括 $e, (1324), (12)(34), (1423), (34), (1324)(34)=(13), (13)(34)=(134), \dots$。这个生成元选的不好。
    • 让我们回到正方形的对称性。对于1,3,2,4正方形,对角线翻转是 $(13)(24)$ 和 $(12)(43)$。水平/垂直翻转是 $(14)(32)$ 和 $(13)(42)$。
    • 所以我们重新选择 $P_2$ 的生成元,例如 $P_2 = \langle(1324), (12)(34)\rangle$。
    • 让我们重新尝试。找一个 $g$ 使得 $g(1234)g^{-1}=(1324)$。我们仍然可以用 $g=(23)$。
    • 现在检查 $g$ 对 $P_1$ 另一个生成元 $(13)$ 的作用:$g(13)g^{-1}=(23)(13)(23)=(12)$。这是否在 $P_2$ 中?
    • $P_2$ 的元素:$e, (1324), (12)(34), (1423)$ (旋转);$(13)(24), (14)(23)$ (水平/垂直翻转);$(12), (34)$ (对角线翻转)。是的,$(12)$ 是 $P_2$ 的一个对角线翻转。
    • 所以 $g=(23)$ 可以将 $P_1$ 共轭到 $P_2$ 的一个子群,该子群由 $\langle(1324), (12)\rangle$ 生成。可以验证这个生成集确实生成了 $P_2$。
    • 因此,$P_1$ 和 $P_2$ 是共轭的。
📝 [总结]

$S_4$ 的西洛2-子群是阶为8的子群,它们同构于二面体群 $D_4$。通过考虑作用在不同顶点标签上的正方形对称群,我们可以找到两个这样的子群,例如 $P_1=\langle(1234), (13)\rangle$ 和 $P_2=\langle(1324), (12)\rangle$。利用置换 $g=(23)$ 进行共轭,可以将 $P_1$ 的生成元映射为 $P_2$ 的生成元,从而证明这两个西洛2-子群是共轭的,这也符合第二西洛定理的结论。

3.2. 概念

32.1. 练习7

📜 [原文24]

在练习7到9中,如果不正确,请在不参考课本的情况下,修改斜体术语的定义,使其达到可发表的形式。

  1. 设$p$是一个素数。一个p-群是每个元素的为$p$的群。
📖 [逐步解释]
  1. 分析原定义: 该定义说,p-群中所有元素的阶都恰好是 $p$。
  2. 判断正误: 这是不正确的。
  3. 反例: 考虑8阶二面体群 $D_4$。它的阶是 $8=2^3$,是一个2-群。但它包含一个阶为4的旋转元素。根据原定义,这个群的元素阶只能是2,所以 $D_4$ 将不被认为是2-群,这与标准定义矛盾。再比如循环群 $\mathbb{Z}_{p^2}$,它的生成元的阶是 $p^2$,而不是 $p$。
  4. 正确概念: p-群的核心思想是群中所有元素的阶都与素数 $p$ “相关”,具体来说,它们的阶必须是 $p$ 的某个
  5. 修改定义: 将“阶为 $p$”修改为“阶都是素数 $p$ 的幂”。
📝 [总结]

原定义过于狭窄,它所描述的群(每个非单位元元素的阶都是p)只是p-群的一个很特殊的子类。正确的定义应该包含所有元素阶为 $p^k$($k \ge 0$)的情况。

修改后的定义: 设$p$是一个素数。一个p-群是每个元素的都是素数 $p$ 的的群。

32.2. 练习8

📜 [原文25]

  1. 群$G$的子群$H$的正规化子 $N[H]$是所有将$H$映射到自身的内自同构的集合。
📖 [逐步解释]
  1. 分析原定义: 该定义将正规化子描述为一个内自同构的集合。内自同构是从群到自身的映射(具体来说是共轭映射 $i_g(x)=gxg^{-1}$)。
  2. 判断正误: 这是不正确的。正规化子 $N[H]$ 是群 $G$ 的一个子集(并且是一个子群),它的元素是 $G$ 中的元素,而不是映射。
  3. 两者关系: $N[H]$ 中的元素 $g$ 所诱导的内自同构 $i_g$ 确实具有将子群 $H$ 映射到自身的性质。但 $N[H]$ 是这些元素 $g$ 的集合,而不是这些映射 $i_g$ 的集合。
  4. 正确概念: 正规化子 $N[H]$ 是 $G$ 中所有那些在共轭作用下“稳定化” $H$ 的元素的集合。
  5. 修改定义: 将描述从“内自同构的集合”修改为“G中元素的集合”,并明确这些元素满足的条件。
📝 [总结]

原定义混淆了元素和由元素诱导的映射。$N[H]$ 是一个由群 $G$ 的元素构成的子群,而不是一个由映射构成的集合。

修改后的定义: 群$G$的子群$H$的正规化子 $N[H]$是 $G$ 中所有满足 $gHg^{-1}=H$ 的元素 $g$ 的集合。

32.3. 练习9

📜 [原文26]

  1. 设$G$是一个能被素数$p$整除的群。一个群的西洛p-子群是$G$中最大的子群$P$,其是$p$的某个
📖 [逐步解释]
  1. 分析原定义: 该定义包含两个要点:(1) $P$ 的阶是p的幂;(2) $P$ 是“最大的”这种子群。
  2. 判断正误: 这个定义不精确,有歧义。“最大的”可以理解为阶最大,也可以理解为集合包含关系上的最大(即极大)。
    • 如果理解为“阶最大”,那么对于有限群 $|G|=p^n m$,它指的是阶为 $p^n$ 的子群。这在有限群的情况下是西洛p-子群的一个等价性质,但不是最根本的定义,且不适用于无限群。
    • 如果理解为“集合包含关系上最大”,即不存在比它更大的p-子群,这接近于正确定义,但原话“最大的子群P”没有说清楚是在什么范畴内最大。
  3. 正确概念: 西洛p-子群的根本定义是极大性 (maximality),但必须强调是在p-子群这个集合内的极大性。它不是在所有子群中最大,而是在所有p-子群中,没有“上家”了。
  4. 修改定义: 需要将“最大的子群”这个模糊的说法,替换为“极大p-子群”的精确表述。
📝 [总结]

原定义中的“最大的”一词有歧义。西洛p-子群的本质是它在所有p-子群的偏序包含关系下的一个极大元,而不是说它的阶在所有子群中最大。

修改后的定义: 设$G$是一个群且$p$是一个素数。$G$的一个西洛p-子群是$G$的一个极大p-子群,即它是一个p-子群,且不被包含在任何比它更大的p-子群中。

32.4. 练习10 (判断题)

📜 [原文27]

  1. 判断以下各项是真还是假。

$\_\_\_\_$ a. 有限群的任意两个西洛p-子群都是共轭的

$\_\_\_\_$ b. 定理36.11表明阶为15的群只有一个西洛5-子群

$\_\_\_\_$ c. 有限群的每个西洛p-子群都是$p$的

$\_\_\_\_$ d. 每个有限群的每个p-子群都是西洛p-子群

$\_\_\_\_$ e. 每个有限阿贝尔群对于每个整除$G$的素数$p$恰好有一个西洛p-子群

$\_\_\_\_$ f. 子群$H$在群$G$中的正规化子$N[H]$始终是$G$的正规子群

$\_\_\_\_$ g. 如果$H$是$G$的子群,那么$H$始终是$N[H]$的正规子群

$\_\_\_\_$ h. 有限群$G$的西洛p-子群在$G$中是正规的当且仅当它是$G$中唯一的西洛p-子群

$\_\_\_\_$ i. 如果$G$是阿贝尔群且$H$是$G$的子群,那么$N[H]=H$。

$\_\_\_\_$ j. 阶为素数幂$p^{n}$的群没有西洛p-子群

📖 [逐步解释]
  • a. 真. 这是第二西洛定理(36.10)的直接陈述。
  • b. 真. 这是对定理应用的正确描述。定理36.11(第三西洛定理)指出西洛5-子群的数量 $n_5$ 满足 $n_5 \equiv 1 \pmod 5$ 且 $n_5$ 整除15。唯一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整数是1。因此定理确实表明了这一点。
  • c. 真. 这是西洛p-子群定义的直接结果。对于有限群,p-子群的阶是p的幂,西洛p-子群作为其中一员,阶自然是p的幂。更精确地说,它的阶是能整除群阶的p的最高次幂。
  • d. 假. p-子群是阶为 $p^k$ 的子群。西洛p-子群是其中阶最高的($k=n$)。例如,在 $S_4$ 中,阶为2的子群是2-子群,但不是西洛2-子群(西洛2-子群阶为8)。
  • e. 真. 在阿贝尔群中,任何子群都是正规的。因此西洛p-子群P是正规的。根据第二西洛定理,所有西洛p-子群相互共轭。但正规子群的共轭只有它自己。所以所有西洛p-子群都必须是P本身,因此是唯一的。
  • f. 假. 正规化子不一定是正规子群。例如,在 $S_4$ 中,2阶子群 $H=\langle(12)\rangle$ 的正规化子 $N[H]$ 是一个4阶群,它在 $S_4$ 中不是正规的。
  • g. 真. 这是正规化子 $N[H]$ 的定义所保证的。$N[H]$ 正是所有使得 $gHg^{-1}=H$ 成立的元素 $g$ 的集合。这个条件对 $N[H]$ 中所有元素都成立,这恰恰是 $H$ 在 $N[H]$ 中是正规子群的定义。
  • h. 真.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等价关系。若P正规 $\implies$ $gPg^{-1}=P$ 对所有g成立 $\implies$ P的共轭只有它自己 $\implies$ P是唯一的(根据第二西洛定理)。若P唯一 $\implies$ 对任意g, $gPg^{-1}$ 也是西洛p-子群,因为唯一,所以必有 $gPg^{-1}=P$ $\implies$ P是正规的。
  • i. 假. 如果G是阿贝尔群, $gHg^{-1}=H$ 对所有 $g \in G$ 都成立。因此 $N[H]=G$。只有当 $H=G$ 时,$N[H]=H$ 才成立。
  • j. 假. 阶为 $p^n$ 的群 $G$,其自身的阶是能整除群阶的p的最高次幂。因此,$G$ 本身就是它自己的(唯一的)西洛p-子群。

3.3. 理论

33.1. 练习11

📜 [原文28]

  1. 设$H$是群$G$的子群。证明$G_{H}=\left\{g \in G \mid g H g^{-1}=H\right\}$是$G$的子群
📖 [逐步解释]

这里 $G_H$ 就是正规化子 $N[H]$。我们要使用子群的判定准则来证明。

  1. 证明非空:
    • 单位元 $e \in G$。我们计算 $eHe^{-1} = eHe = H$。
    • 所以 $e$ 满足条件, $e \in G_H$。因此 $G_H$ 不是空集。
  2. 证明闭包性:
    • 设任意两个元素 $g_1, g_2 \in G_H$。
    • 根据定义,我们有 $g_1 H g_1^{-1} = H$ 和 $g_2 H g_2^{-1} = H$。
    • 我们要证明它们的乘积 $g_1g_2$ 也在 $G_H$ 中,即证明 $(g_1g_2) H (g_1g_2)^{-1} = H$。
    • 计算:
    • 所以 $g_1g_2 \in G_H$。闭包性得证。
  3. 证明逆元存在:
    • 设任意一个元素 $g \in G_H$。
    • 根据定义, $gHg^{-1} = H$。
    • 我们要证明它的逆元 $g^{-1}$ 也在 $G_H$ 中,即证明 $g^{-1} H (g^{-1})^{-1} = H$。
    • $g^{-1} H (g^{-1})^{-1} = g^{-1} H g$。
    • 从已知条件 $gHg^{-1} = H$ 出发,我们可以在等式两边左乘 $g^{-1}$,右乘 $g$。
    • $g^{-1}(gHg^{-1})g = g^{-1}Hg$
    • $(g^{-1}g) H (g^{-1}g) = g^{-1}Hg$ (结合律)
    • $e H e = g^{-1}Hg$
    • $H = g^{-1}Hg$
    • 所以 $g^{-1} \in G_H$。逆元存在得证。
📝 [总结]

由于集合 $G_H$ 包含了单位元,对乘法封闭,且每个元素都有逆元在集合中,因此根据子群的定义,$G_H$ 是群 $G$ 的一个子群。

33.2. 练习12

📜 [原文29]

  1. 设$G$是一个有限群,且设素数$p$和$q \neq p$整除$|G|$。证明如果$G$恰好有一个真西洛p-子群,那么它是一个正规子群,所以$G$不是单群
📖 [逐步解释]
  1. 分析题目:
    • 真子群: 指不等于群本身的子群。
    • 真西洛p-子群: 一个西洛p-子群 $P$,且 $P \neq G$。
    • 条件: $G$ 只有一个真西洛p-子群。
    • 目标: 证明这个西洛p-子群是正规的,从而证明 $G$ 不是单群。
  2. 证明过程:
    • 设这个唯一的真西洛p-子群为 $P$。
    • 根据“唯一性 $\iff$ 正规性”的原理(练习10h),我们要证明 $P$ 是 $G$ 中唯一的西洛p-子群。
    • 题目只说了 $P$ 是唯一的“真”西洛p-子群。我们需要考虑 $G$ 本身是否可能也是一个西洛p-子群。
    • 情况一: $G$ 本身是一个p-群。
    • 那么 $G$ 就是它自己的西洛p-子群。它的阶是 $p^n$。
    • 因为 $P$ 是一个“真”西洛p-子群,所以 $P < G$。但 $P$ 和 $G$ 都是西洛p-子群,它们的阶都必须是能整除 $|G|=p^n$ 的p的最高次幂,即 $p^n$。所以 $|P|=|G|$,与 $P<G$ 矛盾。
    • 因此,如果 $G$ 是p-群,它不可能有“真”西洛p-子群。
    • 但是,题目还给了一个条件:素数 $q \neq p$ 也整除 $|G|$。如果 $|G|$ 是 $p$ 的幂,它就不可能被另一个素数 $q$ 整除。
    • 所以,这种情况($G$是p-群)被题目条件排除了。
    • 情况二: $G$ 本身不是一个p-群。
    • 在这种情况下,$G$ 不可能是西洛p-子群。
    • 那么 $G$ 的所有西洛p-子群都是真子群。
    • 题目说“恰好有一个真西洛p-子群”,在这种情况下就等同于“$G$ 恰好有一个西洛p-子群”。
    • 应用唯一性原理:
    • 我们得出结论,$G$ 只有一个西洛p-子群 $P$。
    • 设任意 $g \in G$。考虑 $P$ 的共轭子群 $gPg^{-1}$。
    • 共轭保持阶,所以 $gPg^{-1}$ 也是一个西洛p-子群。
    • 因为 $P$ 是唯一的西洛p-子群,所以必须有 $gPg^{-1}=P$。
    • 这个结论对所有 $g \in G$ 都成立。
    • 根据定义, $P$ 是 $G$ 的一个正规子群。
    • 判断单群:
    • $P$ 是一个西洛p-子群,所以它的阶是 $p^k$ ($k \ge 1$)。它不是平凡子群 $\{e\}$。
    • $P$ 是一个真子群,所以 $P \neq G$。
    • 我们找到了一个非平凡的正规子群 $P$。
    • 因此,$G$ 不是单群。
📝 [总结]

题目给出的条件“$q$ 整除 $|G|$”排除了 $G$ 本身是p-群的可能性。因此,“唯一的真西洛p-子群”就意味着“唯一的西洛p-子群”。利用“唯一则正规”的重要推论,我们立刻得到这个西洛p-子群是正规的。因为它既非平凡也非全群,所以证明了 $G$ 不是单群。

33.3. 练习13

📜 [原文30]

  1. 证明每个阶为45的群都有一个阶为9的正规子群
📖 [逐步解释]
  1. 目标: 证明任何 $|G|=45$ 的群,都有一个阶为9的正规子群。
  2. 分析群阶:
    • $|G| = 45 = 9 \times 5 = 3^2 \times 5$。
  3. 应用西洛定理:
    • 我们来研究西洛3-子群。其阶为 $3^2=9$。
    • 第一西洛定理保证, $G$ 至少有一个阶为9的子群。
    • 现在我们需要证明这个子群是正规的。利用“唯一则正规”的思路,我们来计算西洛3-子群的数量 $n_3$。
  4. 计算 $n_3$:
    • 根据第三西洛定理
    • (a) $n_3 \equiv 1 \pmod 3$。
    • (b) $n_3$ 整除 $|G|=45$。
    • 筛选:
    • 45的约数是:1, 3, 5, 9, 15, 45。
    • 在这些约数中,满足模3同余于1的数:
    • $1 \equiv 1 \pmod 3$ (是)
    • $3 \equiv 0 \pmod 3$ (否)
    • $5 \equiv 2 \pmod 3$ (否)
    • $9 \equiv 0 \pmod 3$ (否)
    • $15 \equiv 0 \pmod 3$ (否)
    • $45 \equiv 0 \pmod 3$ (否)
    • 唯一满足条件的数是 1。
  5. 得出结论:
    • $n_3$ 必须等于 1。
    • 这意味着群 $G$ 有且仅有一个阶为9的西洛3-子群。
    • 根据“唯一则正规”的原理,这个唯一的西洛3-子群必然是 $G$ 的正规子群。
    • 证明完毕。
📝 [总结]

通过分析群阶45,我们关注其西洛3-子群(阶为9)。利用第三西洛定理的两个约束条件,我们唯一地确定了西洛3-子群的数量必须为1。由于该子群是唯一的,它必然是正规的。因此,任何45阶群都有一个阶为9的正规子群。

33.4. 练习14

📜 [原文31]

  1. 证明推论36.4。
📖 [逐步解释]

推论36.4: 设$G$是一个有限群。那么$G$是一个p-群当且仅当$|G|$是$p$的

这是一个双向的证明。

方向一 ($\implies$): 如果 G 是一个有限 p-群,那么 |G| 是 p 的幂。

  1. 假设: $G$ 是一个有限p-群。根据定义, $G$ 中每个元素的阶都是素数 $p$ 的幂。
  2. 目标: 证明 $|G|$ 是 $p$ 的幂。
  3. 证明思路 (反证法):
    • 假设 $|G|$ 不是 $p$ 的幂。
    • 那么 $|G|$ 的素因子分解中,必然包含一个不等于 $p$ 的素数 $q$。
    • 所以,素数 $q$ 整除 $|G|$。
    • 根据柯西定理 (36.3),如果一个素数 $q$ 整除一个有限群的阶,那么该群中必定存在一个阶为 $q$ 的元素。
    • 设这个元素为 $g \in G$。它的阶 $o(g)=q$。
    • 因为 $p,q$ 是不同的素数,所以 $q$ 不可能是 $p$ 的幂(除非 $q=p^0=1$,但阶为1的是单位元,而柯西定理保证找到的是非单位元,且素数q不为1)。
    • 这与我们最初的假设“$G$ 是一个 p-群(即所有元素的阶都是 $p$ 的幂)”相矛盾。
    • 因此,反证法的假设“$|G|$ 不是 $p$ 的幂”是错误的。
  4. 结论: $|G|$ 必须是 $p$ 的幂。

方向二 ($\impliedby$): 如果 |G| 是 p 的幂,那么 G 是一个 p-群。

  1. 假设: $G$ 是一个有限群,且其阶 $|G| = p^n$ ( $p$ 是素数, $n \ge 0$ )。
  2. 目标: 证明 $G$ 是一个 p-群。即证明 $G$ 中任意一个元素 $g$ 的阶 $o(g)$ 都是 $p$ 的幂。
  3. 证明思路 (拉格朗日定理):
    • 取 $G$ 中任意一个元素 $g$。
    • 根据拉格朗日定理,元素 $g$ 的阶 $o(g)$ 必须整除整个群的阶 $|G|$。
    • 所以,$o(g)$ 必须整除 $p^n$。
    • 一个能整除 $p^n$ 的正整数,其唯一的素因子只能是 $p$。因此,它本身必然是 $p$ 的某个幂次 $p^k$ (其中 $0 \le k \le n$)。
    • 因此,任意元素 $g$ 的阶 $o(g)$ 都是 $p$ 的幂。
  4. 结论: 根据 p-群的定义,$G$ 是一个 p-群。
📝 [总结]

通过双向证明,我们确立了对于有限群,“p-群”(一个基于元素阶的微观性质)和“阶为p的幂的群”(一个基于群阶的宏观性质)这两个概念是完全等价的。证明的关键分别利用了柯西定理和拉格朗日定理。